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IRA021/2014-18506 发文字号 鄂前政发〔2014〕5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01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政办及政府文件;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公开日期 201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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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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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前政发〔2014〕5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日

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分解落实方案

 

  根据旗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和旗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2014年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旗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解

  (一)吉日嘎拉图旗长

  全面负责旗人民政府各项重点工作。

  (二)高荣堂副旗长

  1.做好财政增收工作,深入挖掘财源、税源,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12.83亿元公共预算收入。

  责任单位: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非税局、国资办

  2.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支措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续建项目。

  责任单位:财政局

  3.全面理顺旗本级与开发区的财政运行体制。

  责任单位:财政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4.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建立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机制和信访联合执法体系导入调处机制,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和排查处置矛盾纠纷。

  责任部门:信访局

  协助单位:群众工作部、司法局、法制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镇

  5.设立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前救助基金,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及时“看上病、看好病”。建立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和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责任单位:社保局

  6.提升政府机关运行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运行。

  责任单位:政府办

  协助单位:各涉及审批部门、各镇

  7.创新培训形式,整合培训资金,分类搭建平台,重点解决好转移农牧民和贫困大学生就业问题,努力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就业局

  协助单位: 财政局、人口转移办、扶贫办、人社局

  8.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行风治理,突出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四风”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提升政府系统抓落实能力。

  责任单位:监察局

  协助单位:政府办

  9.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社会公开和招投标制度。

  责任单位:公管办

  协助单位:监察局

  10.探索实施大沟湾、哈日根图、特布德、阿日赖、巴彦希泊日、糜地梁6个新型村庄居民社会保障同城待遇政策。

  责任单位:社保局

  协助单位: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上海庙镇、城川镇、昂素镇

  (三)赛希雅拉图副旗长

  11.强化农牧民增收措施,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达到14080元。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2.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在富水区有效整合土地,加大节水灌溉、农机具等生产资料配套,实施养殖棚圈建设“以奖代补”政策,提升先进生产力装备水平,打造规模经营与特色种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草原畜牧业发展区,全面推广良种繁育、山羊增绒等先进技术,推进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年内新建现代农业基地2万亩,标准化养殖棚圈170套,发展2000只以上规模肉羊养殖园区3个,800只以上规模肉羊养殖大户120户。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现代农牧业新技术推广办公室

  13.分类完善新型村庄产业配套。大沟湾新型村庄要围绕村庄整治、土地整合、产业发展,建设农区现代化新型村庄;哈日根图新型村庄要按照企业化运作方式,发展高效种养殖业,形成一定规模;特布德新型村庄要围绕服务矿区建设和旅游业发展,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和旅游观光业;阿日赖居民点要培育种养殖大户,抓产业提升;巴彦希泊日居民点要立足农牧结合的实际,完善饲草料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羔羊育肥;糜地梁居民点要在抓好村庄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一家一户的规模经营;漫水塘居民点要充分征求当地农牧民意愿,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三段地牲畜交易市场,发展羔羊短期育肥。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4.5月份前完成大沟湾新型村庄的居民自主绿化及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6月底完成房屋分配、入住工作。其他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部通自来水、天然气。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水务局、油气办

  15.鼓励发展公司化、专业化农牧业,激发专业合作组织活力,扶持华阳、民丰薯业、吉泰、蒙力等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辣椒、土豆、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做精、做优现代农牧业,推进农畜产品由输出型向资源转化型转变。

  责任部门: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6.加快大沟湾、大场则和漫水塘现代农业发展,完成土地整合1万亩。

  责任单位:敖镇、城川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7.强化城川镇、昂素镇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打造支撑特色种养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责任单位:城川镇、昂素镇

  协助单位:农牧业局

  18.加大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培育畜牧业机械示范户100户。

  责任单位:农机局、农牧局、科技局

  协助单位:各镇

  19.重新制定农牧民转移规划,有序推进农牧民转移进城。

  责任单位:统筹办

  协助单位:人口转移办、各镇

  20.认真研究解决不具备转移条件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困难。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有关部门

  21.注重精准扶贫、精细化扶贫,实施整村扶贫项目10个、实现1000人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扶贫办

  协助单位:各镇

  22.制定大沟湾、哈日根图、特布德、阿日赖、巴彦希泊日、糜地梁及漫水塘新型村庄和居民点的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统筹办

  协助单位:各镇

  23.实施严格的禁牧休牧和以草定畜,加强林木管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农牧局、林业局、草原执法局、

  24.大力度推进公路沿线、镇区周边、村庄周围、房前屋后、园区内外等重点区域的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3万亩、退牧还草10万亩、水土保持治理5万亩。

  责任单位: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协助单位:各镇

  25.探索实施生态恢复区草原再利用政策;紧盯上级相关政策,研究制定草牧场流转、入股等改革方案。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农牧局

  26.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新开垦水浇地行为。

  责任单位:草原执法局

  协助单位:各镇、水务局

  27.修编大沟湾、水洞沟库区规划,新增工业用水指标60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水务局

  28.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改造农村牧区危房800户,建设安全饮水工程2处,解决500人安全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

  协助单位:各镇

  29.加快锦绣丽岛小区建设进度,完成小区道路硬化、绿化和强弱电工程,8月底前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锦绣丽岛项目部、基建办、房管局、园林局

  30.加快文化产业园内外装修进度,6月底前全部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住建局

  31.全面完善小集镇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完善在建工程,提升小集镇功能。

  责任单位:城川镇、昂素镇

  32.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乡统筹试点建设配套政策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统筹试点建设。

  责任单位:统筹办

  协助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四)李晓刚副旗长

  33.强化治安防控“天罗地网”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建设“平安鄂前旗”。

  责任单位:公安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

  3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构建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公安局

  协助单位:政法委、各镇

  35.严厉打击拖薪欠薪、隐匿资产、恶意逃债赖债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公安局

  36.严厉打击缠访、闹访及非法上访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局

  37.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制度。

  责任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3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改善地区法治环境。

  责任部门:司法局

  协助单位:法制办

  39.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责任单位:司法局

  协助单位:各镇

  40.加强消防、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监管,确保事故总数下降。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交警大队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

  41.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依法打击不实言论发布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局

  (五)周子龙副旗长

  42.开工建设敖镇至东道梁(蒙宁界)高速公路。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启动敖镇至陶利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统筹谋划敖镇至城川一级公路建设。新建乡村柏油路90公里,修通三段地牲畜交易市场环线公路。做好敖镇至察汗淖尔一级公路与S216线、敖昂线两个双向互通连接线建设。

  责任单位:交通局

  协助单位:各镇

  43.开工建设陶上铁路和通用机场。

  责任单位:铁航办

  协助单位:敖镇、上海庙镇、昂素镇

  44.建设上海庙东部矿区重载公路敖银线至电厂段,敖东高速(敖镇至东道梁)上海庙出口经上海庙镇区和综合服务园至敖银线公路和上海庙镇区至垃圾填埋场的道路。

  责任单位:交通局

  45.完成上海庙镇区至精细化工园道路加宽工程,建设敖银线至新上海1号矿的连接线砂石路;督促企业完成新上海庙1号矿至电厂区的连接线。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46.新修敖镇综合园道路12.3公里,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交通局

  协助单位:敖镇

  47.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利用职教园区资源,全面完成校舍续建项目,新投用幼儿园3所,上海庙学校交由开发区管理。

  责任单位:教育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48.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完成环保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环保局

  49.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80元和390元提高到495元和402元;对年满60周岁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人群给予每人每年600元居家养老补贴。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助单位:各镇

  50.3月10日前,成立联合党支部推进嘎查村整合,并做好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嘎查村整合,要充分利用撤并苏木乡镇办公场所和新建嘎查阵地,节约行政资源。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助单位:各镇

  (六)郝?都斯哈拉副旗长

  51.有序推进敖镇东出口、南出口和镇区重点道路、公园、居民区绿地建设,新增绿地56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园林局

  协助单位:规划局、国土局、征收办、敖镇

  52.探索物业“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城镇物业管理规范化。

  责任单位:房管局

  53.严格城镇综合执法,完善城镇综合监管机制和管理精细化。

  责任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局

  协助单位:敖镇、上海庙镇

  54.全面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依法强制督促企业完成续建工程

  责任单位:房管局

  协助单位:住建局、法制办、规划局、征收办

  55.积极推进上海庙镇榆树公园、矿区内部绿化,适度加强城镇亮化,新增绿地4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56.完成各类百姓保障性住房建设。

  责任单位:房管局、敖镇、上海庙镇

  57.建成投用上海庙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58.新建公租房1170套,优先提供给创业农牧民、矿区职工和优秀教职工。

  责任单位:房管局

  协助单位:基建办、敖镇、上海庙镇

  59.实施大沟湾、特布德、哈日根图3个新型村庄绿化2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园林局

  协助单位:城川镇、上海庙镇、昂素镇

  60.组织实施好除交通领域外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基建办

  (七)王平副旗长

  61.加强国民经济监测与调度,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5%和15%,达到57亿元和103.5亿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经信局

  62.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水平,确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亿元

  责任单位:经信局

  63.积极争取天然气指标,满足重点转化项目建设需要。

  责任单位:油气办

  协助单位:发改局

  6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格建设规模和标准,坚决杜绝超预算、超标准建设行为,推行项目建设终身负责制。

  责任单位:发改局

  协助单位:监察局、审计局、基建办、公管办、各镇

  65.围绕在建煤矿抓进度、拟建煤矿抓开工、建成煤矿抓生产,年内确保2座具备开工条件、1座建成试产,产量突破2000万吨。

  责任单位:煤炭局、发改局

  66.全力争取国家优先安排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速神华、国电、山能、北方总装机千万千瓦火电项目审批,力争年内落地建设400万千瓦。启动建设润博33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协助单位:发改局

  67.紧盯久泰能源一体化煤化工项目,推动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烃项目同步推进,确保装备制造先期启动。推动华星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时达绿能2×20万吨LNG一期、焦化多联产二期及干熄焦发电、焦炉煤气制甲烷等下游项目建设,年内建成试产。启动焦化多联产三期建设。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协助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规划局、供电公司

  68.森泰2×20万吨LNG项目一期建成试产,天利丰、科思等LNG项目年内落地建设,将敖镇综合园打造成清洁能源产业聚集区。

  责任单位:经信局

  协助单位:发改局、国土局、油气办、敖镇

  69.新增天然气井200眼,天然气产量达到55亿立方米、增加15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油气办

  协助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敖镇、城川镇、昂素镇

  70.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

  责任单位:发改局

  71.完成红旗220千伏输变电增容工程,新建水洞沟11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输变电线路75公里。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协助单位:各镇

  72.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电力线路445公里,解决现代农牧业缺电地区的配变增容,实现农村牧区村村通电。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协助单位:各镇

  73.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安监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

  74.加快上海庙园区煤矸石、粉灰、疏矸水、污水处理等规划编制,年内启动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和煤矸石集中储存场;突出抓好上海庙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生态矿区、和谐矿区。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协助单位:规划局、上海庙镇

  75.加强油气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监管。

  责任单位:油气办

  协助单位:各镇

  (八)安霞副旗长

  76.创新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投入机制,设立旅游业发展基金。

  责任单位:旅游局

  协助单位:财政局

  77.全面完善大沙头、上海庙欢乐大草原等重点景区基础配套,统筹谋划大沟湾、巴音希泊日草原建设,加快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大汗行宫等景点提档升级,补充发展庄园式旅游业态。

  责任部门:旅游局

  78.制定大沟湾、巴音希泊日草原开发规划,积极促成宁夏正丰、鄂尔多斯奕信等有开发意向企业在旗投资文化旅游产业。

  责任单位:旅游局

  协助单位:城川镇

  79.启动运营文化产业园,逐步形成规模,激发活力。

  责任单位:旅游局

  协助单位:文广局

  80.完成文化馆、图书馆建设, 7月底投入使用,完成博物馆布展设计,确保年内投用。

  责任单位:文广局

  协助单位:住建局、发改局

  81.制定乌兰牧骑市场化运营方案,推进演艺业产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文广局

  82.推进“三百”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三个千人”民间文化团队。

  责任单位:文广局

  协助单位:各镇

  83.组织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完成农村牧区首期5000户地面数字电视安装,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文广局

  协助单位:各镇

  84.制定出台相关部门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管理精细化、全程化。

  责任单位:食药局

  协助单位:经信局、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85.力争旗医院晋升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蒙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民族医院,新改建城川、三段地2所卫生院。

  责任单位:卫生局

  协助单位:各镇

  86.为肢体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补贴2000元。

  责任单位:残联

  87.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提标政策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责任单位:计生局

  88.对贫困妇女“两癌”患者一次性提供10000元救助资金。

  责任单位:卫生局

  (九)刘建华副旗长

  89.引进工行、建行等国有金融企业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

  责任单位:金融办

  90.新增各类涉农贷款15%。

  责任单位:金融办

  协助单位:驻旗各金融机构

  91.积极争取政府性信贷融资。

  责任单位:金融办

  二、共性任务

  (一)各副旗长共性任务

  92.全力做好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各镇

  93.进一步规范各分管口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各镇

  94.严格执行人事管理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95.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强各分管口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96.加强各分管口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97.积极争取资金,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主动做好各分管口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完成三年化债任务。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各部门

  98.主动做好各分管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二)高荣堂、王平、安霞副旗长共性任务

  99.做好二、三期资源价款催缴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煤炭局、国土局

  (三)高荣堂、刘建华副旗长共性任务

  100.财政提供部分担保资金,加强对实施大沟湾、哈日根图、特布德、阿日赖、巴彦希泊日、糜地梁6个新型村庄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办

  (四)赛希雅拉图、周子龙副旗长共性任务

  101.改造三段地牲畜交易市场,全面提升功能档次,牲畜交易量突破200万头只。

  责任单位:供销社

  协助单位:农牧局、敖镇

  (五)郝?都斯哈拉、安霞副旗长共性任务

  102.建立“创城”和“创卫”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抓好镇区、重点公路沿线及城镇出入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建设“美丽鄂前旗”。

  责任单位:环卫局、卫生局、规划局、园林局、综合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领导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责任,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各协助单位要全力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每一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领导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树立全旗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有令不行等行为,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领导要定期对所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旗监察局和旗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对重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向旗人民政府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责任追究,旗人民政府对工作不认真、实施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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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前政发〔2014〕5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日

2014年旗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分解落实方案

 

  根据旗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和旗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2014年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旗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解

  (一)吉日嘎拉图旗长

  全面负责旗人民政府各项重点工作。

  (二)高荣堂副旗长

  1.做好财政增收工作,深入挖掘财源、税源,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12.83亿元公共预算收入。

  责任单位: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非税局、国资办

  2.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支措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续建项目。

  责任单位:财政局

  3.全面理顺旗本级与开发区的财政运行体制。

  责任单位:财政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4.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建立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机制和信访联合执法体系导入调处机制,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和排查处置矛盾纠纷。

  责任部门:信访局

  协助单位:群众工作部、司法局、法制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镇

  5.设立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前救助基金,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及时“看上病、看好病”。建立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和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责任单位:社保局

  6.提升政府机关运行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运行。

  责任单位:政府办

  协助单位:各涉及审批部门、各镇

  7.创新培训形式,整合培训资金,分类搭建平台,重点解决好转移农牧民和贫困大学生就业问题,努力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就业局

  协助单位: 财政局、人口转移办、扶贫办、人社局

  8.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行风治理,突出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四风”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提升政府系统抓落实能力。

  责任单位:监察局

  协助单位:政府办

  9.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社会公开和招投标制度。

  责任单位:公管办

  协助单位:监察局

  10.探索实施大沟湾、哈日根图、特布德、阿日赖、巴彦希泊日、糜地梁6个新型村庄居民社会保障同城待遇政策。

  责任单位:社保局

  协助单位: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上海庙镇、城川镇、昂素镇

  (三)赛希雅拉图副旗长

  11.强化农牧民增收措施,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达到14080元。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2.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在富水区有效整合土地,加大节水灌溉、农机具等生产资料配套,实施养殖棚圈建设“以奖代补”政策,提升先进生产力装备水平,打造规模经营与特色种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草原畜牧业发展区,全面推广良种繁育、山羊增绒等先进技术,推进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年内新建现代农业基地2万亩,标准化养殖棚圈170套,发展2000只以上规模肉羊养殖园区3个,800只以上规模肉羊养殖大户120户。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现代农牧业新技术推广办公室

  13.分类完善新型村庄产业配套。大沟湾新型村庄要围绕村庄整治、土地整合、产业发展,建设农区现代化新型村庄;哈日根图新型村庄要按照企业化运作方式,发展高效种养殖业,形成一定规模;特布德新型村庄要围绕服务矿区建设和旅游业发展,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和旅游观光业;阿日赖居民点要培育种养殖大户,抓产业提升;巴彦希泊日居民点要立足农牧结合的实际,完善饲草料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羔羊育肥;糜地梁居民点要在抓好村庄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一家一户的规模经营;漫水塘居民点要充分征求当地农牧民意愿,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三段地牲畜交易市场,发展羔羊短期育肥。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4.5月份前完成大沟湾新型村庄的居民自主绿化及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6月底完成房屋分配、入住工作。其他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部通自来水、天然气。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水务局、油气办

  15.鼓励发展公司化、专业化农牧业,激发专业合作组织活力,扶持华阳、民丰薯业、吉泰、蒙力等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辣椒、土豆、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做精、做优现代农牧业,推进农畜产品由输出型向资源转化型转变。

  责任部门:各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6.加快大沟湾、大场则和漫水塘现代农业发展,完成土地整合1万亩。

  责任单位:敖镇、城川镇

  协助单位:各涉农部门

  17.强化城川镇、昂素镇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打造支撑特色种养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责任单位:城川镇、昂素镇

  协助单位:农牧业局

  18.加大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培育畜牧业机械示范户100户。

  责任单位:农机局、农牧局、科技局

  协助单位:各镇

  19.重新制定农牧民转移规划,有序推进农牧民转移进城。

  责任单位:统筹办

  协助单位:人口转移办、各镇

  20.认真研究解决不具备转移条件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困难。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各有关部门

  21.注重精准扶贫、精细化扶贫,实施整村扶贫项目10个、实现1000人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扶贫办

  协助单位:各镇

  22.制定大沟湾、哈日根图、特布德、阿日赖、巴彦希泊日、糜地梁及漫水塘新型村庄和居民点的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统筹办

  协助单位:各镇

  23.实施严格的禁牧休牧和以草定畜,加强林木管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农牧局、林业局、草原执法局、

  24.大力度推进公路沿线、镇区周边、村庄周围、房前屋后、园区内外等重点区域的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3万亩、退牧还草10万亩、水土保持治理5万亩。

  责任单位: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协助单位:各镇

  25.探索实施生态恢复区草原再利用政策;紧盯上级相关政策,研究制定草牧场流转、入股等改革方案。

  责任单位:各镇

  协助单位:农牧局

  26.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新开垦水浇地行为。

  责任单位:草原执法局

  协助单位:各镇、水务局

  27.修编大沟湾、水洞沟库区规划,新增工业用水指标60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水务局

  28.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改造农村牧区危房800户,建设安全饮水工程2处,解决500人安全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

  协助单位:各镇

  29.加快锦绣丽岛小区建设进度,完成小区道路硬化、绿化和强弱电工程,8月底前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锦绣丽岛项目部、基建办、房管局、园林局

  30.加快文化产业园内外装修进度,6月底前全部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住建局

  31.全面完善小集镇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完善在建工程,提升小集镇功能。

  责任单位:城川镇、昂素镇

  32.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乡统筹试点建设配套政策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统筹试点建设。

  责任单位:统筹办

  协助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四)李晓刚副旗长

  33.强化治安防控“天罗地网”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建设“平安鄂前旗”。

  责任单位:公安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

  3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构建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公安局

  协助单位:政法委、各镇

  35.严厉打击拖薪欠薪、隐匿资产、恶意逃债赖债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公安局

  36.严厉打击缠访、闹访及非法上访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局

  37.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制度。

  责任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3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改善地区法治环境。

  责任部门:司法局

  协助单位:法制办

  39.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责任单位:司法局

  协助单位:各镇

  40.加强消防、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监管,确保事故总数下降。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交警大队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

  41.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依法打击不实言论发布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局

  (五)周子龙副旗长

  42.开工建设敖镇至东道梁(蒙宁界)高速公路。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启动敖镇至陶利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统筹谋划敖镇至城川一级公路建设。新建乡村柏油路90公里,修通三段地牲畜交易市场环线公路。做好敖镇至察汗淖尔一级公路与S216线、敖昂线两个双向互通连接线建设。

  责任单位:交通局

  协助单位:各镇

  43.开工建设陶上铁路和通用机场。

  责任单位:铁航办

  协助单位:敖镇、上海庙镇、昂素镇

  44.建设上海庙东部矿区重载公路敖银线至电厂段,敖东高速(敖镇至东道梁)上海庙出口经上海庙镇区和综合服务园至敖银线公路和上海庙镇区至垃圾填埋场的道路。

  责任单位:交通局

  45.完成上海庙镇区至精细化工园道路加宽工程,建设敖银线至新上海1号矿的连接线砂石路;督促企业完成新上海庙1号矿至电厂区的连接线。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46.新修敖镇综合园道路12.3公里,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交通局

  协助单位:敖镇

  47.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利用职教园区资源,全面完成校舍续建项目,新投用幼儿园3所,上海庙学校交由开发区管理。

  责任单位:教育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48.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完成环保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环保局

  49.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80元和390元提高到495元和402元;对年满60周岁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人群给予每人每年600元居家养老补贴。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助单位:各镇

  50.3月10日前,成立联合党支部推进嘎查村整合,并做好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嘎查村整合,要充分利用撤并苏木乡镇办公场所和新建嘎查阵地,节约行政资源。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助单位:各镇

  (六)郝?都斯哈拉副旗长

  51.有序推进敖镇东出口、南出口和镇区重点道路、公园、居民区绿地建设,新增绿地56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园林局

  协助单位:规划局、国土局、征收办、敖镇

  52.探索物业“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城镇物业管理规范化。

  责任单位:房管局

  53.严格城镇综合执法,完善城镇综合监管机制和管理精细化。

  责任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局

  协助单位:敖镇、上海庙镇

  54.全面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依法强制督促企业完成续建工程

  责任单位:房管局

  协助单位:住建局、法制办、规划局、征收办

  55.积极推进上海庙镇榆树公园、矿区内部绿化,适度加强城镇亮化,新增绿地4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56.完成各类百姓保障性住房建设。

  责任单位:房管局、敖镇、上海庙镇

  57.建成投用上海庙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58.新建公租房1170套,优先提供给创业农牧民、矿区职工和优秀教职工。

  责任单位:房管局

  协助单位:基建办、敖镇、上海庙镇

  59.实施大沟湾、特布德、哈日根图3个新型村庄绿化2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园林局

  协助单位:城川镇、上海庙镇、昂素镇

  60.组织实施好除交通领域外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基建办

  (七)王平副旗长

  61.加强国民经济监测与调度,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5%和15%,达到57亿元和103.5亿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经信局

  62.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水平,确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亿元

  责任单位:经信局

  63.积极争取天然气指标,满足重点转化项目建设需要。

  责任单位:油气办

  协助单位:发改局

  6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格建设规模和标准,坚决杜绝超预算、超标准建设行为,推行项目建设终身负责制。

  责任单位:发改局

  协助单位:监察局、审计局、基建办、公管办、各镇

  65.围绕在建煤矿抓进度、拟建煤矿抓开工、建成煤矿抓生产,年内确保2座具备开工条件、1座建成试产,产量突破2000万吨。

  责任单位:煤炭局、发改局

  66.全力争取国家优先安排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速神华、国电、山能、北方总装机千万千瓦火电项目审批,力争年内落地建设400万千瓦。启动建设润博33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协助单位:发改局

  67.紧盯久泰能源一体化煤化工项目,推动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烃项目同步推进,确保装备制造先期启动。推动华星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时达绿能2×20万吨LNG一期、焦化多联产二期及干熄焦发电、焦炉煤气制甲烷等下游项目建设,年内建成试产。启动焦化多联产三期建设。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协助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规划局、供电公司

  68.森泰2×20万吨LNG项目一期建成试产,天利丰、科思等LNG项目年内落地建设,将敖镇综合园打造成清洁能源产业聚集区。

  责任单位:经信局

  协助单位:发改局、国土局、油气办、敖镇

  69.新增天然气井200眼,天然气产量达到55亿立方米、增加15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油气办

  协助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敖镇、城川镇、昂素镇

  70.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

  责任单位:发改局

  71.完成红旗220千伏输变电增容工程,新建水洞沟11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输变电线路75公里。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协助单位:各镇

  72.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电力线路445公里,解决现代农牧业缺电地区的配变增容,实现农村牧区村村通电。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协助单位:各镇

  73.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安监局

  协助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

  74.加快上海庙园区煤矸石、粉灰、疏矸水、污水处理等规划编制,年内启动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和煤矸石集中储存场;突出抓好上海庙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生态矿区、和谐矿区。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协助单位:规划局、上海庙镇

  75.加强油气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监管。

  责任单位:油气办

  协助单位:各镇

  (八)安霞副旗长

  76.创新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投入机制,设立旅游业发展基金。

  责任单位:旅游局

  协助单位:财政局

  77.全面完善大沙头、上海庙欢乐大草原等重点景区基础配套,统筹谋划大沟湾、巴音希泊日草原建设,加快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大汗行宫等景点提档升级,补充发展庄园式旅游业态。

  责任部门:旅游局

  78.制定大沟湾、巴音希泊日草原开发规划,积极促成宁夏正丰、鄂尔多斯奕信等有开发意向企业在旗投资文化旅游产业。

  责任单位:旅游局

  协助单位:城川镇

  79.启动运营文化产业园,逐步形成规模,激发活力。

  责任单位:旅游局

  协助单位:文广局

  80.完成文化馆、图书馆建设, 7月底投入使用,完成博物馆布展设计,确保年内投用。

  责任单位:文广局

  协助单位:住建局、发改局

  81.制定乌兰牧骑市场化运营方案,推进演艺业产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文广局

  82.推进“三百”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三个千人”民间文化团队。

  责任单位:文广局

  协助单位:各镇

  83.组织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完成农村牧区首期5000户地面数字电视安装,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文广局

  协助单位:各镇

  84.制定出台相关部门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管理精细化、全程化。

  责任单位:食药局

  协助单位:经信局、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85.力争旗医院晋升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蒙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民族医院,新改建城川、三段地2所卫生院。

  责任单位:卫生局

  协助单位:各镇

  86.为肢体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补贴2000元。

  责任单位:残联

  87.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提标政策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责任单位:计生局

  88.对贫困妇女“两癌”患者一次性提供10000元救助资金。

  责任单位:卫生局

  (九)刘建华副旗长

  89.引进工行、建行等国有金融企业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

  责任单位:金融办

  90.新增各类涉农贷款15%。

  责任单位:金融办

  协助单位:驻旗各金融机构

  91.积极争取政府性信贷融资。

  责任单位:金融办

  二、共性任务

  (一)各副旗长共性任务

  92.全力做好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各镇

  93.进一步规范各分管口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各镇

  94.严格执行人事管理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95.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强各分管口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96.加强各分管口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97.积极争取资金,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主动做好各分管口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完成三年化债任务。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各部门

  98.主动做好各分管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二)高荣堂、王平、安霞副旗长共性任务

  99.做好二、三期资源价款催缴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煤炭局、国土局

  (三)高荣堂、刘建华副旗长共性任务

  100.财政提供部分担保资金,加强对实施大沟湾、哈日根图、特布德、阿日赖、巴彦希泊日、糜地梁6个新型村庄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办

  (四)赛希雅拉图、周子龙副旗长共性任务

  101.改造三段地牲畜交易市场,全面提升功能档次,牲畜交易量突破200万头只。

  责任单位:供销社

  协助单位:农牧局、敖镇

  (五)郝?都斯哈拉、安霞副旗长共性任务

  102.建立“创城”和“创卫”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抓好镇区、重点公路沿线及城镇出入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建设“美丽鄂前旗”。

  责任单位:环卫局、卫生局、规划局、园林局、综合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领导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责任,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各协助单位要全力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每一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领导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树立全旗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有令不行等行为,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领导要定期对所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旗监察局和旗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对重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向旗人民政府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责任追究,旗人民政府对工作不认真、实施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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