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
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1日
2024年鄂托克前旗森林草原防灭火
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推动全面防火的浓厚氛围,切实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时段
宣传重点时段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戒严管制期。全旗防火期为当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全旗禁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各镇、各成员单位相应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特别加强“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和旗重大活动期间,各地农事用火高峰期等防灭火紧要时段宣传教育工作。
(二)重点地区
次生林区、人工林区、草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森林草原火险高风险以上地区等重点区域。
(三)重点对象
野外农事林事、施工作业、生产运输、放牧打草、游玩祭祀等活动频繁的人员,农牧区居民、学生、限制行为能力人及儿童的监护人等。
(四)重点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部署要求。
2.《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森林草原禁火令等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
3.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和专项行动等。
4.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火源管理和重点时段(区域)禁火等有关规定。
5.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自救互救常识。
6.模范单位经验成果、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和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7.12119等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和方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
各镇、各成员单位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行业特点,依据各自职能,持续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领域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防期有阶段,宣传不间断”。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影响力大、权威性高、受众面广的优势,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积极利用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等户外公共场所媒体资源,用好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头条等网络新媒体,丰富宣教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要深入开展防灭火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组织开展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且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宣传活动,逐步构建全媒体、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不断提升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二)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聚焦防灭火重要时段,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日等各类宣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深入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真正做到防灭火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营造浓厚防火氛围,积极构筑全民防火防线。
1.宣传日活动
各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自行确定宣传日并开展活动。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社、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开展防灭火专题宣传;在各镇、嘎查(村)内主要路段和林区要道、检查站等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置防灭火宣传标语、警示标志或宣传旗阵;在人员流动密集场所,通过设立宣传点、张贴宣传海报、“板报一条街”以及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日活动。
2.宣传周活动(3月28日-4月4日)
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主要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题,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制发宣传海报、定时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或科普知识宣传视频等方式,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及反面典型案件等,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各镇、各成员单位根据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紧要期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活动。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受众广泛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等公益提示,滚动播放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及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警示性强的公益宣传片,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依法依规用火。二是在进山入林路口、检查站等关键位置张贴森林草原禁火令、布设防灭火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对过往人员、车辆进行扫码登记、火源检查和宣传教育。三是利用宣传车流动宣传、出租车LED广告、公交车车体广告流动性强、辐射面广的宣传特性,发布举报违法用火行为方式和奖励制度,提高社会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3.宣传月活动(3月25日-4月25日、9月15-10月15日)
泛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户外大屏、广告设施、农村“大喇叭”和景区广播等线上线下平台,丰富宣教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减灾措施,切实提升干部群众防灭火责任意识和能力。一是对学校、企业、社区等人员集中单位,组织开展法律宣讲、培训讲座、观看警示片等宣传活动,促进企业单位及社会群众深刻认识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中应承担履行的责任义务。重点督促涉林涉草经营单位,通过组织职工开展知识竞赛,进行灭火演练和预案演练等方式,加强火灾初期扑救、个人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等防灭火知识和技能学习。二是对各镇、嘎查(村)及农林(林牧)交错区等居民点,采用蒙汉双语、图文并茂等适合地域特点又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全面宣传安全规范用火及应急避险自救常识,积极倡导推广献花祭、家庭追思、网络祭拜等绿色祭扫方式。三是加大对分散村落、零散住户的宣传力度,专门开展对儿童、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重点人群及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四是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充分利用景点宣传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宣传介质,加强对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全面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三)强化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
深入挖掘、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通过播放宣传片、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制作新媒体产品等方式,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正面宣传报,让先进典型鼓舞人,榜样力量引领人,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同时,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以鲜活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遵守用火管理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严峻形势,将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统一安排部署,抓好协调保障,形成立体式、全覆盖宣传教育格局。
(二)严肃工作纪律,防止负面影响。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有关规定,不刻意拔高、不讲过头话、不关联炒作在宣传报道中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要表述、引用数据以权威部门为准,正面引导,防止舆情发酵和恶意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三)及时总结推广,持续提升成效。各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信息、影像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及时总结阶段性宣传教育经验,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同时,要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检查,将防灭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以问题导向推动防灭火宣传教育有行动、有记录、有成果,持续巩固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