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0-15562 发文字号 上政发〔2020〕34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信息分类 乡镇文件;其他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概述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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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

                           20201014


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清上海庙镇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牧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摸清2013年以来,全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1.时间。主要摸排全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和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

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经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农村道路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的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或按《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住宅类。对农村牧区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

(一)基础资料准备

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鄂托克前旗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结合农村牧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上级转办、交办、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时掌握的数据,制作全摸排工作基础资料。

国家、自治区层面将组织提取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为地方开展排查工作提供辅助。各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对提取的图斑要逐宗进行实地核实,认真填写相关核查信息。

(二)统一数据汇交

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将辖区范围内的摸排信息情况上报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分析摸排数据并上报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所做好摸排工作的政策把关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成果质量管控

牵头部门及各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各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四、时间安排

本次摸排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尽快组织开展摸排工作。

(一)自查摸排阶段(1012日至1021日)。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全力协助做好指导把关工作。

(二)分类汇总上报阶段(1022日至1025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摸排数据进行全面汇总梳理分析并将初步摸排结果报送至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自查整改阶段(1026日至1125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数据审查、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最终摸排成果。

(四)总结改进阶段(1126日至整治工作正式开始)认真总结摸排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进行再研究再完善,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调度,协调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全面摸排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并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摸排工作进行指导,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并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三)确保成果真实准确。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负责对住宅类房屋的摸排要以嘎查村(组)为工作单元,充分发挥嘎查(村)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摸排过程中,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专用咨询服务电话,组织精干力量,及时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明确工作标准和处置措施,确保摸排工作严谨规范。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严格监督检查。摸排工作主动接受镇纪检监察室及上级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镇纪检监察室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镇纪检监察室通报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移送。

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打着专项整治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地区,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附件: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巴音孟克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布仁巴特尔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王建林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

呼吉乐图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贺晓宇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常务)

吕占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孙世峰          人民政府副镇长

嘎尔迪          人民政府副镇长

            综合执法局局长、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黄向阳          综合执法局指导员

      牛玉林          自然资源所所长

段振辉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宋楠楠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王占福          长城花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阿日并吉日嘎拉  布拉格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驰凯          上海庙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包亚会          马兰花社区党支部书记

            曹玉昆          八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志军          水泉子村党支部书记

            罗鹏怀          沙章图村党支部书记

            阿拉腾乌都      阿勒台嘎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米雅          哈沙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布仁吉日嘎拉    公乌素嘎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贡达来          芒哈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蒋玉林          陶利嘎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斯仁旺扎拉      拜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那顺朝格        特布德嘎查党支部书记

            希尼毕力格      乌提嘎查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贺晓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向阳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工作政策措施和有关工

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作下发基础资料,为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三是根据自治区、市、旗级下发的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工作方案;四是根据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召集各成员单位研究会商,形成指导意见;五是组织人员赴实地对工作进行督导核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六是与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紧密联系与沟通,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对我工作进行指导;七是统计汇总上报数据,形成工作台账,并向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送最终报告;八是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为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向政府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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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0-15562 发文字号 上政发〔2020〕34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信息分类 乡镇文件;其他 公开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概述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

                           20201014


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清上海庙镇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牧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摸清2013年以来,全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1.时间。主要摸排全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和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

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经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农村道路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的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或按《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住宅类。对农村牧区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

(一)基础资料准备

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鄂托克前旗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结合农村牧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上级转办、交办、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时掌握的数据,制作全摸排工作基础资料。

国家、自治区层面将组织提取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为地方开展排查工作提供辅助。各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对提取的图斑要逐宗进行实地核实,认真填写相关核查信息。

(二)统一数据汇交

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将辖区范围内的摸排信息情况上报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分析摸排数据并上报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所做好摸排工作的政策把关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成果质量管控

牵头部门及各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各嘎查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四、时间安排

本次摸排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尽快组织开展摸排工作。

(一)自查摸排阶段(1012日至1021日)。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全力协助做好指导把关工作。

(二)分类汇总上报阶段(1022日至1025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摸排数据进行全面汇总梳理分析并将初步摸排结果报送至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自查整改阶段(1026日至1125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数据审查、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最终摸排成果。

(四)总结改进阶段(1126日至整治工作正式开始)认真总结摸排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进行再研究再完善,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调度,协调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全面摸排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并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摸排工作进行指导,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并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三)确保成果真实准确。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负责对住宅类房屋的摸排要以嘎查村(组)为工作单元,充分发挥嘎查(村)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摸排过程中,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专用咨询服务电话,组织精干力量,及时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明确工作标准和处置措施,确保摸排工作严谨规范。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严格监督检查。摸排工作主动接受镇纪检监察室及上级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镇纪检监察室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镇纪检监察室通报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移送。

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打着专项整治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地区,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附件: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上海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巴音孟克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布仁巴特尔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王建林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

呼吉乐图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贺晓宇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常务)

吕占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孙世峰          人民政府副镇长

嘎尔迪          人民政府副镇长

            综合执法局局长、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黄向阳          综合执法局指导员

      牛玉林          自然资源所所长

段振辉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宋楠楠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王占福          长城花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阿日并吉日嘎拉  布拉格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驰凯          上海庙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包亚会          马兰花社区党支部书记

            曹玉昆          八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志军          水泉子村党支部书记

            罗鹏怀          沙章图村党支部书记

            阿拉腾乌都      阿勒台嘎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米雅          哈沙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布仁吉日嘎拉    公乌素嘎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贡达来          芒哈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蒋玉林          陶利嘎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斯仁旺扎拉      拜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那顺朝格        特布德嘎查党支部书记

            希尼毕力格      乌提嘎查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贺晓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向阳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工作政策措施和有关工

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作下发基础资料,为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三是根据自治区、市、旗级下发的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工作方案;四是根据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召集各成员单位研究会商,形成指导意见;五是组织人员赴实地对工作进行督导核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六是与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紧密联系与沟通,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对我工作进行指导;七是统计汇总上报数据,形成工作台账,并向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送最终报告;八是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为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向政府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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