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7:37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价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股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局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令第711号) 2.《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 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 导意见》( 中办发〔2015〕 21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 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 人姓名。 2.(一 )工作目标。将各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 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职 责等, 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 向社会公布,接收 社会监督。 |
1.行政法规 2.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更新相 关信息。 | |||
机构职能 | □政府公报 | ||||||||||||||
内设机构 | □两微一端 | ||||||||||||||
办公地址 | □发布会/听证会 | ||||||||||||||
办公时间 | □广播电视 | ||||||||||||||
办公电话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纸质载体 | |||||||||||||
负责人姓名 | ■公开查阅点 | ||||||||||||||
权责清单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自然资源局名义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公报 、政府或者部门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发 布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起草机构应当负责同步对其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负责同步对其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 |
1.行政法规 2.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文件起草股室 | 1.起草规范 性文件时同 步起草政策 解读。规范 性文件一经 签发,同步 公开,并在 5个工作日 内公开政策 解读。 2.其他主动 公开的政策 性文件,参 照规范性文 件执行。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3 | 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1.鄂托克前旗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 办法》( 国土资源部第55号 令)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国令第394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三)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矿产资源 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 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 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 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 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1.行政法规 2.部门规章 3.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规划股 | 专项规划批 准后20个工 作 日内主动 公布。 |
|||
2.鄂托克前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政府公报 | 矿管股 | |||||||||||||
3.鄂托克前旗基础测绘规划 | □两微一端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
4.鄂托克前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发布会/听证会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4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 例》( 国令第713号) | 第十五条,决策事项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 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 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质效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 明等材料, 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 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 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行政法规 | 公开征求意见 的期限一般不 少于30日; 因 紧急情况等原 因需要缩短期 限的,公开征 求意见时应当 予以说明。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1.对决策事 项项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 见; 2.意见采纳 情况应及时 公开。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5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拟完成时间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 例》( 国令第713号) | 第三条,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 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 党委同意后项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行政法规 | 根据年度工作 实际情况适时 公开。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发布重 大决策事项 目录。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6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 (十三) 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 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 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 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 中办、国办 文件 |
及时回应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对涉及自治 区自然资源 领域的重要 政务舆情、 媒体关切、 突发事件等 热点问题, 按程序及时 发布权威信 息。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7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审批结果、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和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政 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 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法定公开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 | 首席代表牵头,相关业务股室配合 | 根据工作情 况,实时更 新办事指南 。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8 | 公共服务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 、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财务中心 | 部门预决算 及政府集中 采购信息信 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内公布。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9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调查条例》( 国令第 518号) |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制度。土地调 查成果应当项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但依法应当 保密的除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 信息形成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内公布 。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0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登记单元名称、空间范围、面积、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等(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 行办法》( 自然资发〔 2019 〕116号) | 第二十六条, 自然资源登簿前应当由自然资源所在地市 县配合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构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指 定场所进行公告,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公告期不少于 15个工作日。 | 部委文件 | 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自然资源登 簿前进行公 告。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1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 登簿单元的基本情况、登簿时间等(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 行办法》( 自然资发〔 2019 〕116号) | 第三十一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但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 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自然资源确 权登记结果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公开。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2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 2017〕9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23〕1号) |
1.二、主要任务。( 一 )突出公开重点。3.矿业权出让 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 息等信息。( 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 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 的原则,公共 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 公开。 2.第九条 交易平台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平 台同时发布公告: (一)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 ; (三 )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大厅; ( 四 )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矿管股 | 在投标截止 日、公开拍 卖日或者挂 牌起始日20 个工作日前 发布出让公 告。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13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 2017〕9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23〕1号) |
1.二、主要任务。( 一 )突出公开重点。3.矿业权出让 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 息等信息。( 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 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 的原则,公共 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 公开。 2.第(二十六) ,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交 易成交的,交易平台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成交结 果进行公示。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矿管股 | 发出中标通 知书或者签 订成交确认 书后5个工 作 日内进行 信息公示。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14 | 行政审批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 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督 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 2015〕5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十八)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 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 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国办文件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规划股 | 作出审批7 个工作日内 公开相关审 批信息。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5 | 行政审批 | 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采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办法》( 国令第24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第三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和吊销的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矿管股 | 作出审批7 个工作日内 公开相关审 批信息。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6 | 行政审批 | 探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探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项目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办法》( 国令第24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2.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 起10日内,将登记发证项目的名称、探矿权人、 区块范 围和勘查许可证期限等事项,通知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 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登记管理机 关对勘查区块登记发证情况,应当定期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作出审批7 个工作日内 公开相关审 批信息。 | ||
17 | 行政许可 | 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许可 | 批前公示: 申请 单位有关信息 批后公告: 申请 单位有关信息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第十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审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批前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批后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规划股 | 批前公示10 个工作日, 批后在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公告。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8 | 行政许可 | 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信息变更 | 批后公告:变更信息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2.第十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审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规划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进行公 告 | ||
19 | 行政许可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类型和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8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第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批转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 质证书,并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拟通过的地 质灾害防治 单位资质申 请公示满5 个工作日后 公告发证。 | ||
20 | 行政许可 | 测绘资质审批 | 企业(机构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类型和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 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2.《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 四、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 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 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示资 质审批结果 | ||
21 | 行政许可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示审 批结果。 | ||
22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 | 申请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示审 批结果。 | ||
23 | 行政许可 | 地图审核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4 | 行政许可 |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5 | 行政许可 |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6 | 行政许可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7 | 行政许可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8 | 行政确认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申请人名称、备案文件名称、备案文件文号、备案文件出具时间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 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办 发〔2020〕26号) | 十二、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评审备案权限通过门户网 站向社会公开评审备案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9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防信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 令第394号) |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 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 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 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根据气象预 警和地质灾 害监测情况 , 及时发布 预警信息。 | ||
30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鄂托克前旗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 令第394号) |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 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自治区人民 政府批准后 20个工作日 内公布。 | ||
31 | 监督检查 | 1.矿业权人勘查开 采信息公示“双随 机 一公开”监督 检查 2.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双 随机 一公开”监 督检查 3.绿色矿山建设“ 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 4.地质勘查、地质 灾害防治活动“双 随机 一公开”监 督检查 5.测绘质量测绘资 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6.土地估价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事项清 单,主要包括抽 查依据、抽查主 体、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等,抽 查情况及查处结 果 | 1.《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13号)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3.《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 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 自然资规〔2024〕1号) 4.《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 办法(试行)》( 自然资办发 〔2021〕42号) 5.《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 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6.《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 则(试行》( 自然资办发〔 2019〕 39号) |
1.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比例 的勘查项目和矿山,制定核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矿业权人 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核查工作。 2.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 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3.八、强化监督考核。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要求,每年抽取不低于10%的绿色矿山纳入随机抽查名单 , 严格按照新评价指标对国家级绿色矿山开展实地核查 。 4.十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 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 象名录库总数的5%。 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将抽查结果在监管平台公示。 5.二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 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 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6.二、 自然资源部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估价 行业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 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1.部门规章 2.部门规章 3.部委文件 4.部委文件 5.部委文件 6.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及时公开抽 查依据、抽 查主体、抽 查内容、抽 查方式等, 抽查情况及 查处结果。 | ||
32 | 失信惩戒 | 矿业权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列入矿业权人严重失信主体的矿业权人名单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 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第 13号) |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 作出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 关信息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 公开。 | 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矿业权人勘查开 采信息公示系统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10个工作 日内公布。 | ||
33 | 失信惩戒 | 对不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 | 列入地质资料汇交异常名录的汇交人名单、列入地质资料汇交违法名单的汇交人名单 | 1.《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 国令第349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 质资料管理的通知》( 国土 资规〔2017〕1号) |
1.第十五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 自 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 由 地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勘查许可 证、采矿许可证获准延期的, 自延续期届满之日起30日 内, 由地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 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 由地 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需要保护的 , 由接收地质资料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的规定予以保护。 2.四、监督,( 一)汇交信息公开。全国馆和省级馆藏 机构应向汇交人提供资料验收、补充修改、凭证发放、 资料延期及保护等信息查询服务,做到地质资料汇交管 理业务公开透明。 同时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项目名 称、汇交人、汇交时间及汇交资料名称等信息,强化社 会监督。 |
1.行政法规 2.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地质资料信息管 理服务系统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布。 | ||
34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 1.《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8〕118号) |
1.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 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六 )实施行 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 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3.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 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项社 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执法股 | 信息形成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内公开 | ||
35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1.《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8〕118号) |
1.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到 依法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六 )实施行 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 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3..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 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项社 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执法股 | 信息形成之 日起7个工 作 日内公开 | ||
36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机构或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和职责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价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股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局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令第711号) 2.《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 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 导意见》( 中办发〔2015〕 21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 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 人姓名。 2.(一 )工作目标。将各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 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职 责等, 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 向社会公布,接收 社会监督。 |
1.行政法规 2.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更新相 关信息。 | |||
机构职能 | □政府公报 | ||||||||||||||
内设机构 | □两微一端 | ||||||||||||||
办公地址 | □发布会/听证会 | ||||||||||||||
办公时间 | □广播电视 | ||||||||||||||
办公电话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纸质载体 | |||||||||||||
负责人姓名 | ■公开查阅点 | ||||||||||||||
权责清单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自然资源局名义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公报 、政府或者部门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发 布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起草机构应当负责同步对其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负责同步对其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 |
1.行政法规 2.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文件起草股室 | 1.起草规范 性文件时同 步起草政策 解读。规范 性文件一经 签发,同步 公开,并在 5个工作日 内公开政策 解读。 2.其他主动 公开的政策 性文件,参 照规范性文 件执行。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3 | 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1.鄂托克前旗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 办法》( 国土资源部第55号 令)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国令第394号) |
1.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三)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矿产资源 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 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 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 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 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1.行政法规 2.部门规章 3.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规划股 | 专项规划批 准后20个工 作 日内主动 公布。 |
|||
2.鄂托克前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政府公报 | 矿管股 | |||||||||||||
3.鄂托克前旗基础测绘规划 | □两微一端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
4.鄂托克前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发布会/听证会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4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 例》( 国令第713号) | 第十五条,决策事项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 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 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质效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 明等材料, 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 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 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行政法规 | 公开征求意见 的期限一般不 少于30日; 因 紧急情况等原 因需要缩短期 限的,公开征 求意见时应当 予以说明。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1.对决策事 项项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 见; 2.意见采纳 情况应及时 公开。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5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拟完成时间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 例》( 国令第713号) | 第三条,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 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 党委同意后项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行政法规 | 根据年度工作 实际情况适时 公开。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发布重 大决策事项 目录。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6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 (十三) 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 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 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 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 中办、国办 文件 |
及时回应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对涉及自治 区自然资源 领域的重要 政务舆情、 媒体关切、 突发事件等 热点问题, 按程序及时 发布权威信 息。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7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审批结果、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和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政 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 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法定公开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 | 首席代表牵头,相关业务股室配合 | 根据工作情 况,实时更 新办事指南 。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8 | 公共服务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 、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财务中心 | 部门预决算 及政府集中 采购信息信 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内公布。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9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调查条例》( 国令第 518号) |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制度。土地调 查成果应当项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但依法应当 保密的除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 信息形成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内公布 。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0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登记单元名称、空间范围、面积、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等(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 行办法》( 自然资发〔 2019 〕116号) | 第二十六条, 自然资源登簿前应当由自然资源所在地市 县配合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构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指 定场所进行公告,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公告期不少于 15个工作日。 | 部委文件 | 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自然资源登 簿前进行公 告。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1 | 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 登簿单元的基本情况、登簿时间等(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 行办法》( 自然资发〔 2019 〕116号) | 第三十一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但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 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自然资源确 权登记结果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公开。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2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 2017〕9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23〕1号) |
1.二、主要任务。( 一 )突出公开重点。3.矿业权出让 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 息等信息。( 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 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 的原则,公共 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 公开。 2.第九条 交易平台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平 台同时发布公告: (一)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 ; (三 )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大厅; ( 四 )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矿管股 | 在投标截止 日、公开拍 卖日或者挂 牌起始日20 个工作日前 发布出让公 告。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13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 2017〕9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 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23〕1号) |
1.二、主要任务。( 一 )突出公开重点。3.矿业权出让 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 息等信息。( 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 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 的原则,公共 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 公开。 2.第(二十六) ,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交 易成交的,交易平台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成交结 果进行公示。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矿管股 | 发出中标通 知书或者签 订成交确认 书后5个工 作 日内进行 信息公示。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14 | 行政审批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 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督 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 2015〕5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十八)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 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 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国办文件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规划股 | 作出审批7 个工作日内 公开相关审 批信息。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5 | 行政审批 | 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采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办法》( 国令第24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第三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和吊销的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矿管股 | 作出审批7 个工作日内 公开相关审 批信息。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6 | 行政审批 | 探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探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项目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办法》( 国令第241号) |
1.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2.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 起10日内,将登记发证项目的名称、探矿权人、 区块范 围和勘查许可证期限等事项,通知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 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登记管理机 关对勘查区块登记发证情况,应当定期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作出审批7 个工作日内 公开相关审 批信息。 | ||
17 | 行政许可 | 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许可 | 批前公示: 申请 单位有关信息 批后公告: 申请 单位有关信息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第十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审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批前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批后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规划股 | 批前公示10 个工作日, 批后在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公告。 | ||
□政府公报 | |||||||||||||||
□两微一端 | |||||||||||||||
□发布会/听证会 | |||||||||||||||
□广播电视 | |||||||||||||||
□纸质载体 | |||||||||||||||
□公开查阅点 | |||||||||||||||
■政务服务中心 | |||||||||||||||
□便民服务站 | |||||||||||||||
□入户/现场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精准推送 | |||||||||||||||
□其他 | |||||||||||||||
18 | 行政许可 | 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信息变更 | 批后公告:变更信息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2.第十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审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规划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进行公 告 | ||
19 | 行政许可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类型和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8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3.第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批转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 质证书,并予以公告。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拟通过的地 质灾害防治 单位资质申 请公示满5 个工作日后 公告发证。 | ||
20 | 行政许可 | 测绘资质审批 | 企业(机构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类型和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 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2.《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 四、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 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 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示资 质审批结果 | ||
21 | 行政许可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示审 批结果。 | ||
22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 | 申请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示审 批结果。 | ||
23 | 行政许可 | 地图审核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4 | 行政许可 |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5 | 行政许可 |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 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文件编号、许可内容、起止日期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6 | 行政许可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7 | 行政许可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审批 | 申请人名称、批复文件名称、批复文件文号、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 )办理行 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8 | 行政确认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申请人名称、备案文件名称、备案文件文号、备案文件出具时间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 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办 发〔2020〕26号) | 十二、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评审备案权限通过门户网 站向社会公开评审备案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发布审 批结果 | ||
29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防信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 令第394号) |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 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 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 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根据气象预 警和地质灾 害监测情况 , 及时发布 预警信息。 | ||
30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鄂托克前旗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 令第394号) |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 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 自治区人民 政府批准后 20个工作日 内公布。 | ||
31 | 监督检查 | 1.矿业权人勘查开 采信息公示“双随 机 一公开”监督 检查 2.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双 随机 一公开”监 督检查 3.绿色矿山建设“ 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 4.地质勘查、地质 灾害防治活动“双 随机 一公开”监 督检查 5.测绘质量测绘资 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6.土地估价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事项清 单,主要包括抽 查依据、抽查主 体、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等,抽 查情况及查处结 果 | 1.《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 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 第13号)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3.《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 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 自然资规〔2024〕1号) 4.《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 办法(试行)》( 自然资办发 〔2021〕42号) 5.《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 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6.《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 则(试行》( 自然资办发〔 2019〕 39号) |
1.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比例 的勘查项目和矿山,制定核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矿业权人 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核查工作。 2.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 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3.八、强化监督考核。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要求,每年抽取不低于10%的绿色矿山纳入随机抽查名单 , 严格按照新评价指标对国家级绿色矿山开展实地核查 。 4.十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 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 象名录库总数的5%。 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将抽查结果在监管平台公示。 5.二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 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 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6.二、 自然资源部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估价 行业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 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1.部门规章 2.部门规章 3.部委文件 4.部委文件 5.部委文件 6.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矿管股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及时公开抽 查依据、抽 查主体、抽 查内容、抽 查方式等, 抽查情况及 查处结果。 | ||
32 | 失信惩戒 | 矿业权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列入矿业权人严重失信主体的矿业权人名单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 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第 13号) |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 作出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 关信息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 公开。 | 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矿业权人勘查开 采信息公示系统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10个工作 日内公布。 | ||
33 | 失信惩戒 | 对不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 | 列入地质资料汇交异常名录的汇交人名单、列入地质资料汇交违法名单的汇交人名单 | 1.《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 国令第349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 质资料管理的通知》( 国土 资规〔2017〕1号) |
1.第十五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 自 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 由 地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勘查许可 证、采矿许可证获准延期的, 自延续期届满之日起30日 内, 由地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 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 由地 质资料馆或者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予以公开。需要保护的 , 由接收地质资料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的规定予以保护。 2.四、监督,( 一)汇交信息公开。全国馆和省级馆藏 机构应向汇交人提供资料验收、补充修改、凭证发放、 资料延期及保护等信息查询服务,做到地质资料汇交管 理业务公开透明。 同时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项目名 称、汇交人、汇交时间及汇交资料名称等信息,强化社 会监督。 |
1.行政法规 2.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地质资料信息管 理服务系统 |
√ | 矿管股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布。 | ||
34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 1.《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8〕118号) |
1.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 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六 )实施行 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 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3.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 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项社 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执法股 | 信息形成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内公开 | ||
35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1.《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8〕118号) |
1.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到 依法公开。 2.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六 )实施行 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 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3..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 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项社 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
1.法律 2.行政法规 3.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执法股 | 信息形成之 日起7个工 作 日内公开 | ||
36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 |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 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机构或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和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