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据自治区、市开展“六个行动”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结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起草形成《鄂托克前旗区域合作深化行动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序时推进。
二、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区域合作深化行动方案》共五项任务,旗行动方案全部承接,主要内容如下:
(一)创新与市域各旗区合作。加大与“东康伊”地区深度合作,推动医疗、教育、文化、康养、旅游等领域借力发展、协同发展,加大优质农副产品生产供给,协同优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升级与周边省区市县合作。一是深度融入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发展政策举措,在交通、能源、物流等14个领域加大合作力度;二是深度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深入落实《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十四五”重点合作事项》;三是持续推进与鄂乌阿合作,积极融入乌海经济发展,建立产业联盟,坚持错位发展;四是深化与毗邻跨省旗县、蒙东地区合作,探索建立“跨区域人才智库”,选拔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领域高素质人才,与周边旗(县)成立“跨区域人才智库”;五是深化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合作,全面落实《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化工产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打造“风光氢储车”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新能源资源开发力度,打造西部重要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
(三)拓展与京津冀合作。深入实施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和“四项行动”,引进更多“京资”“京技”“京师”“京医”,深化区域教育、医疗、科技、农畜产品销售、旅游、产业合作,实现“借力发展”,支持“鄂托克前旗羊肉”“城川辣椒”等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助力“蒙品进京”。
(四)强化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合作。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充分展示我旗发展潜力和投资机会,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和资源落户我旗;二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人才团队及科创企业,实现科创在外、转化在鄂前旗;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跟着村排去旅行”等品牌活动,将红色培训教育基地、红色研学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串连成线,打造红色文旅产业链;四是强化“飞地经济”,持续深化“飞地抱团 统建共富”模式,探索旗外飞地合建,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全产业链发展,加速推进共同富裕;五是强化绿电合作,加快建设绿电外输内育体系,积极承接好受端方绿电偏好型产业转移;六是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推动两地化工企业加快实现上下游联动、全链条谋划、全产业布局。
(五)积极走向国际合作。一是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组织参加进口博览会、消费品博览会、向北开放经贸洽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等展洽活动,实现进出口总额稳步增长。二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市级外贸相关政策红利,增强企业出口信心和动力,助推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三、实行日期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3月27日起实行
一、背景
根据自治区、市开展“六个行动”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结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起草形成《鄂托克前旗区域合作深化行动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序时推进。
二、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区域合作深化行动方案》共五项任务,旗行动方案全部承接,主要内容如下:
(一)创新与市域各旗区合作。加大与“东康伊”地区深度合作,推动医疗、教育、文化、康养、旅游等领域借力发展、协同发展,加大优质农副产品生产供给,协同优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升级与周边省区市县合作。一是深度融入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发展政策举措,在交通、能源、物流等14个领域加大合作力度;二是深度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深入落实《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十四五”重点合作事项》;三是持续推进与鄂乌阿合作,积极融入乌海经济发展,建立产业联盟,坚持错位发展;四是深化与毗邻跨省旗县、蒙东地区合作,探索建立“跨区域人才智库”,选拔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领域高素质人才,与周边旗(县)成立“跨区域人才智库”;五是深化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合作,全面落实《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化工产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打造“风光氢储车”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新能源资源开发力度,打造西部重要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
(三)拓展与京津冀合作。深入实施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和“四项行动”,引进更多“京资”“京技”“京师”“京医”,深化区域教育、医疗、科技、农畜产品销售、旅游、产业合作,实现“借力发展”,支持“鄂托克前旗羊肉”“城川辣椒”等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助力“蒙品进京”。
(四)强化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合作。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充分展示我旗发展潜力和投资机会,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和资源落户我旗;二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人才团队及科创企业,实现科创在外、转化在鄂前旗;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跟着村排去旅行”等品牌活动,将红色培训教育基地、红色研学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串连成线,打造红色文旅产业链;四是强化“飞地经济”,持续深化“飞地抱团 统建共富”模式,探索旗外飞地合建,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全产业链发展,加速推进共同富裕;五是强化绿电合作,加快建设绿电外输内育体系,积极承接好受端方绿电偏好型产业转移;六是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推动两地化工企业加快实现上下游联动、全链条谋划、全产业布局。
(五)积极走向国际合作。一是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组织参加进口博览会、消费品博览会、向北开放经贸洽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等展洽活动,实现进出口总额稳步增长。二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市级外贸相关政策红利,增强企业出口信心和动力,助推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三、实行日期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3月27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