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鄂托克前旗城川中心医院建设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城川镇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评单位:内蒙古景致环保科技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总占地面积20856.6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后勤未病楼、保障楼及配套辅助设施设备,病床总数75张,医院不设传染病房及传染病门诊科室。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采取遮盖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喷洒抑臭剂措施。
(2)废水:实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水单独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酸碱中和调节系统进行酸碱中和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m3/d)处理;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医疗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在清掏前先投入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后装至专用桶内,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与其他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拉运处置。设置1间26m2医用垃圾暂存间,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及裙角进行防渗,防渗措施自下而上依次为基础防渗+2mm厚HDPE防渗膜+20cm厚抗渗混凝土结构+2mm环氧树脂涂层防腐,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医用垃圾最终委托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置。
2、嘉禾天华环保制砖厂变更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昂素镇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嘉禾天华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变更内容:1、变更原料中钻井岩屑和煤矸石的配比,变更后的原料使用量为钻井岩屑20.16万t/a、煤矸石13.44万t/a;2、扩大原料储棚的建筑面积,减小陈化库厂房面积,扩大环形棚厂房面积,原容积为1000m3储水池调整为4个100m3地埋式玻璃钢储罐,办公生活区均减小,煤矸石破碎由颚式破碎调整为锤式破碎;3、项目隧道窑焙烧烟气由原来钠钙双碱法脱硫系统+一套管束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变更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一套管束除尘器处理+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他内容不变。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煤矸石储存区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隧道窑焙烧烟气经石灰石-石膏脱硫法+一套管束除尘器处理+45m高排气筒排放。
(2)其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继续按照《嘉禾天华环保制砖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鄂环鄂前环评字〔2022〕25号)要求执行。
3、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配套危废暂存库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宝钜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1座1073.6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设五个区域,分别为废脱硝催化剂存储间、废药品包装存储间、废蓄电池存储间、废弃油桶存储区、废油品存储区。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废矿物油收集至镀锌铁皮桶中,并及时加盖密封;危废暂存间设通风换气设施;所有危废由专人统一收集,并做好登记。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
(3)固废: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防渗:针对项目特定区域进行分区防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鄂托克前旗城川中心医院建设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城川镇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评单位:内蒙古景致环保科技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总占地面积20856.6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后勤未病楼、保障楼及配套辅助设施设备,病床总数75张,医院不设传染病房及传染病门诊科室。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采取遮盖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喷洒抑臭剂措施。
(2)废水:实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水单独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酸碱中和调节系统进行酸碱中和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m3/d)处理;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医疗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在清掏前先投入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后装至专用桶内,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与其他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拉运处置。设置1间26m2医用垃圾暂存间,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及裙角进行防渗,防渗措施自下而上依次为基础防渗+2mm厚HDPE防渗膜+20cm厚抗渗混凝土结构+2mm环氧树脂涂层防腐,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医用垃圾最终委托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置。
2、嘉禾天华环保制砖厂变更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昂素镇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嘉禾天华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变更内容:1、变更原料中钻井岩屑和煤矸石的配比,变更后的原料使用量为钻井岩屑20.16万t/a、煤矸石13.44万t/a;2、扩大原料储棚的建筑面积,减小陈化库厂房面积,扩大环形棚厂房面积,原容积为1000m3储水池调整为4个100m3地埋式玻璃钢储罐,办公生活区均减小,煤矸石破碎由颚式破碎调整为锤式破碎;3、项目隧道窑焙烧烟气由原来钠钙双碱法脱硫系统+一套管束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变更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一套管束除尘器处理+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他内容不变。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煤矸石储存区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隧道窑焙烧烟气经石灰石-石膏脱硫法+一套管束除尘器处理+45m高排气筒排放。
(2)其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继续按照《嘉禾天华环保制砖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鄂环鄂前环评字〔2022〕25号)要求执行。
3、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配套危废暂存库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宝钜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1座1073.6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设五个区域,分别为废脱硝催化剂存储间、废药品包装存储间、废蓄电池存储间、废弃油桶存储区、废油品存储区。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废矿物油收集至镀锌铁皮桶中,并及时加盖密封;危废暂存间设通风换气设施;所有危废由专人统一收集,并做好登记。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
(3)固废: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防渗:针对项目特定区域进行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