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4年7月2日-7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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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72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编:016200  

  项目信息  

  1、关于鄂托克前旗城川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2   

  批复时间:2024.7.16 

  2.关于嘉禾天华环保制砖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3   

  批复时间:2024.7.16 

  3.关于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配套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4   

  批复时间: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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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4年7月2日-7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15: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72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编:016200  

  项目信息  

  1、关于鄂托克前旗城川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2   

  批复时间:2024.7.16 

  2.关于嘉禾天华环保制砖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3   

  批复时间:2024.7.16 

  3.关于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配套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4   

  批复时间: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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