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IRA047/2024-01682 发文字号 鄂前安办发〔2024〕7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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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连发多发,具有影响的亡人火灾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1·24”重特大火灾事故、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全国造成不良影响,教训极其深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重点领域突出火灾隐患风险,经研究,旗安委会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34

 

 

 

 

 

 

 

 

 

 

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旗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治理,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有效改善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但是在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点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未经消防验收、消防主体责任不明确、消防设施瘫痪、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等方面,类似重大隐患在全旗各行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火灾事故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几起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风险整改消除,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1231日,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全旗消防本质安全。

(二)目标任务。紧紧依靠旗委、旗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全旗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分类施策,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期限,实施清单管理、销号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进行攻坚整治,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

(三)整体分工。隐患整治工作由旗政府统筹,消防部门配合推进,其中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博场所等隐患整治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应急管理局、旗公安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整改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全旗现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针对全旗高层公共建筑、老旧商场、老旧市场、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开展集中攻坚整治,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验收、消防工程不完善、建筑材料不达标、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罐、违规用火用电、违规装修改造等问题。

1.未经消防验收类隐患。重点整改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等问题,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未办理消防审验类隐患进行梳理,责令建设单位主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许可,建设单位不具备能力的由政府牵头办理。(旗政府组织落实、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自然资源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民政局、旗公安局、旗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消防安全管理类问题。住宅区的业主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无物业服务企业但有业主委员会的,应明确业主委员会主体责任;无物业服务企业且无业主委员会的,由旗政府明确相关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消防部门对责任主体进行培训,指导建立消防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旗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3.消防设施类隐患。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或者瘫痪,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原则上按照旧楼旧规、新楼新规推动整改完善。(旗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镇政府、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文化和旅游局、旗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1)多产权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隐患。有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单位,由责任主体牵头进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多产权建筑及部分居民住宅小区等无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建筑,由业主委员会或建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牵头,申请动用两共基金对已瘫痪或停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两共基金不足或无法申请使用的,由旗政府筹措资金牵头解决。

2)党政机关建筑隐患整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党政机关负责人为隐患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期限,推动整改工作。

3)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所属领域隐患整改工作,商场、市场由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工信和科技局牵头整改;学校由旗教育体育局推动整改,医院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推动整改,养老机构由旗民政局推动整改,文博场所由旗文化和旅游局推动整改。

4.实体火灾隐患类问题。重点整改擅自改变平面布局,防火分区、防火分隔、防火封堵等破坏防火单元的问题;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问题;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问题;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问题;消火栓无水问题。由公安、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权严格执法,用好用足关、停、罚、拘等硬手段,强力整改实体火灾隐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二)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整治范围为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内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外窗等畅通建筑内外的生命通道。建筑外部重点排查是否按要求对消防车通道划线,并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停车位、构筑物、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是否存在私家车长期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建筑内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问题;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是否挪作他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是否保持完整好用,人员密集场所的外墙窗口、阳台等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网,逃生和灭火救援窗口是否设置铁栅栏。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楼道、门厅、进户充电等违规行为;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突出整治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涉及生命通道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确保100%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场所,公安交管、综合执法、消防等执法部门要用足用好罚款、查封、关停等行政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体现执法的力度和决心。(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旗公安局、旗交管大队配合)

(三)推动消防站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尽快推动城川镇消防站上半年投入使用,同时加快昂素镇消防站建设规划,合理配备营房、车库、消防车辆器材和人员。二是加快消防水鹤和地下消火栓建设,特别是昂素镇、城川镇年内要按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针对现有消防水鹤和地下消火栓大量存在损坏、埋压、圈占等问题,做好维护维修工作,确保能正常使用。(各镇政府、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配合完成)

三、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36日)。进行动员部署,开展现有隐患专题研究,核对、完善隐患清单,制定短期和长期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期限。

第二阶段(202437日至2024620日)。对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全旗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风险清单按照一企一策”“一隐患一方案,推动现有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研判,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

第三阶段(2024621日至20241120日)。对老大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整治,现场办公,定点帮扶推动隐患整改。

第四阶段(20241121长期)。对因特殊困难需要长期整改的隐患按照既定方案,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长期推动整改。隐患存量较大的场所,可结合实际,适当延长专项整治工作时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消防救援大队为召集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公安局、旗民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据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各自领域专项工作的整治指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工作坚持旗政府抓落实,党政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制定隐患清单和任务清单,要将隐患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重点落实资金保障,整改资金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旗人民政府指导帮扶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整改工作,要将整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加大技术支持。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整改质效,要引入专家、学者获得最大技术支持,尽可能避免拆除、重建等严重消耗。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监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及院校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消防隐患整治工作。住建、消防等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工作,要指派专业骨干负责技术工作。

(四)加强防范措施要充分研判整改期间火灾风险,严格动火用电审批,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要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巡查检查、现场看护制度,公安、消防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经常性排查,严防整改期间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督导考核。隐患整改工作将纳入旗区年度绩效考核,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要纳入五位一体考核,旗政府要发挥督查考核作用,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巩固长效机制。对已经整改完的重大隐患场所,要跟踪指导,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分类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严格动火用电管理,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强化单位自我管理,坚决预防火灾事故。

各相关部门于202431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旗消防救援大队,自20243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武瑞英,联系电话:0477-7633020,电子邮箱:4504129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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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IRA047/2024-01682 发文字号 鄂前安办发〔2024〕7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公开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连发多发,具有影响的亡人火灾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1·24”重特大火灾事故、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全国造成不良影响,教训极其深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重点领域突出火灾隐患风险,经研究,旗安委会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34

 

 

 

 

 

 

 

 

 

 

全旗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旗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治理,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有效改善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但是在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点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未经消防验收、消防主体责任不明确、消防设施瘫痪、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等方面,类似重大隐患在全旗各行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火灾事故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几起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风险整改消除,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1231日,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全旗消防本质安全。

(二)目标任务。紧紧依靠旗委、旗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全旗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分类施策,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期限,实施清单管理、销号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进行攻坚整治,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

(三)整体分工。隐患整治工作由旗政府统筹,消防部门配合推进,其中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博场所等隐患整治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应急管理局、旗公安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整改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全旗现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针对全旗高层公共建筑、老旧商场、老旧市场、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开展集中攻坚整治,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验收、消防工程不完善、建筑材料不达标、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罐、违规用火用电、违规装修改造等问题。

1.未经消防验收类隐患。重点整改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等问题,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未办理消防审验类隐患进行梳理,责令建设单位主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许可,建设单位不具备能力的由政府牵头办理。(旗政府组织落实、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自然资源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民政局、旗公安局、旗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消防安全管理类问题。住宅区的业主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无物业服务企业但有业主委员会的,应明确业主委员会主体责任;无物业服务企业且无业主委员会的,由旗政府明确相关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消防部门对责任主体进行培训,指导建立消防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旗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3.消防设施类隐患。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或者瘫痪,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原则上按照旧楼旧规、新楼新规推动整改完善。(旗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镇政府、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文化和旅游局、旗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1)多产权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隐患。有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单位,由责任主体牵头进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多产权建筑及部分居民住宅小区等无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建筑,由业主委员会或建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牵头,申请动用两共基金对已瘫痪或停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两共基金不足或无法申请使用的,由旗政府筹措资金牵头解决。

2)党政机关建筑隐患整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党政机关负责人为隐患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期限,推动整改工作。

3)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所属领域隐患整改工作,商场、市场由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工信和科技局牵头整改;学校由旗教育体育局推动整改,医院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推动整改,养老机构由旗民政局推动整改,文博场所由旗文化和旅游局推动整改。

4.实体火灾隐患类问题。重点整改擅自改变平面布局,防火分区、防火分隔、防火封堵等破坏防火单元的问题;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问题;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问题;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问题;消火栓无水问题。由公安、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权严格执法,用好用足关、停、罚、拘等硬手段,强力整改实体火灾隐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二)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整治范围为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内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外窗等畅通建筑内外的生命通道。建筑外部重点排查是否按要求对消防车通道划线,并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停车位、构筑物、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是否存在私家车长期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建筑内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问题;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是否挪作他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是否保持完整好用,人员密集场所的外墙窗口、阳台等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网,逃生和灭火救援窗口是否设置铁栅栏。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楼道、门厅、进户充电等违规行为;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突出整治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涉及生命通道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确保100%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场所,公安交管、综合执法、消防等执法部门要用足用好罚款、查封、关停等行政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体现执法的力度和决心。(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旗公安局、旗交管大队配合)

(三)推动消防站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尽快推动城川镇消防站上半年投入使用,同时加快昂素镇消防站建设规划,合理配备营房、车库、消防车辆器材和人员。二是加快消防水鹤和地下消火栓建设,特别是昂素镇、城川镇年内要按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针对现有消防水鹤和地下消火栓大量存在损坏、埋压、圈占等问题,做好维护维修工作,确保能正常使用。(各镇政府、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配合完成)

三、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36日)。进行动员部署,开展现有隐患专题研究,核对、完善隐患清单,制定短期和长期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期限。

第二阶段(202437日至2024620日)。对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全旗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风险清单按照一企一策”“一隐患一方案,推动现有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研判,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

第三阶段(2024621日至20241120日)。对老大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整治,现场办公,定点帮扶推动隐患整改。

第四阶段(20241121长期)。对因特殊困难需要长期整改的隐患按照既定方案,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长期推动整改。隐患存量较大的场所,可结合实际,适当延长专项整治工作时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消防救援大队为召集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公安局、旗民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据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各自领域专项工作的整治指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工作坚持旗政府抓落实,党政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制定隐患清单和任务清单,要将隐患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重点落实资金保障,整改资金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旗人民政府指导帮扶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整改工作,要将整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加大技术支持。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整改质效,要引入专家、学者获得最大技术支持,尽可能避免拆除、重建等严重消耗。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监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及院校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消防隐患整治工作。住建、消防等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工作,要指派专业骨干负责技术工作。

(四)加强防范措施要充分研判整改期间火灾风险,严格动火用电审批,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要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巡查检查、现场看护制度,公安、消防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经常性排查,严防整改期间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督导考核。隐患整改工作将纳入旗区年度绩效考核,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要纳入五位一体考核,旗政府要发挥督查考核作用,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巩固长效机制。对已经整改完的重大隐患场所,要跟踪指导,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分类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严格动火用电管理,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强化单位自我管理,坚决预防火灾事故。

各相关部门于202431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旗消防救援大队,自20243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武瑞英,联系电话:0477-7633020,电子邮箱:4504129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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