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鄂托克前旗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应势而上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对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重大意义。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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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迈入新发展阶段 推进现代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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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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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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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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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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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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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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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展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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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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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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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融入新发展格局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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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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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能源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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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全面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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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提升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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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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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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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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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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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打造鄂前旗文旅融合靓丽新名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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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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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高效实用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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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布局和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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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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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数字鄂前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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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进鄂前旗产业数字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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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优化区域布局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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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游新型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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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构筑新型国土空间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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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进以敖镇为载体的城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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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推进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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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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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高质量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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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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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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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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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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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深入推进区域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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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度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区协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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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进与宁东、苏银产业园区协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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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发展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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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进一步深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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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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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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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进一步优化旗域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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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提升旗域经济调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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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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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推动绿色农牧产业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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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促进工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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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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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加大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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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加强科技平台载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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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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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提高居民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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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构建多层次就业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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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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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优先发展高质量教育体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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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完善各类教育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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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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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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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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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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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特色文艺精品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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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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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筑牢社会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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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筑牢社会救助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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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健全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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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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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积极推进健康鄂前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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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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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升诊疗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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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传承发扬蒙中医药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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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推进人口家庭和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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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加强生态建设 推进绿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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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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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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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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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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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加强环境防控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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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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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水生态防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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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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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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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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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展循环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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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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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强化节能减排降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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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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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统筹推进各项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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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加强政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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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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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进政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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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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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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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文明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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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大力推动诚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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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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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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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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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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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统筹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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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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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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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多元化人才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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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构建良好人才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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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强化《纲要》落实的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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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立完善规划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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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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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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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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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迈入新发展阶段 推进现代化建设
“十四五”时期,是鄂托克前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旗的战略机遇期。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形势,正确认识旗域经济社会在新时代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编制《鄂托克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规划纲要》,为建设现代化鄂托克前旗描绘新愿景、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鄂托克前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期实现了“十三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发展实力稳中有升。到2020年底,全旗地区生产总值五年累计完成628.29亿元,年均增长7.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88%。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平稳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累计完成126.55亿元,年均增长1.2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123元,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2.48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4年位居全市第一。
——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8%,生产要素进一步向城镇集聚。一批事关全旗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建成运行,首条高速公路S26线建成通车,首个通用机场通航运营。农牧区动力用电实现全覆盖,建成35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10项,水、电、路、讯、住房等基础保障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城乡生产、生活及工业用水保障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全区首家旗县级大数据中心建成投用,城镇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
——发展动能再上台阶。五年累计实施各类项目315项,总投资达2100亿元,完成投资384亿元,项目拉动作用显著。上海庙至山东输电通道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建成,煤电外送规模由400万千瓦调增至1000万千瓦,盛鲁电厂实现双投,国电双维、长城电厂进展顺利,工业大电网格局基本形成。煤炭、煤化工、天然气、LNG产量分别完成4888.7万吨、564.3万吨、232亿立方米和210.8万吨,煤炭核定总产能1830万吨/年,工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招商引资实现重大突破,累计引进企业42家,协议投资总量超过1173亿元。
——发展质量显著增强。培育农畜产品品牌26个,鄂托克前旗辣椒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鄂尔多斯高原冷菜农产品远销粤港地区,“鄂托克前旗羊肉”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绒山羊饲养量达87万只,年产绒量突破400吨。举全旗之力建成“1+6”红色培训教育基地,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建成,成功创建了自治区研学营地、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音乐剧《石榴红了》礼献人民大会堂,红色旅游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累计接待游客、学员468万人次,完成旅游综合收入148亿元。上海庙综合物流园启动建设,电子商务基地获评自治区电商示范基地,引进了中国网库、乐村淘等全国知名电商平台,实施了“中国羊肉产业电商项目”。康养产业破题,阿吉泰健康养生园成为自治区首批医养结合示范试点。
——发展潜力优势突出。京津风沙源治理、国家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累计治理毛乌素沙地558.5平方公里、天然林资源保护6.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95%,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38.7%。产业生态化取得积极进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提高到92%,煤化工产业向绿色循环转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0.76%。生态文明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完成。
——发展成果普惠民生。教育事业优质发展,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3%以上,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民族职业高中荣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成为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创新管理机制,高考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健康鄂前旗”建设稳步推进,每千人医疗卫生床位数由4.5张增加至7.4张,公立医院全部开展按病种付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率达到100%。城镇新增就业率稳定控制在3.1%以下,全旗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推行居民健康卡,医疗服务更加便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保障和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累计完成2962户棚改和危房改造任务。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干部群众精神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发展氛围更加和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得深、走得实,“作风建设年”“基层减负年”“精准监督年”环环相扣,持续发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巩固。持续深化基层治理,荣膺首批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地区,“互联网+信访”成为全国网上信访工作典型,“智慧网格警务助手”收集APP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警务优秀创新案例,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满意度和安全感均为100%。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旗、国家园林县城,城川镇被评为全国特色小镇。四个镇镇区公共场所实现WIFI全覆盖,51个未通宽带的嘎查村覆盖电信普遍服务。
——发展活力持续增强。“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建成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结时限压缩率达到55.1%。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全面推开“农牧民信用卡”、不动产抵押贷款和“互联网+贷款审批”模式,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工作站挂牌成立;农村信用联社成功改制为农商银行。率先启用“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项目受理、审批、办结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有序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三权分置”制度建设研究得到国内专业领域认可,被自治区确定为草原“三权分置”试点旗县。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打造“i前旗”智慧移动平台,全区首个乡村振兴战略“四级”线上指挥平台上线运行。国家“数字乡村”建设试点获批。
——发展协同效益集聚。“人才强旗”工程和“马兰英才”品牌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进入“快车道”。积极参与中蒙俄交流合作,绒山羊增绒、肉羊三元杂交、“3S”技术监管草原等10种现代农牧业鄂前旗创新模式进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示范推广。主动融入呼包鄂协同发展和呼包鄂银榆城市群发展,持续深化与宁、陕区域合作机制,全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迈出坚实步伐。主动引进中石化集团、国家能源集团、悦达集团、中国华能集团等一批五百强企业入驻,中长期发展后劲十足。
——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严控制隐性债务增量,“十个全覆盖”十项工程拖欠工程款全部清偿,财政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抓住产业扶贫根本,深入推进十项“清零达标”和“百企帮百村”行动,663户、174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率达到100%。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旗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比例达80.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坚决落实河湖长制,完成15条河流、6个湖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划定,被水利部列为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在取得诸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鄂托克前旗仍然处于欠发达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未得到根本解决。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层次依然较低,产业链条短,新兴产业规模小;民生保障能力不足,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和质量偏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强;资源环境与工业化城镇化的矛盾较为突出,生态环境尚有提升空间;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营商环境亟须优化。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对我国国际发展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对区域经济社会也将产生历史性影响。
从宏观环境看,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我们要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内蒙古和鄂尔多斯市看,开启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全新里程。按照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内蒙古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粮食主产区建设、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鄂尔多斯市作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的领先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区域协同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创新驱动发展、要素市场化配置、开放合作、补齐民生领域短板等方面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和做法,非常利于鄂托克前旗高质量发展。
从鄂托克前旗看,具备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建旗40年来,在历届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促转型”措施,全旗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景,全旗上下要发扬奋勇争先的精神,发挥地区综合优势,在现代化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定位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主要任务,围绕“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这一主题,推进城镇、乡村两个协调发展,实现重点城区、经济园区和农村牧区三区优化布局,突出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四个主攻方向,促进全旗各项事业共同发展进步,为建设“产业先进、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生态优美、人民富裕”的现代化鄂托克前旗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提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定性,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的自觉性,提高以系统观念统筹安排各项事业的协调性,因地制宜谋划好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径,切实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共建共享发展理念,把民生作为发展的指南针,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从供给侧持续发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让我旗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生活幸福绵长。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全旗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自觉服务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巩固深化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的基础上,从依靠扩大要素投入驱动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提升开放层级和拓展开放领域,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加强区域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第三节 发展定位
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区。充分发挥旗域综合优势,以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推进新型城乡融合为抓手,以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建设为示范引领,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为突破,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三农三牧”短板,走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市场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全面推进“五大振兴”。建设好农牧民的生产田原、生态家园、生活乐院,激发农村牧区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地区”成果,打造有颜值、有内涵、有故事、有温度的新型嘎查村,真正让农牧业更强、农村牧区更美、农牧民更富。
打造红色文化传承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要求,依托我旗厚重的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以红色培训教育基地为载体,构建“红色+”融合发展新模式,坚持修复保护与开发建设同步推进、品牌培育与规范管理有机结合、研学培训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教育培训和研学活动品牌,持续放大“红色生态链”带动效应,形成东西互联、南北贯通的全域化红色产业发展新业态,让红色资源在产业链中“活”起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打造区域合作示范区。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充分依托地处蒙陕宁三省交界的优势,主动把自身融入区域协同发展中去谋划,持续推进与国家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在产业布局、基础建设、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探索建立规划衔接、合作共建、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各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促进区域间的融合互动,实现借力发展、配套发展、错位发展,构建互为支撑、相互补充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打造双碳实践先行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考虑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建设风、光、火、氢、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体系和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以绿色低碳发展代替传统能源消耗,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绿色化改造,全面提高新能源占比,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发展方式,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打造绿色、友好、智慧、创新现代能源生态圈。
第四节 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要求,到2035年鄂托克前旗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旗经济实力大幅跃升,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产业转型取得重大突破,粗放发展方式总体改变,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突破;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形成招商引资新高地;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城乡发展面貌全面改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更高水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社会保障更具深度广度;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法治鄂前旗基本建成,平安鄂前旗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率先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第五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200亿元,煤炭、煤电、煤化工三大产业产值突破377亿元,旗域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
——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农牧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比重稳步上升,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符合呼包鄂银榆统一开放标准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
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重点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科技与经济、社会融合更加紧密。服务旗域发展的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更加高效。到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1%。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所有制结构更加合理,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展要素集聚更加有效,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社会文明达到新高度。持续巩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民族团结进一步增强。
民生福祉得到新提高。就业、教体、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为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
生态文明获得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取得实质性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回收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治理效能实现新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专栏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指标 |
|||||||
类型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十四五”目标 |
指标 属性 |
|
2025年 |
年均/累计 |
||||||
经济发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 |
2.1 |
— |
5%左右 |
预期性 |
2 |
全员劳动生产增长 |
% |
2.3 |
— |
3%左右 |
预期性 |
|
3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61.88 |
65.84 |
1.25% |
预期性 |
|
4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 |
— |
[260] |
预期性 |
|
创新驱动 |
5 |
每万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 |
件 |
2.37 |
3.82 |
10% |
预期性 |
6 |
非煤工业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 |
32.3 |
49.9 |
9.2% |
预期性 |
|
民生福祉 |
7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 |
3.3 |
— |
6% |
预期性 |
8 |
人均预期寿命 |
年 |
77.3 |
78.1 |
[0.8] |
预期性 |
|
9 |
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4 |
3.9 |
2.8% |
预期性 |
|
10 |
每千人拥有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2.94 |
3.13 |
1.3% |
预期性 |
|
1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6 |
98 |
0.4% |
预期性 |
|
绿色生态 |
1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 |
% |
— |
— |
达到市要求 |
约束性 |
1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
% |
— |
— |
达到市要求 |
约束性 |
|
14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
天 |
300 |
310 |
0.65% |
约束性 |
|
15 |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占地表水比例 |
%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16 |
森林覆盖率 |
% |
23.95 |
25 |
[1.05] |
约束性 |
|
安全保障 |
17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万吨 |
11.7 |
14 |
4% |
预期性 |
18 |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
万吨标煤 |
1733 |
6200 |
— |
预期性 |
|
转型升级 |
19 |
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 |
% |
0.03 |
9.3 |
— |
预期性 |
20 |
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 |
17 |
20 |
— |
预期性 |
|
21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 |
0.2 |
10 |
— |
预期性 |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按可比价计算。②[]内为5年累计数。③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指煤炭、煤电、天然气、非化石能源生产能力之和。
第二篇 融入新发展格局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章 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能源产业
主动顺应能源产业和消费革命大趋势,落实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全面推进现代能源经济绿色转型,构筑“以煤为基、多元转化”的绿色循环型工业体系,形成煤炭、煤电及其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
打造清洁煤炭保障供应基地。推动煤炭清洁生产与智能高效开采,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统筹发挥上海庙矿区煤炭资源优势,启动上海庙东部矿区开发建设,新建巴楞煤矿、鹰骏一、二、三号煤矿,改扩建长城一、二号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保障能源化工基地煤炭供应。到2025年,形成3000万吨/年的煤炭产量,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100%,煤炭回采率达85%以上,原煤入洗率达100%。
加快煤电绿色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战略,大力采用燃煤电站低成本超低排放控制核心技术,建设“西电东输”鄂托克前旗千万千瓦级煤电基地,实现火电规模化、清洁化、高效化发展,扩大“煤从空中走”规模。到2025年,建成内蒙古长城电厂、国电双维电厂和国能上海庙电厂3座2×100万千瓦燃煤电厂,增加60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力争再规划配套建设一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形成1000万千瓦火电产能。
加大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促进常规天然气勘探增储扩能,加快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构建多气源供气格局。进一步发挥区内油气资源补给动能优势,大力发展LNG、CNG等天然气加工产业,扩大天然气本地加工和清洁利用规模,打造规模以上油气产业园区。争取内蒙古天利丰年产60万吨液化天然气、6万吨提氦一期工程、雅海60万吨液化天然气投产达效,天然气产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到2025年,LNG产能达35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70亿立方米。
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政策导向,主动适应国家大城市群、都市圈、能源基地对可再生能源的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需求,坚持集中与分散开发利用并举,不断扩大分布式利用规模。积极谋划开发一批未来产业,多元化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制氢、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氢储综合利用、零碳产业园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瞄准蒙陕氢能市场需求,提早布局加氢站、充电站。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60万千瓦。
第二节 全面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
利用区域煤炭资源赋存集中、煤炭产业起点高、技术装备先进成熟等优势,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壮大下游产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以“园区化承载、集群化推进”为方向,以实现甲醇、合成氨、烯烃、芳烃等大宗化工产品就地消纳转化、提升工业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加快推进煤化工绿色循环发展,重点发展华星煤制气、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及煤焦油轻质化、粗酚精制、焦化多联产、焦油深加工、苯加氢、甲醇深加工、合成氨深加工、烯烃深加工等产业。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鼓励企业持续推进创新、改进工艺,打造安全、绿色、高端煤制化学品产业集群。
第三节 提升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发挥全旗农牧业产业优势,以优质牛羊养殖、果蔬和特色杂粮种植及生物资源开发为基础,发展以牛羊肉、乳制品、瓜果蔬菜为重点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以玉米、苜蓿、秸秆为基础的饲草加工,全面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现特色产品多层次、多环节的转化增值。建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园,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第四节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大石墨烯再储能、导电、导热、涂料等领域关键技术引进和应用力度,重点发展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产品、高性能复合材料,探索煤制石墨烯、碳材料(碳纤维、针状焦、炭黑等)、纳米材料等新领域,大力引进先进碳材料中试及产业化项目,建设碳基新材料基地。积极推进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陶瓷等产品链条化、多元化、系列化,逐步形成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上下游产业链。积极引进多晶硅、单晶硅等光伏材料及其电池组件产业。
绿色环保产业。加大煤电、煤炭开采、天然气钻井产生的固废的综合再利用,制造环保材料,充分利用煤矸石制造石油支撑剂、橡胶补强剂、耐火材料、生产肥料、土壤改良剂等产品。同时引进建设活性炭、脱硫粉、高性能防渗材料、尾渣粉煤灰管道排放及煤矸石回填、粉煤灰再生利用等项目,推动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生物技术产业。发挥地区生物资源、关联产业和应用市场优势,积极培育发展生物技术产业。加强麻黄、甘草、苦参等优势药用资源的综合开发,引导蒙药中药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生物食品、健康养生、工业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建设生物技术与产业试验示范基地,在生物经济先期发展中积极探索新的生物科技与产业发展路径。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推进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辐射区域的现代物流平台和区域性商贸中心。统筹推进大宗商品、建材、快递等专业物流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对外煤炭消费市场对接,完善提升鄂尔多斯西部煤炭储配交易中心,建设鄂西物流二期项目。合理布局镇级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加强乡镇物流配送节点建设,完善货运服务网络,重点建设上海庙综合物流园区、敖勒召其镇综合物流园区、城川现代农牧业物流园区和昂素农牧业物流节点等项目,促进快消品、农畜产品城乡双向流通。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发展无人机、无车承运物流,发展运输配载、跟踪追溯、库存监控等专业化、特色化物流信息平台。
现代金融。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旗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在园区、农村牧区设立金融服务网点,稳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组织,探索引进信托、股权投资等融资服务机构,形成多样化的旗域金融组织体系。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推进农村牧区金融服务创新,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鼓励企业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开展股权、债权转让和融资。优化农村牧区支付环境,推进金融基础服务均等化。
商务服务。培育壮大商务咨询服务企业,重点发展法律、投资与资产管理、财税金融、会展设计、信息中介等社会专业化服务。引进专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参与商务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会展业务,打造在区域内有较大的影响的会展品牌,促进会展业与生活服务业融合发展。
第二节 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以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升级为导向。
商贸流通业。推动建设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结构合理的住宿餐饮行业发展新格局。依托能源化工、农畜产品、红色旅游基础,突出旗域电商特色,整合品牌资源,推进“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战略,推动我旗产品走向全国市场。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专卖店等商贸服务业,打造一批美食街、特色餐馆、农家乐、牧家乐等服务业态,加快建立“15分钟便民消费圈”。完善农牧区消费市场网络,优化建材、家居、农副产品批发等各类专业市场布局,促进商贸流通业全面发展。
健康养生。积极培育引进医疗护理、健康监测、卫生保健、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业机构,大力发展日常护理、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等康养服务业。开展蒙医中医“治未病”服务,构建集预防、治疗、康复、养生保健于一体的蒙中医药预防治疗保健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康养服务业,统筹推进旅游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集养老、康复、养生、旅居“四位一体”的康养产业集聚区。加强疗养院、康养乐园、康养社区、康养嘎查村、幸福互助院、日间照料室建设,全面提高全旗健康养老服务水平。
第三节 打造鄂前旗文旅融合靓丽新名片
以品牌建设带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强化地方特色品牌建设。以创新创意引领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新的文化旅游热点和旅游形态。以跨界整合实现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文化旅游融合新亮点。
深入推进“红色+”战略。树立全域旅游、特色旅游新理念,持续放大红色效应,丰富拓展红色研学内涵,构架以城川为核心、辐射周边的红色研学体系,以建设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旗为抓手,重点发展红色教育、文化、旅游,形成内蒙古西部红色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打造全国红色培训教育基地,依托自治区研学营地,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中小学研学营地。加强城川等红色文化旅游区景点的基础设施配套、旅游功能配套、服务设施配套。放大红色培训教育基地带动效应,建成投用红色教育集训中心、城川红色拓展基地及文化产业园综合体验馆等红色研学旅游项目。实施“红色+”战略,开发红色文旅多元产品,推出一批以红色文旅为主体的品牌,带动红色旅游与农牧业、文化、服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建成为全区“红色旅游样板旗”。
推进“文旅融合”战略。持续推广“鄂尔多斯旅游风景道”鄂托克前旗段文化旅游品牌。将文化产业园、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圣火文化公园、职教园区、阿吉泰养生园五位一体捆绑打造,建成中心城区文化旅游综合体。提升大沙头、马兰花、水洞沟景区等旅游景区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加快希泊尔草原景区建设,积极发展草原生态游、民族文化游。推进大沟湾考古遗址公园、六胡州古城、宥州古城等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文化旅游融合优势,推动乌兰牧骑、非遗、文博、图书等文化资源进景区,提升景区旅游品质。到2025年,年接待游客总量突破28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68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创建1个国家5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10个乡村文化旅游示范嘎查村。
专栏2:文化旅游(事业)重点建设工程 |
“五位一体”综合景区。打造以敖镇为核心,集文化产业园、大沙头旅游区、圣火公园、职教园区、阿吉泰养生园于一体的文旅综合体,力争申报5A景区。 旅游景区提升工程。围绕全旗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创建,提升改造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大汗行宫生态文化旅游区等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保证4A级旅游景区做大做强。 旅游新业态培育工程。举办大沙头越野挑战赛、蒙古族“男儿三艺”比赛等民族和地域特色赛事活动,发展“旅游+体育”;推动三道泉子村田园综合项目,发展“旅游+农业”;加强敖镇红色研学文旅项目和红色旅游区设施项目建设,发展“旅游+研学”。 特色旅游打造工程。打造马兰花草原旅游区、希泊日草原旅游区、榆树壕旅游区、宥州古城遗址旅游区,发挥特色旅游优势,展现草原历史文化风情。 群众文化建设工程。建设鄂托克前旗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蒙古族非物质文化体验区、乌兰牧骑宫等建设工程,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文旅宣传推介工程。突出地区文化特色,打造马兰花旅游节、草原那达慕、大沙头冰雪乐园等特色文旅活动,扩大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 |
第三章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建设高效实用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公路。以“连接大动脉、打通物流道、提升乡村路”为着力点,以提高公路等级、优化路网结构为目标,加快国道、省道、县道建设,打通断头路和环线路,推进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内部路网建设,形成“三横四纵五联三十五出口”公路网络新格局。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公路管护、运营。构建集公路班车客运、公共交通、旅游客运、出租汽车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网络,做好与城际公交衔接,提升服务效率。到2025年,主骨架网总规模约3000公里,公路密度达到33公里/百平方公里,黑色路面总里程达4000公里以上。
铁路。重点建设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至银川、敖镇经城川至陕西柠条梁铁路,设立鄂上铁路客运站。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铁路专用线,建设国电双维电厂、长城电厂、鄂西物流园区、西部矿区、华星煤制天然气项目铁路专用线等项目,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大幅提升旗域对外开放效能。
机场。扩建敖镇通用航空机场,扩大航运规模,升级为支线机场。建设城川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航空飞行小镇,带动飞行旅游发展。打造“空中英雄会”,延伸飞行器制造维修、飞行配套服务、飞行员培训(航空学院)、飞行俱乐部等关联产业发展。探索推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
电网。升级改造辖区内输配电网路,进一步优化主、配网网架结构,完善电源点布局,不断增强电网抗风险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重点保障上海庙、敖镇两个园区用电负荷增长需求。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幅提升4个镇区输配电网转供率水平,有效解决农牧区点多、面广、供电能力不足问题。到2025年,新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项,新建、扩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2项,新建、改造35千伏输变电工程15项。
管道。完善区域内油气管网布局,统筹开发利用天然气、煤制气等多种气源。重点建设天然气管道,积极发展天然气加工产业。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项目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巨丰北敖、昂敖油气长输管道项目、上海庙—无定河天然气管道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建设长输天然气管道318.3公里。
水利。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水利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输配水二期工程、综合利用园供水工程、红墩子供水二期工程等项目,保障工业用水。推动疏干水、中水无害化、资源化管理,有效补充工业用水缺口。建设敖镇和城川应急备用水源2个重点水源工程。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
第二节 布局和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5G布局,完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加快推进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进程。加速光纤网络扩容,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配套完善鄂托克前旗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围绕城镇管理、民生服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加快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型工业网络部署。到2025年,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和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第四章 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第一节 建设数字鄂前旗
按照“1144”的总体架构,加快“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实施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上云用数赋智计划,建设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旗、内蒙古“数字园区”创新发展试验区、鄂尔多斯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旗,打造智慧鄂托克前旗新名片。
专栏3:数字鄂前旗“1144”总体框架 |
“1”即瞄准“发展数字新科技,建设数字鄂前旗”这一核心目标。 “1”即基于大数据中心打造一个统一的核心数字化支撑体系。 “4”即建设数字基座体系工程、数据资源体系工程、城市智脑体系工程、指挥中心体系工程四大技术体系工程。 “4”即实现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民生四个方面数字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
“城镇大脑”建设。强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建设完善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信用信息等行业领域数据库,构建全旗一体的指挥管理中心,努力在基层“一网统管”上做表率。到2025年,全旗信息资源目录可共享率达到95%,信息资源目录可开放率达到70%。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智慧社会”建设。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实现全域交通资源整体优化。推进“智慧平安”建设,结合“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公共安全大数据共建共享。推进“智慧信用”建设,实现主体信用记录全覆盖。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构建联建联治的城区管理平台。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实现多元化、智能化重大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控监测和应急处置。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构建集教育管理、教学资源、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和便民医疗服务。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实现环保动态监测和有效应对。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实现养老、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完善基层社区治理。推进智慧“政企通”建设,实现政企高效便捷互动,破除部门间行业数字壁垒,建立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信息共享通道。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改善营商环境。到2025年,经济社会数字创新活力大幅提升,数字服务红利普惠全民。
第二节 推进鄂前旗产业数字化
顺应“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趋势和方向,积极布局数字要素资源,深入挖掘数据商用、民用、政用价值,提升全民数字技能,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交互。紧盯技术前沿和产业变革方向,强化工业数字技术创新,引导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增强现代能源经济数字支撑,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建设智能煤矿、智慧电厂。鼓励农牧业与大数据、物联网、空间信息的深度融合,推动农牧业基础设施数字化,培育农牧业数字化新业态,实现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精准管理、远程控制、智慧放牧、灾害预警、产品追溯和线上营销,推动农牧业数字化进程。大力发展数字文创、旅游、文化产业,建立健全在线导游、导览、导购、客流管理、质量投诉等网络服务体系,全力构筑起鄂托克前旗“住业游乐购”全场景集。到2025年,鄂托克前旗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第三篇 优化区域布局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章 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游新型城镇
加快实施以人为核心、以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走“一镇一特色、一镇一风格”的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一节 构筑新型国土空间格局
科学确定旗域空间开发功能,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编制实施好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全旗城镇体系和城乡协调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坚持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支持城镇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稳妥有序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合理规划人口、城镇和产业发展,构建完备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二节 推进以敖镇为载体的城镇化
强化敖勒召其镇在旗域的中心地位和作用,提升现代化水平和人口及产业承载能力,积极推进产城有机融合,建成宜产宜业宜居的旗域现代化城区。统筹城区建筑布局,协调城区景观风貌,体现城区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产业区域、生活区域和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富有地区和民族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城区。实施城镇更新行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优化城区交通体系,形成完整路网。配套建设和完善适应生产、生活需要的供电、供水、供暖、供气、垃圾填埋或处理设施设备系统。增强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开展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完善学校、超市、菜市场、社区等配套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规划建设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空间。加强智慧城镇建设。建设城镇市政设施智能化控制建设项目,实现市政设施、交通、教育、医疗、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智慧化运行管理。实施路灯、公交站亭、信号灯、楼宇亮化智能化管理。
第三节 推进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
坚持特色兴镇、产业建镇,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旗域城镇化的重要节点,大力推动产业强镇、美丽新镇建设,持续增强镇域产业与人口聚集能力,塑造生态风貌,提升城镇人文魅力,建设独具特色的小城镇。
上海庙镇:围绕工业基地建设,重点服务园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及当地居民,加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仓储物流、商贸流通、农畜产品供应等领域建设,建成集生产性、生活性、公益性服务业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型小镇。
城川镇:发挥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优势,依托红色教育文旅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红色生态链和绿色生态链,建成“红色文旅业+绿色农牧业”特色小镇。
昂素镇: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重点发展优质饲草料生产加工、优质肉羊肉牛养殖销售,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畜牧业,走绿色生态、特色畜牧、民族文化多元融合和保护建设的新路子,建成绿色生态新镇、特色牧业强镇、民族文旅小镇。
第二章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全面推进“五个振兴”,打造农村牧区美、农牧业强、农牧民富的幸福鄂托克前旗。
第一节 高质量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围绕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高标准乡村振兴示范旗为目标,坚持旗域统筹、镇域集聚、区域联动发展,着力构建“一中心、一基地、三带、八园”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布局体系,建设比较效益高、带富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引导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多村一带”发展格局。
专栏4:农牧业发展布局 |
一中心:建设农畜产品交易中心、农牧业数据中心、牧业配套服务中心,加强面向全国的优质农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 一基地:建设优质种质资源基地、产业聚集优势区、产业融合互动区,打造内蒙古西部优质有机果蔬生产基地。 三 带:优化高效现代农牧业产业带、绿色生态畜牧业产业带、市场流通农牧业产业带。 八 园: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园、精品肉牛养殖示范园、绒山羊高效养殖示范园、“户繁场育”高效肉羊养殖示范园、特色生态养殖示范园、集聚提升养殖示范园、产业融合示范园、优质果蔬产业示范园。 |
着力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大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应用。按照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原则,科学核定载畜量,严禁超载过牧。优化“粮、经”比例。加快优质高效畜牧业发展,支持发展智能舍饲养殖。加强天然草原生态保护,大力发展优质人工草地和饲草产业。加大优质、抗病新品种的引进和培育,推广大型饲喂和耕、种、收一体化机械,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100%,畜禽良种率达到80%以上;农牧业机械化率达87%。
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地处北纬37度优质果蔬经济带区位优势,积极构建粮食、肉羊、肉牛、绒山羊、果蔬、饲草料、奶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导的“7+N”农牧业产业发展格局,打好“净”字品牌。实施农牧业“十大工程”,不断增强三段地综合交易中心辐射带动能力,建设城川镇苏坝海则田园综合体、敖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一批重大项目。以培育鄂托克前旗肉羊新品种为核心,实施一批肉羊产业链发展项目。充分发挥羊绒主产区优势,重点建设上海庙镇西部荒漠草原阿尔巴斯超细绒型绒山羊种业创新创业基地,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林草产业健康发展,建成年产0.5万吨柠条饲料加工厂1处,完成经济林种植5万亩,培育家庭林场、家庭草场建设户100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建设10万头优质肉牛养殖基地、20万亩优质果蔬生产基地、30万只超细型绒山羊生产基地、40万亩优质饲草料基地、100万只肉羊短期育肥基地,促进农牧业由“量”向“质”的转变,实现农牧业提质增效“六大目标”。到2025年,农牧业增加值达到17.5亿元,年均增长3%,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8万元,年均增长7%。
专栏5:农牧业“十大”工程 |
产业集聚增效工程:优化“一中心、一基地、三带、八园”空间布局,积极构建“7+N”产业格局,创建产业集聚区,推动农牧业产业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实现优质农畜产品稳产保供。 经营体系建设工程:巩固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创建,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打造产业强镇,大幅提升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产业化经营水平。 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全力打造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 生态绿色发展工程:推进林草、大气、水、土壤等重大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村庄绿化等专项行动,全面夯实鄂托克前旗农牧业“净”字底色。 品牌赋值增收工程: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大宗农畜产品品牌、特色农牧业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牧业品牌格局,让全旗特色优质品牌农畜产品走的更远。 市场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产销供需平衡、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共同体机制,打造物流配送节点网络,建设冷链物流园区,升级改造农畜产品交易市场,把就业岗位和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牧区、留给农牧民。 科技创新驱动工程:推进“政产学研推用”六方主体协同模式,建立知识产权明确、成果权益分配清晰的分享机制,加强农牧业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强化农牧业技术指导服务,让“农牧业科技红包”普惠“三农三牧”。 数字农业引领工程:不断加大农牧业新基建的投入,持续加强鄂托克前旗数字化六大平台建设,积极实施电商示范镇、示范嘎查村创建,强化农牧业大数据建设,切实用数字化引领全旗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农村牧区改革工程:严格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收益。 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大力推动“农牧业+”林牧渔、加工流通、休闲文旅康养、信息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 |
第二节 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
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实施优质农牧业品种培育工程。开展农牧业生产标准化行动,集成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完善主要农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落实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挂钩衔接工作。加强质量安全旗创建。持续推进“四控”行动,加强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利用灌木平茬和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资源,发展有机肥料和生物质颗粒料。到2025年,认证“二品一标”产品30个,占食用农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比重达50%以上,种、养殖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80%,主要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
加强农牧业品牌建设。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等农牧品牌创建。集中打造“鄂尔多斯高原冷菜”“鄂托克前旗羊肉”区域品牌,推进主导产业良种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健全农牧业品牌管理制度,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地理标志保护和产权保护,鼓励农牧民、合作组织使用区域公用品牌。严格执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地产食品SC认证,申报认证地理标志产品和绿色、有机产品申报认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参与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等展会,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实施“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到2025年,企业和品牌产品年销售量占全旗各自领域市场销售总量的45%,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渠道获得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80%。
深化农村牧区产业融合。积极培育农牧业新业态,重点发展以“农牧业+旅游”为主的农牧业观光休闲产业、以“农牧业+文化”为主的农牧业文创产业、以“农牧业+健康”为主的康养农牧业、以“农牧业+互联网”为主的智慧农牧业。健全乡村旅游、休闲农牧业、民宿经济、农牧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培育机制,探索农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和农牧业众筹等新模式,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农畜产品就地转化率达到70%,“互联网+”农畜产品销售额达2.2亿元以上。
第三节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持续完善农牧业经营体系,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目标,大力引进技术先进、产业集中度高、品牌影响大、产业链条长、市场竞争力强的农牧业龙头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不断推动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民主化管理、标准化生产。深化“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牧户”模式,鼓励家庭农牧场牵头或参与组建专业化合作社,构筑更加高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牧业市场体系建设,壮大经纪人队伍,全面提升农牧户对接市场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牧业产业化企业达到30家,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带动农牧户10000户以上,紧密型农企利益联结比例达65%。培育高素质农牧民2500人,家庭农牧场达到1100家以上,新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00家以上。
第四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支持和财力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设施完善。持续优化完善农村牧区路网结构,健全旗、镇、嘎查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加大农村牧区电网改造升级,增强农牧业电网供电保障和安全运行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牧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强嘎查村新一代信息基础建设,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完善乡村数字治理模式。协调推进乡村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努力提升农牧民群众生活品质,切实把农村牧区建设成生产田园、生态家园、生活乐园。
第五节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深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放活承包土地经营权。稳步推进农村牧区“三变”改革,建立土地、草牧场流转平台,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不断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牧业保险。
第三章 深入推进区域合作
主动适应自治区扩大向西南开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需要,发挥我旗毗邻宁夏、陕西的独特区位优势,广泛聚集资源要素,承接先进产业转移,建设内蒙古西南开放合作的枢纽。
第一节 深度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区协同发展
在“全国能源和矿产资源富集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向西向北开放的战略高地”的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定位中发挥更大作用。主动协调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合作构建优势产业链,协同发展产业集群。发挥我旗土地、能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发展跨区域“飞地经济”。积极引进毗邻地区的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提升产业创新水平。扩大对银川及周边市场营销,带动绿色农畜产品和文化旅游发展。在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产品销售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助推蒙陕宁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推进与宁东、苏银产业园区协同发展
加强宁夏沿黄城市群、银川经济圈、宁东基地及综保区、苏银产业园区多领域多层次紧密合作,实现产业共建、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在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上海庙产业园”。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在产业发展上要与宁东协同发展、差异化发展,重点在延伸化、终端化、高端化着力,共建优势产业集群,实现产业互补、优势互补。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要与宁东协同发展,实现在产业链延伸、投融资、公用设施、绿色环保、管理服务和交通物流方面的共建共享。
第四篇 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发展动力
第一章 进一步深化改革
第一节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消费拉动。按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总体要求,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适应国内循环新格局形成的市场变化趋向,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扩大主导产业优势产品的生产。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强化消费需求对我旗产业的拉动作用。优化“吃住行游购娱”服务体验,开发研学旅行、实践营地,开展生鲜农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业务,扩大健康养老消费,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建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打造区域时尚消费目的地和网红打卡目的地。
拓展投资空间。围绕全旗发展重点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按照“链式整合+园区支撑、集群带动+协同发展”的发展方向,加快补齐基础设施、新型基建、城镇建设、交通水利、农村牧区、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全旗计划实施项目约270项,总投资突破2000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约100项,总投资约1900亿元。
第二节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优化所有制结构。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支持优势国有企业带动地方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加大国有资本资产整合力度,探索推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企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整合重组主业相近的国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基本完成。围绕大型企业发展积极推进民营中小企业产业配套,增强地区发展原生动力和经济活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压减强制性认证种类,严格落实许可转强制认证“正面清单”,对取消许可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转为强制性认证。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重点领域全覆盖、部门间协同一体的综合监管网。
第三节 进一步优化旗域营商环境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推进网上深度办理,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更好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理、最多跑一次,确保“只进一扇门,办完所有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度、承诺审批机制、“容缺受理”机制、综合受理机制、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推动政策落实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提升市场环境便利度。针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便利为原则,全面推行全天候在线政务服务。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产业指导目录,实行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理念,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法规定期清理制度、行政立法的市场主体参与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高违法成本。优化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定期梳理重大项目要素需求,加强用水、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全旗统筹和精准对接。优先配套和支持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细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探索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方式,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节约降耗激励和行政执法检查,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为新上项目腾出用能空间。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政府相关数据开放和有序利用。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体制,实现协同监管、失信联合惩戒的新模式。规范和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节 提升旗域经济调控能力
坚持发展和改革为导向的战略,完善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和督导机制,增强调控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和经济发展重大任务财力保障能力。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全面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推进统计、审计现代化改革。
第二章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全面推进和落实“科技兴蒙”行动计划,推动创新、创业、创投、创客联动,为旗域经济创新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第一节 推动绿色农牧产业创新发展
以“高产、优质、生态、安全”为目标,以农牧业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实施为支撑,在绿色生态农牧业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重点加速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推广,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技术,为发展绿色农牧业提供示范。建立完善旗、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力建设农牧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成果交易和转化平台。到2025年,培育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0个以上,组建拥有10人上的科技服务团队4支;培育农牧业科技示范户500户,示范基地10处,农牧业科技贡献率提升至70%。
第二节 促进工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围绕工业园区发展,重点在现代能源产业、现代煤化工、炭基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突破技术难题。大力开发和应用煤炭脱硫技术、煤炭高效和低污染燃烧新技术,以及新一代煤炭液化、气化技术。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引进、研发资源减量、循环利用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动—静脉产业组装技术,构建工业共生耦合网络。
第三节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围绕技术转移交易、成果中试熟化、创新创业等环节,不断健全成果转化服务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和承载能力。到202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2件,较“十三五”时期有显著提升。
第四节 加大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力度
针对农牧民、未成年人、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类重点人群”,立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到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以上。
第五节 加强科技平台载体建设
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激励机制,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基地、人才团队等平台载体,扶持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增强竞争力。鼓励和引导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双创”平台发展壮大,大幅降低各平台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引进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加速器落户我旗,主动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形成产学研联盟。到2025年,培育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12家以上,孵化高新技术企业10家。
第五篇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第一章 提高居民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第一节 构建多层次就业服务体系
保障就业优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复转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造多样化需求带动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和针对性帮扶,确保稳定就业。到2025年,全旗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加强就业保障。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大幅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水平。应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经营。完善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精准就业服务。引导和鼓励更多人自主创业,积极推动网络创业。持续推进援企稳岗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融资、社保、税费等方面的难题,通过减、免、缓、返、补等措施,最大限度稳定就业岗位。到2025年,扶持1750人实现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1506人。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技能劳动者成长渠道。针对农牧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重点围绕“互联网+”、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有针对性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满足多元化技能提升的需求。到2025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960人次。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增加农牧民收入。支持农牧民发展优质高效农牧业,扩大生产性收入,增加经营性收入。完善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社区合作和专业合作,拓宽农牧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全面落实各类政策性补贴,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建立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增强低收入地区内生发展动力,确保低收入群众稳定脱贫和提升致富能力。到2025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突破3万元左右。
提升城镇居民收入。坚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合理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
第二章 优先发展高质量教育体育事业
第一节 完善各类教育体系
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普惠,公办民办并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品质。开展“0-3岁婴幼早期教育”工作,推进学前教育向前延伸。到2025年,新建幼儿园、早教中心6所,打造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学前一年和三年幼儿入园率均达到99%以上。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基本实现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办学条件标准化,缩小城乡、校际的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到2025年,新建中小学4所。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发展。优化教育结构,强化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基础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特色化建设,深化合作办学,提升教学质量,健全发展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到2025年,新建高中1所,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高考重点大学录取、一本升学率进入全市前列,将2所中学打造成自治区级示范学校,高中办学水平进入全市中上游行列。
推动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国家民族教育政策,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优化民族学校布局,加大学校建设投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建设工作。加强民族教育师资培训、课程建设、学科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形成独具地区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到2025年,新建蒙中1所。
专栏6:教育事业重点工程 |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建设鄂托克前旗早教中心,新建鄂托克前旗第三、四、五幼儿园、上海庙第三幼儿园及上海庙牧场幼儿园5所幼儿园综合教学楼及配套附属工程,健全完善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要求,改善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急需必要的周转宿舍,实现义务教育校舍及场所标准化。新建鄂托克前旗第四小学、蒙古族希望实验小学2所小学、蒙古族中学及城川初级中学2所中学及各校配套附属工程。 高中教育建设工程。新建鄂托克前旗高级中学1所。建设民族职业高中综合教学楼、宿舍楼,建设产教融合的实训基地。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互联网+教育”设施建设,通过“云课堂”把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传进我旗各大中小学校。 全民健身工程。对现有公园进行改造及新建,建设以体育健身为主要元素的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建设具备体育健身运动、赛事竞技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园。建设公共体育场地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 |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普、职高中招生工作。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促进提高就业率。拓宽企业参与办学途径,实行订单培养、委托培养、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发展适应本地需求的新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十四五”期间,将旗民族职业高中打造成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
第二节 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造升级教育信息系统。推进高质量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三通”建设,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实现无线网络覆盖,建成数字化校园。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环境下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探索与应用,以教育信息化的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壮大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素质。实施师德锻造工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深入实施“名师工作坊”工程,提高全旗教师教学能力,培育打造一批“品质教师”。提高和改善教师待遇。实施“专家型校园长”培养工程,建立一支现代化校(园)长队伍。到2025年,全旗区、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达到16%以上,旗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达到30%以上。
强化教育督导评估。推进管办评分离,开展教育评估和质量检测。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升责任督学的督导能力和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抓实校园安全工作,着力打造安全教育防控体系。
第三章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积极参与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力争获评旗县级国家一级馆,完成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在全旗4A级景区建立图书馆分馆、红色阅览室、智慧图书馆、漂流书屋。完善镇综合文化站和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及功能配置,建设农家(草原)书屋、综合文化小广场,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和人均占有比例。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业发展实施意见》《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农牧民丰收节暨那达慕大会等品牌节庆活动。打造万人筷子舞文化,建设全国筷子舞之乡。创新丰富“百日消夏”活动。发展民间文化艺术,组建民间业余文艺团队,开展大众文艺活动,繁荣民间文艺文化。创新开展线上线下乌兰牧骑服务,扩大文化服务的覆盖面。
建设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全国示范县”。综合利用鄂托克前旗大数据、融媒体、数字乡村建设平台,建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数字文化服务与网络文艺平台建设、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打造全区首家文化市场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第二节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做好文物保护规划工作,加强对城川城址、明长城等文物遗址实施技防、安防、人防保护,打造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面梳理鄂托克前旗人物、风物、景物等历史文脉,编撰《鄂托克前旗文物志》等历史文化书籍。广泛收集、征集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各类文物。建设鄂托克前旗博物馆、城川城址遗址博物馆、六胡州博物馆群项目。
做好非遗传承保护。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重点抓好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健全非遗传承人保护和管理机制,深入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站,在维护多样性中增强共同性、包容性。做好“六十棵榆树”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完善非遗展厅,打造非遗一条街,推出一批非遗精品旅游线路。推动非遗传承与职业教育相融合,编写《鄂托克前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教材》。
第三节 加强特色文艺精品创作
完善精品创作扶持机制。制定出台《鄂托克前旗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鄂托克前旗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励办法》等政策,设立鄂托克前旗“巴音杭盖文学艺术创作奖”,建立从入库、评审、扶持、奖励等全过程闭环管理链条。启动“优秀文艺作品入库项目孵化项目”征集活动,编制《鄂托克前旗2020—2023年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规划目录》,打造形成“策划一批、生产一批、推出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挂牌运营“全区红色文艺创作基地”,加强与自治区各文艺家协会之间的协作,积极培育一批文艺创作骨干。
推进重点作品创作生产。全面强化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推进重点剧目、精品晚会、微电影、曲艺作品等的创作生产,力争获得“索龙嘎文学奖”“萨日娜艺术奖”和五个一工程奖。深化“八省区阿拉腾嘎达苏诗歌大赛暨诗歌那达慕”“艾基木儿童合唱团”和“鄂尔多斯之韵合唱团”等文艺品牌,提炼升华《石榴红了》等优秀剧目,全力推进文艺品牌效应最大化。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鄂前旗试点建设,促进文学艺术创作繁荣发展。
第四章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第一节 筑牢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健全社保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机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理顺社保管理机制,提高内部控制和经办水平,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健康运行。到2025年,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医保改革,实行缴费与待遇有机衔接,对不同群体制定适宜的档次缴费。适度扩大保障对象范围,稳步增加参保就医人数。逐步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行政策倾斜。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稳定在95%以上。
第二节 筑牢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体系。建立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专项救助制度,强化对遭遇意外事件者、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的帮扶。完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好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节 健全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体系
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落实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褒扬纪念和优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完善军人光荣院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军人的荣誉观、尊崇感和获得感,推动全社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第四节 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
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机制和经验模式。合理布局保障型房屋的建设,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造多种户型的房源,满足多元化个性需求。推进公共租赁租房补贴。
专栏7:社会保障事业重点工程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进行城镇小区提质改造工程,谋划建设敖镇二期公租房,完善安居工程,确保居民住房保障。 普惠托育养老工程。加强公办照料服务机构建设,补齐公办养老院设施短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推进养老城企联动,打造综合性托育机构和分布式社区托育机构相辅相成的专业托育服务体系。 殡葬服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鄂托克前旗公墓建设、建成鄂托克前旗殡仪服务中心,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公祭建设工程。建设鄂托克前旗烈士公祭广场和退役军人公墓项目,提升军人、烈士纪念设施水平。 |
第五章 积极推进健康鄂前旗建设
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体系。加大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力度。开展职业病防治行动,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慢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传染病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卫生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达标率达到100%。加快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不断增强核酸检测能力,配备核酸检测车辆,满足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需求。
不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深化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旗人民医院的医共体建设,在人才、信息、设备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加快建成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旗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工作,争创二级妇幼保健院。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内,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力争全旗所有镇建成国家卫生镇。着力打造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筑牢健康城市基础。加强健康教育,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提高群众健康文明素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配套建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构建有利于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
第二节 提升诊疗服务水平
深化区域卫生合作。加强跨区域医院合作,提升旗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加强旗域医共体建设,健全以二级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嘎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紧密型医共体新模式,实现专家下基层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化、常态化,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健康基础建设,推进旗妇幼保健院、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旗蒙医综合医院发热门诊等项目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嘎查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为基层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满足基本诊疗需求。
提升公立医院发展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新生儿急救五大中心建设。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广泛开展临床和护理“三基”知识培训、华医网在线教育,有效提升医务人员诊疗服务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4人。
切实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根据医院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要求,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人口健康、卫生防疫等信息在全旗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并与自治区、市平台无缝对接,基本达到医疗大数据、健康信息化水平。
专栏8:卫生健康重点工程 |
旗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实施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附属保障工程,新建急救中心项目及医用污水处理系统、改造消防系统,充分发挥旗级医院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工程。续建上海庙中心卫生院,新建城川镇中心卫生院(城川医院)、昂素镇中心卫生院(昂素医院),健全城镇医院卫生医疗体系。 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新建10个嘎查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升农村牧区(城镇社区)诊疗水平,补齐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功能。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建设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疾病预防体系。 健康医疗服务工程。谋划建成鄂托克前旗健康体检中心、敖勒召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免疫接种、健康体检、康复训练等各项服务,实现健康服务。 |
第三节 传承发扬蒙中医药事业
大力传承发扬蒙中医药事业。开展蒙医中医“治未病”服务,构建集预防、治疗、康复、养生保健于一体的蒙中医药预防治疗保健服务体系。支持蒙药制剂生产和使用,稳妥推进蒙药制剂在旗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调剂使用。推进蒙药新药开发、蒙药剂型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蒙医综合医院与养老、残疾人康复等机构合作。全旗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2名以上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创新开展医养结合新模式。充分发挥蒙中医药“治未病”作用,利用蒙医综合医院与阿吉泰养生园之间的地域优势,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以候鸟式养老、旅居养老、健康养老为主要服务模式,逐步形成集医疗服务、健康养生、休闲养老、健康旅游、蒙元医药文化展示“五位一体”的无缝对接的“医养结合”联合体。
第四节 推进人口家庭和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加强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改革完善人口生育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大力发展老龄健康事业。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政策,做实做细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心理关怀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
第六篇 加强生态建设 推进绿色发展
第一章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第一节 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布局
立足荒漠草原生态实际,牢牢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保护天然水系、自然保护区和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以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组织实施旗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重点生态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合理避让城镇、开发区、基本农田,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推进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转移,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适度的发展空间,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专栏9:生态建设工程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毛乌素沙地治理,重点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水洞沟河道、无定河河道等工程,新建护岸和堤防等水利设施,优化河道治理,增强河流涵养水土、防风固沙、调控洪水等生态功能。 节能环保工程。谋划建设垃圾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场、垃圾分类和垃圾压缩中转站、上海庙能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鄂托克前旗污泥无害化处理厂等设施,推动城镇节能环保事业。 生态保护区工程。加强西鄂尔多斯毛盖图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保护。 |
第二节 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
实施严格的森林、草原保护,积极推行林长制,严禁开垦林地和草原,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严格实行禁牧、休牧、轮牧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政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防扑火队伍,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扑火能力,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加强森林草原病虫、鼠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完善林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切实加大森林草原执法力度,严禁非法开垦林地、草原,巩固建设生态成果。加强森林草原病虫害和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防,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
第三节 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开展大面积国土绿化行动和生态系统重大修复工程,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等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推进农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以及损毁土地复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到2025年,完成营造林建设15万亩,改造退化防护林25万亩,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25万亩,灌木抚育10万亩,围栏封育98万亩,贮草棚9.6万平方米,暖棚9.6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每年以0.21%的速度提升。
第二章 加强环境防控治理
第一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控
协同开展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增绿”六策并举,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标准和更有效的控制措施,推进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使用。全面完成燃煤设施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和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升级,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降低单位GDP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强燃煤、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防治,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自治区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空气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空气质量总体上稳定维持在国家二级标准。
第二节 加强水生态防治建设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联合调度管理,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化和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使COD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总量目标。消除劣V类水体,出境断面达到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辖区内河流水体水质全面稳定达标。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中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加强工业企业内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到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内部“零排放”。对现有企业和工业园区蓄水池、应急池进行排查,确保矿井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支持矿井水利用技术研发,实现排供结合,分质分用。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背景调查、工业园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等工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完善农牧产品基地土壤污染监控机制,强化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双重监督,对环境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及相应的数据库,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处置应急平台。支持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土壤环境保护监管和修复能力,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第四节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进行煤矸石井下回填技术研发和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推动煤矸石、钻井岩屑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综合利用处置。防控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环境风险,推进建设医疗垃圾处置设施,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后进行卫生填埋,对产生的气体进行净化处理后进行排放。加强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进行清理整顿。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处置处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第五节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支持矿山企业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加强采坑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环境治理。加强煤矿井田内部及周边公共环境治理,重要运煤道路沿线全部绿化,建设标准化矿区综合服务区。加大沉陷区地质环境问题区域治理力度。推进矿山综合整治,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引导,创新治理模式和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形成“投入—治理—收益”良性循环。
第三章 发展循环经济
第一节 建设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建立健全生态型经济体系,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市场、产品等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产业间、园区间循环式布局,鼓励企业间、产业间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以培育循环型企业和清洁生产企业为抓手,通过优先发展碳基多联产、采用节水型技术、企业集聚式土地集约、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废水循环体系、能量回收体系等途径,形成“煤→电→化→材”循环经济链条,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强煤炭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和化工废渣、尾矿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建筑、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二节 强化节能减排降碳
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推动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促进重点产业能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大清洁生产力度,推进实施清洁化改造,促进污染物减排。加大新能源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公共事业、居民生活中的推广应用力度,降低重点领域碳排放强度。推广节能低碳产品与技术,加强森林、草原抚育和经营,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第三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友好型乡镇、社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建立符合旗域特色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倡导绿色循环低碳生活方式,鼓励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加大生态环保执法力度。
第七篇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统筹推进各项事业
第一章 加强政治建设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安排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推进政治建设
全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更好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和作用。全面落实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巩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族群众共同繁荣发展进步,力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稳妥实施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等专项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全旗各族人民推动旗域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
第二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建立“互联网+理论宣讲”格局,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解决思想上的顾虑、理论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讲好鄂托克前旗故事,传播好鄂托克前旗声音。
加大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创新传播方式和渠道,推动传统媒体转型提质,加强新媒体传播阵地和矩阵建设,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社会宣传载体,设计具有文化内涵的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规范化建设全过程,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内容,不断增强鄂托克前旗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第二节 加强文明创建工作
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六大创建”活动。打造“好人馆”“好人长廊”等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基地。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全国试点旗县,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筹划建设融媒体大厦,建立一支专业化融媒人才队伍。推进乡风文明大行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第三节 大力推动诚信建设
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建设诚信政府,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的协调发展,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通过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渠道宣传阐释诚信理念,让诚信价值理念深入人心。
第三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旗
第一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旗工作,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法律顾问单位与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形成一对一的服务模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扩大合法性审查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交通、农牧业、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五大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移送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第二节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第四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一节 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统筹力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化“泰稳和德”社会治理工程,构建党委领导、民主协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创新平安鄂托克前旗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作用。完善政府负责体制,推进政府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将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与“以奖代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体规划,发挥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加强旗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完善社会协同体制,拓宽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健全志愿服务、网格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构建贯通旗、镇、村(社区)的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层层推进的纵向治理架构,形成旗级组织实施、苏木(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社会治理链条。优化旗级机构职能体系,提高协同高效组织实施能力。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由社会治安向各个领域扩展。
第二节 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
提升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大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怖斗争。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
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搭建党委和政府、各责任单位、群众之间的协商平台。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大接访和包案化解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机制。
提升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常态化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行情报信息联动、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持续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始终保持食品药品安全高压监管。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分析研究,提高对新型风险的识别、预警、防控能力。到2025年,平安鄂前旗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围绕“防抗救”,构建“多灾种、大应急”的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全旗应急能力建设,建成覆盖旗、镇两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体系,同步规划、建设、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并加强维护管理,完善敖镇、上海庙镇消防站,新建昂素镇、城川镇消防站,整合全旗各类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害,为鄂托克前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统筹推进人民防空工作,“十四五”期间根据全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整改要求,使用已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完成全旗问题项目的补建任务。
第五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建设多元化人才体系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旗工程,统筹推进“马兰英才”品牌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作用,营造聚才育才用才良好环境氛围,建设专业化、特色化人才队伍。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引进培育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畅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造就更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大力培育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专家人才,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强化专业化、职业化城市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采取优惠政策推动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建设一支爱农牧区、懂农牧业的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旗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000人,其中全旗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在工业、农牧业生产一线的比例达到40%以上,少数民族人才和妇女人才比例明显提高。
第二节 构建良好人才工作机制
加强人才政策创新,实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健全人才储备信息库动态管理,推行平台引才、政策引才、以才引才联动模式,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完善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人文环境。持续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创新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章 强化《纲要》落实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建立完善规划体系
明确各类规划功能。“十四五”规划包括1个总体规划和若干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旗域规划体系。总体规划是统领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是编制其他规划的依据。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工作领域的落实,是特定工作领域的延伸和细化。
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建立和完善旗规划与市规划的衔接机制,使城区功能定位、公共设施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与上级规划对接,确保规划落地。强化各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使各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战略路径等与总体规划在总体方向上一致。
建立社会参与和论证制度。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认真听取本级人大、政协的意见,自觉接受指导。邀请专家对规划进行深入论证。采取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辖区群众和网民的意见建议。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完善规划配套保障。加强能源、水、土地、资金、和人力资源等要素保障。强化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力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充分考虑本规划实施需要。
制定实施行动计划。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科学合理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年度计划、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年度目标和推进举措。
积极实施重大项目。坚持以规划带项目的原则,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排资金,有序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平台的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创新型项目库储备扩容,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向旗人大汇报规划实施情况。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沟通机制,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提升公众参与。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有效实施。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向旗人大汇报规划实施情况。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沟通机制,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提升公众参与。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有效实施。
1.III类水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 类水体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城及游泳区。
2.“碳达峰”“碳中和”:“碳达峰”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碳中和”是指的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途径,抵消自身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3.“碳捕捉”“碳封存”:“碳捕捉”是指捕捉释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经压缩之后,压回到枯竭的油田和天然气领域或者其他安全的地下场所。“碳封存”是指碳捕捉之后,寻到一块地下1000米以下的岩体,将二氧化碳转换成“超临界流体”,保证不泄露。
4.碳汇:是指从空气中消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它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5.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的行动,推出数字化转型评估服务,在线为企业数字化转型“问诊把脉”,了解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展、难点和诉求,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建议,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服务商、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伙伴行动参与单位提供精准化服务支持,建立对接机制,加强政策协同支持,解决“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难题,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纾困发展保驾护航。
6.上云用数赋智计划:是指探索推行普惠型的服务支持政策,在更深层次推进大数据的融合运用,加强对企业智能化改造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推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7.新型基础设施:简称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涉及诸多产业链,是以新发展为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8.IPv6:是互联网协议第6版的缩写,是IETF(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设计的用于替代现行版本IP协议(IPv4)的下一代IP协议。
9.三区三线: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10.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11.飞地经济:是指打破区划限制,以最新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1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对国务院明确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3.“容缺受理”机制: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单位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14.工业标准地:是指达到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权属清晰等“净地”出让要求,确定了产业导向、投入产出标准、税收标准、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一系列指标,且完成了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国有建设用地。
前 言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鄂托克前旗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应势而上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对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重大意义。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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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迈入新发展阶段 推进现代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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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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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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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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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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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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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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