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1244 | 发文字号 | 鄂前政办发〔2024〕28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办及政府文件;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5.0版)的通知 |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5.0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攻项目、
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
提升行动方案(5.0版)
为持续创优我旗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打响“满意鄂前旗”营商环境品牌,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工作任务见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为重点,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推进“标准迭代、措施迭代、服务迭代”探索实践新质生产力,一体推进优化政治生态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数字化迭代赋能营商环境加快升级,全力打造“满意鄂前旗”营商环境标杆旗县,为鄂托克前旗“四区”建设贡献营商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服务周到、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政务服务
(1)加快创建“无证明城市”,拓展身份“电子码”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范围。
(2)针对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帮办代办领导包联、项目专员服务机制,精准提供定制化帮办代办服务。深入推动“帮办代办+开发区(园区)”服务模式。
(3)优化提升“蒙速办·鄂能办”移动特色应用,强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内容供给,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向园区延伸。
(4)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嘎查村社区配备帮办代办员,并为基层便民服务站接入政务外网,全面启用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综窗系统。
(5)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巧用“走”的方式,找准“难”的症结,推出“优”的实招,力促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办事流程再优化、服务质效再提升。
(6)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在政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区,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发布、精准推送、政策咨询、政策解读、申领指引、免申即享等相关服务,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对惠企政策获得感及满意度。
(7)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即时高效的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推送措施,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
(8)积极开展“信用+”审批,推行“信用+秒批秒办”“信用+容缺受理”和“信用+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率、多领域的便捷服务。
(9)搭建全国领先的12345热线接诉即办数智一体化平台,构建形成“接、派、办、督、访、评”完整的运行体系,建立12345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联动调度机制,打造更加智慧、便捷、高效的暖城总客服。
(10)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嘎查村社区配备帮办代办员,并为基层便民服务站接入政务外网,全面启用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综窗系统。
2.商事登记
(1)强化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一般企业信息、企业统计数据等创业相关信息的线上线下可获得性和透明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参考。
(2)组织做好本旗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文件落实工作,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
(3)在“企业开办”一件事中,取消税控设备发行、取消发票票种核定、取消发票专用章,登记后自动赋予数电发票额度。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1)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由具备相应测量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办理建筑许可所需的各项测量测绘服务,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减轻企业负担。
(2)对满足安全条件和使用功能的重大产业、公共服务领域等的项目可单独开展验收,允许项目局部先行建设使用。
4.不动产登记
(1)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查询便利度。
(2)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一般登记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 48 小时,抵押登记压缩至 24 小时。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打通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平台,建成“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法院、公积金、社区、乡镇延伸服务。大力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户工作。
(3)加强登记相关信息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四城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范围。
(4)深入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鄂托克前旗区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
5.纳税
(1)推行重点项目管家式服务,对旗县级重点项目推行一项目一团队的全流程管家式服务,从重点项目落地开始进行全流程的涉税业务指导。
(2)建设“云税辅导中心”,在全旗范围内进一步下沉涉税服务能力,在人口相对密集的苏木乡镇、村嘎查建设云税辅导点,便利边远地区纳税人缴费人。
6.对外开放
(1)完善招商引资落地机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产业链招商图谱,落实首席服务员制度,强化对企业全面帮扶的机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招商项目谋划、项目谈判、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服务、项目退出、奖惩考核工作机制。
(2)优化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招商引资产业链牵头部门“一对一”包联各部门和新签约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资金到位率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专项推进台账和问题清单,强力督导推进。
7.政府采购
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
8.招标投标
(1)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展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要素保障市场化交易,建立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一揽子交易”。
(2)创新“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建成并应用“工程建设招投标监测预警数据研判系统”,通过对交易数据分析、研判,为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撑。
(二)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9.获得用电
(1)依托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蒙电e享”电力服务站开展园区企业“六进”活动,加大工业园区供电服务工作,做好园区客户暖企工作。
(2)提高电力基础设施运维质效,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定期公布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
(3)实行重大项目接电“一对一”包保负责制,全面落实“三零三省”政策,超前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建设,推行园区企业“开门接电”,降低企业接电成本,保证配套工程依据客户用电时间提前完成建设,年底前至少形成1个园区新项目落地,实现“开门接电”的示范案例。
10.获得水气热
大力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便利度和满意率,助力“温暖工程”有序推进。全面优化并持续提升水气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供应质量、可靠性和长期可持续性,定期公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并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
11.园区用地保障
增加“标准地”用地类型,扩大适用区域,旗区均实现“用地清单制”+“区域评估应用”+“标准地”等政策组合应用。
12.融资服务
(1)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应付款方收到确权请求的,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助力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
(2)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融资对接和贷款审批发放效率,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
(3)优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登记和查询便利度。
13.人力资源
深化劳动监察、仲裁“一口受理改革”,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服务等资源,统一劳动维权事项受理入口,优化受理工作流程,推动劳动保障维权案件快捷受理、接诉即办、高效协同,持续提升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质效。
(三)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4.市场监管
(1)制定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2)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3)在药品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4)在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5)在燃气、建筑工程质量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6)推行“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等新模式,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线索或者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15.信用环境
(1)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信用评价标准,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2)全面归集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应用场景。
(3)营造履约践诺的诚信环境。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政府带头讲诚信,开展政府守信践诺再提升行动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履约践诺的营商氛围,打造诚信有为政府形象。
(4)加大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解决经营主体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5)推进优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诚信教育、集中提醒和业务指导工作,持续减少失信主体存量,控制失信主体增量。
16.解决商事纠纷
(1)健全完善“智慧法庭”,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管、费用在线支付、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庭审时间在线查询等功能,加强在执行领域的应用。
(2)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功能,显著提高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商事纠纷的案件数量。
(3)建设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完善法院专职调解员机制,进一步发挥律师、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向社会公开特邀调解组织及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绩效、业绩排名等信息;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
(四)营造多元供给、保障有力的社会环境
17.创新创业
(1)按照“镇有品牌、村有队伍”的工作目标,将体育赛事向基层一线延伸,全力打造昂素“排球体育特色小镇”,深入推进教育事业和体育文化发展,充实农牧民精神堡垒。
(2)联合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共建跨区域人才科创合作联盟组织。
(3)高质量编制《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产业协同发展研究报告》推动区域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建设千万吨级焦化全产业链基地,并向下游延伸发展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集群。
18.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针对本土知名品牌集中开展联合保护活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2)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深化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19.宜居环境
(1)不断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2)构建高质量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创建第二批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实施县域高中提升行动。
(3)统筹推进公共养老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圈”,优化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
(4)不断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服务水平,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水平。
(5)切实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大沟湾河流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要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旗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政协监督、全民参与,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下好营商环境建设“先手棋”;要制定质量提升配套政策制度文件,细化实化具化各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任务领域牵头单位要深入研究世界银行和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查找差距不足,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结合优势特点探索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打造典型示范,带动全旗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二)健全评估机制。各镇、各部门要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第一评价标准,健全与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群众关切,特别是要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形成以需求促政策供给、以评估促服务优化的工作闭环。
(三)加强考核问效。旗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政府督查室,将各镇、各部门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核。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落实成效跟踪调度,强化质量提升创优评选,将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编发简报,对推进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贯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优化营商环境能力。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厚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和氛围。
附件: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5.0版)
标题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1244 | 发文字号 | 鄂前政办发〔2024〕28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办及政府文件;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5.0版)的通知 |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5.0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攻项目、
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
提升行动方案(5.0版)
为持续创优我旗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打响“满意鄂前旗”营商环境品牌,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工作任务见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为重点,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推进“标准迭代、措施迭代、服务迭代”探索实践新质生产力,一体推进优化政治生态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数字化迭代赋能营商环境加快升级,全力打造“满意鄂前旗”营商环境标杆旗县,为鄂托克前旗“四区”建设贡献营商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服务周到、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政务服务
(1)加快创建“无证明城市”,拓展身份“电子码”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范围。
(2)针对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帮办代办领导包联、项目专员服务机制,精准提供定制化帮办代办服务。深入推动“帮办代办+开发区(园区)”服务模式。
(3)优化提升“蒙速办·鄂能办”移动特色应用,强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内容供给,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向园区延伸。
(4)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嘎查村社区配备帮办代办员,并为基层便民服务站接入政务外网,全面启用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综窗系统。
(5)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巧用“走”的方式,找准“难”的症结,推出“优”的实招,力促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办事流程再优化、服务质效再提升。
(6)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在政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区,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发布、精准推送、政策咨询、政策解读、申领指引、免申即享等相关服务,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对惠企政策获得感及满意度。
(7)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即时高效的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推送措施,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
(8)积极开展“信用+”审批,推行“信用+秒批秒办”“信用+容缺受理”和“信用+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率、多领域的便捷服务。
(9)搭建全国领先的12345热线接诉即办数智一体化平台,构建形成“接、派、办、督、访、评”完整的运行体系,建立12345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联动调度机制,打造更加智慧、便捷、高效的暖城总客服。
(10)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嘎查村社区配备帮办代办员,并为基层便民服务站接入政务外网,全面启用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综窗系统。
2.商事登记
(1)强化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一般企业信息、企业统计数据等创业相关信息的线上线下可获得性和透明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参考。
(2)组织做好本旗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文件落实工作,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
(3)在“企业开办”一件事中,取消税控设备发行、取消发票票种核定、取消发票专用章,登记后自动赋予数电发票额度。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1)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由具备相应测量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办理建筑许可所需的各项测量测绘服务,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减轻企业负担。
(2)对满足安全条件和使用功能的重大产业、公共服务领域等的项目可单独开展验收,允许项目局部先行建设使用。
4.不动产登记
(1)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查询便利度。
(2)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一般登记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 48 小时,抵押登记压缩至 24 小时。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打通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平台,建成“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法院、公积金、社区、乡镇延伸服务。大力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户工作。
(3)加强登记相关信息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四城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范围。
(4)深入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鄂托克前旗区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
5.纳税
(1)推行重点项目管家式服务,对旗县级重点项目推行一项目一团队的全流程管家式服务,从重点项目落地开始进行全流程的涉税业务指导。
(2)建设“云税辅导中心”,在全旗范围内进一步下沉涉税服务能力,在人口相对密集的苏木乡镇、村嘎查建设云税辅导点,便利边远地区纳税人缴费人。
6.对外开放
(1)完善招商引资落地机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产业链招商图谱,落实首席服务员制度,强化对企业全面帮扶的机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招商项目谋划、项目谈判、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服务、项目退出、奖惩考核工作机制。
(2)优化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招商引资产业链牵头部门“一对一”包联各部门和新签约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资金到位率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专项推进台账和问题清单,强力督导推进。
7.政府采购
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
8.招标投标
(1)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展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要素保障市场化交易,建立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一揽子交易”。
(2)创新“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建成并应用“工程建设招投标监测预警数据研判系统”,通过对交易数据分析、研判,为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撑。
(二)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9.获得用电
(1)依托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蒙电e享”电力服务站开展园区企业“六进”活动,加大工业园区供电服务工作,做好园区客户暖企工作。
(2)提高电力基础设施运维质效,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定期公布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
(3)实行重大项目接电“一对一”包保负责制,全面落实“三零三省”政策,超前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建设,推行园区企业“开门接电”,降低企业接电成本,保证配套工程依据客户用电时间提前完成建设,年底前至少形成1个园区新项目落地,实现“开门接电”的示范案例。
10.获得水气热
大力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便利度和满意率,助力“温暖工程”有序推进。全面优化并持续提升水气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供应质量、可靠性和长期可持续性,定期公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并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
11.园区用地保障
增加“标准地”用地类型,扩大适用区域,旗区均实现“用地清单制”+“区域评估应用”+“标准地”等政策组合应用。
12.融资服务
(1)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应付款方收到确权请求的,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助力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
(2)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融资对接和贷款审批发放效率,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
(3)优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登记和查询便利度。
13.人力资源
深化劳动监察、仲裁“一口受理改革”,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服务等资源,统一劳动维权事项受理入口,优化受理工作流程,推动劳动保障维权案件快捷受理、接诉即办、高效协同,持续提升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质效。
(三)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4.市场监管
(1)制定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2)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3)在药品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4)在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5)在燃气、建筑工程质量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6)推行“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等新模式,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线索或者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15.信用环境
(1)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信用评价标准,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2)全面归集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应用场景。
(3)营造履约践诺的诚信环境。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政府带头讲诚信,开展政府守信践诺再提升行动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履约践诺的营商氛围,打造诚信有为政府形象。
(4)加大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解决经营主体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5)推进优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诚信教育、集中提醒和业务指导工作,持续减少失信主体存量,控制失信主体增量。
16.解决商事纠纷
(1)健全完善“智慧法庭”,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管、费用在线支付、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庭审时间在线查询等功能,加强在执行领域的应用。
(2)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功能,显著提高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商事纠纷的案件数量。
(3)建设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完善法院专职调解员机制,进一步发挥律师、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向社会公开特邀调解组织及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绩效、业绩排名等信息;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
(四)营造多元供给、保障有力的社会环境
17.创新创业
(1)按照“镇有品牌、村有队伍”的工作目标,将体育赛事向基层一线延伸,全力打造昂素“排球体育特色小镇”,深入推进教育事业和体育文化发展,充实农牧民精神堡垒。
(2)联合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共建跨区域人才科创合作联盟组织。
(3)高质量编制《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产业协同发展研究报告》推动区域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建设千万吨级焦化全产业链基地,并向下游延伸发展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集群。
18.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针对本土知名品牌集中开展联合保护活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2)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深化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19.宜居环境
(1)不断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2)构建高质量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创建第二批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实施县域高中提升行动。
(3)统筹推进公共养老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圈”,优化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
(4)不断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服务水平,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水平。
(5)切实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大沟湾河流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要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旗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政协监督、全民参与,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下好营商环境建设“先手棋”;要制定质量提升配套政策制度文件,细化实化具化各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任务领域牵头单位要深入研究世界银行和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查找差距不足,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结合优势特点探索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打造典型示范,带动全旗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二)健全评估机制。各镇、各部门要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第一评价标准,健全与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群众关切,特别是要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形成以需求促政策供给、以评估促服务优化的工作闭环。
(三)加强考核问效。旗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政府督查室,将各镇、各部门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核。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落实成效跟踪调度,强化质量提升创优评选,将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编发简报,对推进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贯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优化营商环境能力。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厚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和氛围。
附件:鄂托克前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攻项目、优产业、抓落实、提效能”2024年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