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效力属性 | 有效 | ||
发文字号 | 鄂前政发〔2020〕15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日期 | 2023-11-13 |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鄂前政发〔2020〕15号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清理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旗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200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上海庙矿区煤电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15〕99号)和《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矿区煤炭资源整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前政发〔2008〕17号)文件进行废止。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鄂前政发〔2020〕15号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清理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旗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200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上海庙矿区煤电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15〕99号)和《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庙矿区煤炭资源整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前政发〔2008〕17号)文件进行废止。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