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鄂托克前旗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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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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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 

第一章..................................基础与形势1 

  第一节................................发展现状1 

  第二节................................存在问题3 

  第三节................................面临形势5 

第二章....................................总体要求6 

  第一节................................指导思想6 

  第二节................................基本原则7 

  第三节................................战略定位8 

  第四节................................整体框架9 

  第五节...............................发展目标11 

第三章...................................主要任务14 

  第一节.......................完善基础支撑体系14 

  第二节........................加强数据资源管理4 

  第三节..................培植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8 

  第四节.................打造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18 

  第五节.................创新数字社会建设新实践24 

  第六节.................普惠数字民生服务新生活30 

第四章...................................保障措施37 

  第一节.......................强化组织协调机制37 

  第二节.......................完善数字治理体系37 

  第三节.......................畅通投资融资渠道38 

  第四节.......................打造数字人才队伍39 

  第五节.......................创新扶持政策举措39 

  第六节.......................加强评估考核管理40 

  第七节...........................深化对外合作41 

  

    

  建设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握数字中国建设新趋势、新要求,以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数字内蒙古建设,作为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鄂尔多斯市委、人民政府将建设数字鄂尔多斯作为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加快新时代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数字鄂托克前旗是新时代鄂托克前旗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形成适应数字经济、智慧社会需要的智能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数据驱动、融合发展、共创分享的新经济形态,创造更多更智能的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方式,走出新时代鄂托克前旗转型发展的新路,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相关战略部署和《数字内蒙古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参考《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升级基础设施,积极布局数字经济,不断推进数字政府、信息惠民建设,为全面开启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宽带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稳步增强。全旗出口总带宽达到128G,固定宽带接入用户3.33万户,固定电话用户0.9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4.2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00%,行政村光纤通达68个嘎查(村),通达率为100%。共建成4G基站654个、5G基站46个,4G基站共享率46.37%。全旗接入电子政务外网部门95个、接入行政村1个。大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可提供784核的计算能力和2.45TB内存、160TB存储能力,云安全系统以及专网和互联网光纤接入能力不断提升。

(二)数据资源整合初见成效。数据资源整合初见成效。搭建全旗人口库、法人库、宏观经济库、地理信息库、城市部件库5大信息资源库,初步搭建建设农牧业、红色研学等特色的专题数据库,为全旗产业发展应用、数据分析决策提供信息基础。率先启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通过对接鄂尔多斯市公共信息平台,初步构建市、旗两级联动的公共信息平台及基础数据库,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数据的汇聚、共享和交换,为“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了平台和数据支撑。截至目前,梳理编制资源目录超过360余条、指标项5100余条,接入数据114万余条。

(三)产业数字融合步伐加快。全旗农牧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耕地节水灌溉率超过90%,科技普及率高达70%。积极探索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启动建设全区首个乡村振兴战略指挥平台,构建从农资供应到农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都放到线上统筹、指导、调控的现代农牧业发展模式,20209月,入选国家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旗县。

(四)现代化治理水平逐步提高。建成视频监控总计约10966路,城市公共区域覆盖率超过80%,有效发挥视频监管效率和监管准确度。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智慧政务112+N平台已经全面上线运行,加快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形成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与政民互动的一体化的一张网,多终端服务格局。培育了一批优秀的信息化应用,智慧党建工程获得全国基层党建优秀案例,智慧网格”APP及智慧喇叭云广播荣获全国智慧警务创新案例。基于“3S”的草原监管技术、牲畜自动化放牧和管理技术、节能环保型设施农业技术等民间研发专利得到推广和应用。

(五)信息惠民成效加快显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全力打造六个一政务服务新模式,54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网上办理事项达351项,其中,35个事项实现零跑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启动建设,建成集预约挂号、支付、查询、家庭医生等服务于一体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上线全旗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i前旗手机APP,全面汇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产业服务资源,打通政府服务百姓的总入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掌上办事平台。教育、旅游、社保、社区等领域数字化建设不断推进,数字社会惠民水平显著提升。

(六)创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大力推进全社会创业创新,被中国科协命名为“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旗,全旗共申请国家专利166项,推广使用12项。成立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1家,自治区认定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建成企业研发中心和研究所4家,科技研发基地1个,认定国家级星创天地试点单位1家,自治区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各2家,创新创业要素集聚效应显现。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全旗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数字经济、智慧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在信息化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仍存在不少差距。

(一)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全旗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与WIFI覆盖率有待加强。农村牧区通讯仍存盲点,部分自然村尚无4G网络覆盖,甚至仅通过2G网络实现通信,个别嘎查村政务外网尚未覆盖。标准化机房承载业务较为分散,数据中心影响力不足。

(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仍不到位。各部门信息化系统仍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等现象,个别部门内部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缺乏有效整合和集约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程度不高,数据资源规模、质量和流通程度均亟待提升,大数据分析对管理决策的支撑能力不足。

(三)智慧化创新应用深度不够。在政务管理、社会治理、平安城市、综合应急、民生服务等方面,尚未形成全面的、覆盖生产和生活的智慧化创新应用体系。创新应用体系建设和数字城市的应用落地,存在巨大差距,未来任重道远。

(四)数字经济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数字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基础不够牢、产业不够强等问题。缺少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工作机构、扶持政策。相对于数字乡村试点建设,第二、第三产业方面缺少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产学研协同能力较弱,缺乏具有领军作用的平台型企业,高端人才缺乏。

(五)缺乏体系化建设的顶层规划与统一管控。统筹协调及保障支撑体系不完善,尚未形成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管理的格局,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法规建设滞后,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

 

第三节  面临形势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世界各国引领全面创新、构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当前,全球已进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加快了这一进程,数字化发展已成为各国重塑全球竞争力、谋求竞争新优势的共同选择。

建设数字内蒙古数字鄂尔多斯数字鄂托克前旗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各地数字化建设方兴未艾。特别是进入疫情时代后,数字新基建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新支点,线上业态成为新增长点。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将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也将迎来外部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撑,为我旗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提供思路、路径和模式借鉴。

建设数字鄂托克前旗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加快建设数字鄂托克前旗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引领、数据驱动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统筹推进设施新型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精细化、区域协同化。加快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发展数字经济、线上经济,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推进全旗“乡村振兴样板区、红色文化传承区、区域合作示范区、双碳实践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数字鄂托克前旗总体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合理部署建设任务,有序安排建设进度。全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业务协同和大数据资源共享,夯实数字化基础设施和相关资源共建、共用、共享。

(二)技术先进,创新发展。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形成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发挥政府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的示范作用,探索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

(三)面向应用,注重实效。将实际应用作为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有工程规划与系统建设必须遵从实用性原则。探索以用兴产、以产促用良性互促发展模式,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四)安全保障,自主可控。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泛在互联、集约共享、融合智能、安全可靠的数字基础支撑体系。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保障工作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确保网络、应用和数据的安全。

(五)需求导向,惠及民生。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牵引,利用新技术、新思路和新模式,着力提升数字化惠民服务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立足发展实际,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将鄂托克前旗建设成为数字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城镇多点布局、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的数字化文明示范城镇,打造新时代鄂托克前旗智慧城市新名片

(一)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旗。充分发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机遇,统筹开展数字乡村规划设计、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建设、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完善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等内容。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切实将试点建设推向示范推广,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建设理念,提供一整套可复制、能推广的鄂前旗经验。

(二)西北地区数字政府和智慧社会新型区。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以新型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大数据在宏观决策、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用数据分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全区“数字园区”发展试验区。围绕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园区创新发展。支持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建设智慧能源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新能源、电网设备制造融合发展,开展数字化转型试验示范。推动数据资源存储开发和创新应用,加快数字金融、人工智能、信息服务等产业集聚,形成完善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链条。

(四)全市数字经济转型发展先行旗。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和体制机制,以大数据产业为转型支撑,聚合数据、技术、人才等要素,强化数据驱动赋能,推动大数据相关技术与资源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体系。


第四节  整体框架


按照“1144”的总体思路构建数字鄂托克前旗任务框架体系。“1”即瞄准发展数字新科技,建设数字鄂托克前旗这一核心目标。“1”即基于大数据中心打造一个统一的核心数字化支撑体系。“4”即建设数字基座体系工程、数据资源体系工程、城市智脑体系工程、指挥中心体系工程四大技术体系工程。4即实现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民生四个方面数字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1.“数字鄂托克前旗总体规划建设体系结构


总体上,规划架构定义为主要面向三类角色(政府、社会群众、企业单位),核心以四横(四大技术体系工程)和四纵(四大应用体系工程)为主体,广泛接入必要的数据源和相关单位,以技术、数据、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数字城市顶层设计与运营机制建设等保障体系为基础依托‘云上鄂尔多斯’、全市基础数据库和共性平台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对已有系统做必要完善和升级,对待建系统逐步投入规划建设,最终,分阶段逐步完成数字鄂托克前旗总体建设目标。


第五节  发展目标


2025年,数字鄂托克前旗初步建成,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运行效能显著优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数字乡村试点建设示范效益扩大,数字服务红利普惠全民,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数字创新活力和区域竞争力大幅提升,有力支撑鄂托克前旗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一)基础支撑集约化。2025年,建成高速、泛在、智能的信息通信网络,全旗4G网络、各镇区5G网络实现全覆盖。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全面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按需申请、高效共享。信息安全等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网络空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建成集数据汇聚分析、态势实时感知、运行指挥联动、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城市大脑。

(二)数字经济融合化。2025年,现代工业两化融合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互联网+农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培育一批高水平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智慧旅游等服务业全旗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超过15%,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三)数字政府协同化。2025年,数字化、平台化、可视化政府数字治理模式基本形成,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显著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政务系统上云率不低于95%,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四)社会治理一体化。2025年,交通物流服务体系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安视频专网完成社会视频资源100%接入和一站式调用,生态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山水林田湖草全生态要素。建成一批智慧矿山、智慧应急、智慧生态应用试点。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联防共治。

(五)公共服务普惠化。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成一批数字服务新亮点,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全旗社保卡、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加速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大力推广数字旅游服务新模式。公共服务数字化实现全领域融合创新,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普惠均等、触手可及的智慧公共服务体系,使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最大化


1: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主要预期指标

指标名称(单位)

2021

2025

备注

一、数字基建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83

98

预期性

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80

98

预期性

光纤宽带用户普及率(%

60

95

预期性

5G网络覆盖率(%

15

45

预期性

互联网出口带宽(Mbps

50

1000

预期性

数据中心PUE

1.4

1.2

预期性

二、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占比GDP比重(%

5

15

预期性

企业上云规模(个)

3

45

预期性

两化融合水平指数(%

15

40

预期性

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亿元)

0.3

1

预期性

三、数字政府

政务数据资源可共享率(%

60

95

约束性

政务数据资源可开放率(%

30

70

约束性

业务系统上云率(%

≥70

≥95

约束性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60

100

约束性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

70

100

约束性

四、数字社会

社保卡覆盖率(%

85

100

预期性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88

100

预期性

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

40

90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完善基础支撑体系


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为保障,打牢数字基础支撑,奠定数字鄂托克前旗发展基础。

(一)加快提升通信基础设施能力。加快推进网络、通信新基建,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数字鄂托克前旗发展提供立体全面的基础支撑。

1.提升固定宽带网络能力。推进城域网优化,大幅扩容互联网出口带宽。进一步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推动光纤到户共建共享。以千兆城市”“百兆乡村为目标,推进城镇和农村牧区光纤网络升级改造,大幅提高光纤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品质。加强公共环境WIFI覆盖,实现城区公共区域和热点公共场所WIFI全覆盖。

2.实现4G网络全覆盖进程。扩容、新建网络管网,持续解决农村牧区通讯问题,为数字农牧业、数字物流等提供坚实基础支撑。在2025年底全面消除4G网络通讯盲点。

3.加快5G网络建设应用推进5G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加快建设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支持5G规模组网建设,基本建成覆盖中心城区的5G移动网络。推进5G网络逐步实现从主城区重点、热点覆盖向乡镇、嘎查村延伸覆盖,打造5G与垂直行业融合应用示范场景。

4.推进下一代网络平滑演进升级。完善城域网IPv6升级改造,引导电子政务外网、重点企业网站、云服务平台以及应用终端加快IPv6升级,实现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提升端到端IPv6覆盖率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部署。

专栏1 通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全光网城市建设工程。加快城镇光纤到户进程。升级部署高速光纤接入系统,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分批次、成片区推进现有住宅建筑光纤改造,落实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平等接入,完成老旧小区光网改造,实现城镇地区光网全面覆盖。

百兆乡村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百兆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大幅度降低网络资费,加快推进嘎查村光纤宽带网络普及。灵活采取有线+无线的方式推进网络延伸,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光纤宽带网络能力、覆盖水平和高带宽用户占比。

5G网络建设工程。2025年底全面消除4G网络通讯盲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将5G网络建设工程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同步实施。优先实现各镇主城区、开发园区、热点区域、重点企业的覆盖。采取更加经济有效的方式推进5G网络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


(二)加快推进数据中心建设。以旗大数据中心为基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云中心的规模和承载力,推进绿色集约高效的数据中心建设。

1.完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按照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需求和统一部署,提升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构造数字鄂托克前旗体系化建设的基础设施,包括健全的云中心、完善的网络和物联网传感体系,结合相关的配套软硬件设施,形成完善丰富的计算资源基础和数据存储支撑能力,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庞大计算资源基础。

2.构建绿色集约高效的数据中心。统筹推进大数据中心绿色化、集约化、智能化改造,提高大数据中心存储能力,发展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服务。推动数据中心节能技改和用能结构调整。落实土地、电力等方面优惠政策,推动与大型企业的合作,健全可面向全旗或行业提供服务的大数据中心。


专栏2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云中心扩容工程。通过提升云中心的数据存储规模、服务器计算支撑规模和网络接入能力,为更多数据资源存储和服务系统驻留提供空间和资源保障。

绿色数据中心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大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建设,加强节能降耗规划、建设和实施。


(三)积极布局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为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打造坚实数字新底座。

1.布局“空天地”一体化物联感知终端。梳理和明确公安、交通、生态环保、城管、民生等部门及领域感知设备的类型和协同要求,通过共址部署、终端集成或部分补点的方式,统筹推进感知终端的集约化建设和共建共享。利用传感、遥感、导航定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城市物联网平台统筹部署复合传感器节、摄像头、无人机等全域立体的感知设施。

2.部署泛在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多功能信息杆柱、智能路灯、智慧管廊、智能候车亭、智能垃圾箱、智能井盖、智慧排水和智慧园林等智慧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主城区红绿灯智能化改造,依托AI智能分析平台,实现交通信号灯智能化控制。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水电气暖多表合一,实现水、电、气、暖多表信息的联合集中、自动采集和跨行业用能信息资源共享。

专栏3 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工程

多功能信息杆柱试点工程。率先在重点路段人流集聚区推进多功能信息杆柱试点,建设集成智慧照明、通信基站、视频监控、LED信息发布、一键报警、充电桩、WiFi5G等多种设施于一体的多功能信息杆柱,提供多类信息服务。

城市管网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升级完善现有地下综合管廊环境与设备监测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和供气、供水、供电、供暖等地下管线智能感知设施部署,推进城市新增综合管廊水电气管网的智能化建设,部署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实现地下管网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和智能处置。

建设互联网+充电桩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发展,推进居民区、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专用领域等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四)构筑可靠网络安全防护屏障。建设分层次防御体系,依托全社会力量,确保政府、企业、重点行业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靠。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推进党政机关重要网络系统国产化进程,掌握安全发展主动权。

1.加强关键设施安全防护。增强规划建设、运行监测、通报整改等各重点环节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定统一认证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安全保障标准规范。完善鄂托克前旗电子政务网络和平台安全容灾备份体系和密码保障体系。建设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监管平台,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和云平台安全防护管理。强化涉密网络保密防护监管。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面向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开展自主可控的设备替换与升级。

2.提升态势感知和应急响应能力。明确各部门及服务提供商的安全权责,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完善5G通信网络安全体系,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增强5G网络安全意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安全事件预警能力。强化信息情报共享,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设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定期组织演练,实现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响应处置。

3.全面提高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市大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加强对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应用等环节的安全评估,建设面向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体系,持续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共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建立5G应用数据安全防御体系,提升智能化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

4.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完善网络空间精细化管理,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讲好鄂前旗故事、传播鄂前旗声音。积极主动回应关切,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健全互联网不良信息发现机制,加强技术管网,强化有害信息治理。


专栏4 网络安全防护工程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工程。以网络安全信息资源库、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和网络安全威胁知识库为支撑,绘制全旗网络空间安全状况电子地图,提供网络安全风险报告,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全旗网络骨干节点及重要联网系统、网站应用的网络安全态势信息进行关联分析、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展示。建设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支撑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全面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舆情监控平台升级建设工程。积极拓展舆情监测范围和渠道,全面覆盖网站、论坛、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实现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预警。结合舆情监控信息,提升舆情风险预测和防范能力。

第二节  加强数据资源管理

 

依托鄂托克前旗大数据中心,从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入手,逐步推进政务、社会、经济数据汇聚,分层次、分版块构建统一、规范、互通、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一)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数据资源治理体系,以数据治理为核心,推动数据资产化,提升数据资源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数据管理工作。

1.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研究建立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明确数据提供和管理维护责任,建立完善数据规划、平台开发、采集获取、传输存储、清洗处理、维护使用、清除销毁等政务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增值应用的市场机制。推进数据资源标准法规建设,探索制定大数据平台体系建设、数据治理、业务创新、体制机制、评价评估等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地方标准制定。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

2.加快构建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要求,编制和维护全旗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形成协调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和联动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更新的关联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行业组织等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和社会数据目录体系。

(二)加快数据资源采集汇聚。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覆盖全旗各单位必要的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完成政务数据资源聚、通、用体系建设任务,为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提供原始数据资源保障。

1.拓展数据资源采集渠道。加快各类文件、档案、证照等数字化,加强感知设施和业务系统建设,实现业务数据、运行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更新,汇聚全量政务数据。鼓励政务部门与数据采集服务企业合作,共建数据采集体系,提高数据采集效率、质量和鲜活度。鼓励工业、能源、农牧业、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行业企业采集积累生产和服务过程数据,建设企业和行业数据库。培育专门化数据采集服务企业,基于通信网、物联网、互联网、视频监控、社交网络等平台,采集电商数据、社交数据、运营商管道数据等企业和社会数据,实现数据有序采集汇聚,加大数据资源供给。

2.加强数据资源整合汇聚。统筹规划政务数据资源,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体系。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原则,建立数据采集、共享、校核机制,完善全旗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文化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并实现与上级基础信息库对接。完善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主题数据的汇聚共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信息资源整合库。进一步提升煤炭、电力、畜牧业、林草等行业数据资源的规模和质量,为开展各领域大数据应用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专栏5 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程

基础数据库完善工程。以各行业部门为主体,加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并实现与上级基础数据库的对接。

专项数据库建设工程。探索开展公共服务、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煤炭、电力、农牧业、文旅等行业大数据,为各领域应用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一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渠道,共享各部门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开放应用服务,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各类数据服务。

1.健全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制度体系。推动出台《鄂托克前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政务数据的统筹管理和顶层设计,规范全旗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则与流程,各部门根据权责界定本部门政务数据的生产责任和使用权限,建立政务数据共享考核评估机制和管理办法,定期考核评估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坚持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公共数据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逐年制定公共数据的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制定数据标准、审查原则、发布方式等,以季度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数据开放成效,确保分级分类安全开放,提高数据开放质量。

2.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完善鄂托克前旗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构建内外网分离、两级架构、上下贯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推动全旗数据资源集中汇聚与交换共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开放。对接自治区、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整合各部门数据开放服务网站服务入口,建设一站式的旗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向公众提供数据产品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

3.提升大数据融合应用能力。依托数据中心大脑,构建一体化的数据治理与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过建立数据治理标准规范,提供城市元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数据集成、数据关系模型构建等,满足城市大数据治理需求;通过提供数据处理、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数据分析处理服务,满足上层应用的数据分析、挖掘等需求。利用大数据中心可视化大屏展示系统,对经济、民生、安全、交通、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实现分模块展现,形成鄂托克前旗城市仪表盘。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地质灾害预警预测、基于人口密度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经济监测和预测等领域,开展政务大数据分析服务应用试点,逐步形成各领域业务需求驱动的大数据治理决策模式。

 

第三节  培植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农牧业、工业、服务业、旅游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与集成作用,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进而提升实体经济的发展韧性与创新能力。

1.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数字化进程。将种养殖情况、市场需求等数据收集、分析、运用,推进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和生产产品的线上公开,实现农牧业管理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服务在线化。

1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以国家、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为发展机遇,采取先示范,后推行的方式,坚持绿色、高端发展,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增产增效增收示范点、试验基地,不断创新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现代化、监管手段的信息化,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实现高效益。出台《鄂托克前旗“数字乡村”试点建设(2021-2023)三年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基础信息化、产业数字化、治理现代化等建设内容落实落细。 

2推动农牧业基础设施数字化。选取一批重点农区和牧区,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物联网传感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等数字技术应用,实现精准施肥、远程监控、智慧放牧等。开展农牧业物联网标准化建设试点,依托数字乡村试点,在牧区推广应用“3S”技术开展草原生态环境和植被长势监测;在农区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农情监测、土壤墒情气象监控、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等种植生产管理信息化,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农牧业物联网全产业链示范应用样板。推动畜牧产品主产区的肉牛、肉羊、家禽规模养殖场智能化改造,建立基于物联网的畜禽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控和疫病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养殖环境监控、智能养殖机器人等数字技术应用,促进高效生态畜牧业发展。

3推动农牧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推动数字化技术在农牧业生产中的应用,实现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加强生产信息化管理,建设生产信息化试验示范点,优先开展生产智能化管理,在养殖示范园应用智能感知、无线传感、智能控制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繁殖育种、环境监控、饲料投喂、远程诊断等养殖生产管理信息化示范;在种植示范园开展对农情、墒情、病虫情、灾情、水肥一体化自动控制以及各生长阶段的长势、长相的动态监测,开展种植生产全程信息化监管与应用示范。建立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的农业信息遥感监测网络,研制和引进推广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提升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传统农机设备的智能化与精确化。加快开展智慧农场、智慧林场、智慧牧场、智能供应链等集成应用示范。建立农牧业生产与农畜产品市场交易数据分析对接机制,促进消费需求与农牧业生产高效匹配。

4开展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丰富延展乡村振兴战略指挥平台应用,为农牧业种养殖提供政策、科普、农技、价格、农商等方面全程化提供便捷服务。完善农牧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农牧产品生产监管、生长周期监测等,推动主要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主体信息透明、运行透明、流向透明。鼓励发展专业信息服务,支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化建设,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农牧业生产经营全程托管、农业植保、农机作业、农牧业气象私人定制等服务。

5培育农牧业数字化新业态。培育互联网+”订单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的无缝对接。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的休闲采摘、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推动红色产业与休闲农牧业相融合,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通过完善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功能、农超对接、电子商务、体验店、博览会等形式,促进产销衔接。全面建成以三段地和城川市场为核心集农牧业数据分析应用、农畜产品交易、新技术示范推广、市场信息发布、冷链仓储物流保障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面向全国的优质农畜产品交易中心。


专栏6 现代农牧业数字化示范建设工程

数字农牧业示范区建设工程。选取重点农区和牧区,利用物联网和智能感知技术,建立包含光照、大气、土壤、温度、降水等实时信息的数据库,根据监测对象选择配备智能化病虫预警监测设备,统筹建设一批集成生产现场感知、传输、控制、作业等一体化的数字农牧业特色示范区。开展智慧农场、智慧林场、智慧牧场等示范。

农牧业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农牧业生产、农畜产品市场运行及农畜产品加工等信息的采集报送机制,运用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农牧业生产环境监控及生产经营数据的采集,将土壤信息感知设备、空气环境监测感知设备、外部气象感知设备、视频信息感知设备等各种感知设备的基础数据进行统一存储、处理和挖掘。


2.发展工业数字化转型。紧盯工业前沿阵地,大力发展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以技术前沿和产业变革方向,对接创新链,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和产品向价值中高端跃升,以科技创新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1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完善工业互联网政策体系,推广使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工业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动共性工业APP、行业通用工业APP和企业专用工业APP等向平台汇聚。深入实施企业登云。加快大型、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培育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等平台应用模式。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并与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接,构建覆盖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城的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

2增强现代能源经济数字支撑。加大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化开采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和应用。以绿色低碳为主要方向,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技术。围绕煤化工初级产品,以市场为导向,开发高端化精细新材料和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紧盯国际能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前沿,推动氢能、储能等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示范,以高水平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3强化工业数字技术创新。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创新,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关键核心绿色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快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化工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共伴生矿产、尾矿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煤化工废水、矿井水、疏干水等工业废水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4加快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提质降耗、降本增效为重点,一业一策制定转型升级路线图,引导企业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对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加快两化融合改造。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和融合创新,打造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5引领培育新兴产业。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结合我旗实际,加强新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推动新兴产业从点状经济向块状经济、现代产业集群升级。加快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新型显示等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碳纤维、石墨烯、储能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以特色中蒙药、生物基化学品、生物肥料等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产业;以煤机、新能源装备、电力装备、化工装备等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产业;以光伏、风电、生物质能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以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等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业。


专栏7 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程

企业登云工程。引导旗内52家重点企业先期完成登云行动,进一步拓展企业登云内容。推动全旗重点行业云平台建设,带动行业内企业登云。与云服务商对接合作,组织本地企业开展企业登云培训,营造登云、用云的良好氛围。

数字工厂示范工程。在电力、煤炭、天然气等重点领域,选取信息化基础较好的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数字工厂示范,不断升级生产过程、管控系统和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水平。开展传统生产线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服务新方式。

3.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围绕现代服务业,重点在文化旅游、电子商务、文化、物流等方面促进技术攻关,着力提升我旗公共服务水平,增加群众幸福指数。

1做强全域智慧旅游。完善景区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景区WiFi4G/5G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突出智慧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建设,智能化提升改造景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旅游要素,强化旅游大数据支撑。建设智慧文化旅游小镇、智慧博物馆等设施,提升对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服务能力。发展在线导游、交通引导、游客管理、质量投诉等网络旅游服务,推广3D景色欣赏、游客交流互动等虚拟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涵盖旅游产品推广、个性化服务预定、旅游体验增强的一体化智能服务体系。

2壮大电子商务产业。搭建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深化重点企业和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新模式。推动旗域特色产业集群电商化发展,提升鄂前旗品牌知名度,持续引导各类中小微企业开展牛羊肉、农畜产品和民族文化用品等产品的网络直销。围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现代流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完善日用消费品旗、镇、村三级配送体系,鼓励发展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基层社+综合服务社流通服务模式,将基层社纳入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体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推进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快递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牧区延伸。

3培育数字文化。充分挖掘我旗特色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围绕动漫、游戏、影视、音乐、互动娱乐等领域,发展数字媒体、实景动漫、数字视频、微电影等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鲜明的红色草原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加快融媒体发展,支持数字出版,鼓励主流媒体建立互联网传播平台,培育一批能够开拓创新、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开发设计集艺术性和实用性于一体、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增强群众的文化体验感,提升数字文化创意产品附加值。

4发展智慧物流。推进冷链、快递等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改造,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物流无人机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提高物流作业能力和效率。健全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多式联运物流信息的跨行业互联共享。加强物流数据采集分析,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重点推进煤炭、煤化工等物流管理与运作水平的提升,加强运输、储存、加工、配送等物流环节的组织和管理。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建设农副产品、冷链食品的区域分拨中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能仓储、冷链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5发展数字金融。鼓励金融业和互联网企业跨界合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加快金融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电商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众筹融资等新型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数据互联互通,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能力。加快数字金融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提升数字金融的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规范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型金融业态,利用数字化技术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业务。

6打造分享经济新模式。有序发展共享单车、网约车等新业态,积极开发房屋短租、家政共享、分时租赁、无人零售等新服务,探索众筹、众创平台建设。推动传统商贸服务业、实体企业与电商企业的融合发展,创新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品质优良、符合社会需求的服务产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供需高效对接,创新分享方式,提升社会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专栏8 数字服务业培育发展工程

数字景区提升工程。在水洞沟景区、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率先开展智慧景区试点,实现免费WiFi、电子门票、智能导游等服务全覆盖。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景区监测的应用,覆盖景区停车场、观景点、旅游餐饮、旅游购物场所等。

文化旅游大数据服务平台。完善文化旅游大数据平台,深入开展客群基础特征、区域特征、消费特征等旅游大数据分析,精准制定旅游营销策略。整合全域旅游信息资源,积极对接美团、去哪儿、携程等互联网旅行商渠道,搭建集食住行游娱购于一体的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平台,提升游客体验便利化。

电子商务建设工程。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行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电商进农村、进牧区综合示范,重点探索冷链物流、标准体系、追溯体系、评价体系、监测体系建设以及多种电商模式,实现实体店和网上商店的有机融合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智慧物流建设工程。推进鄂西物流中心、中小型冷链物流交易中心等物流园区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智慧物流储配中心。建设物流大数据平台,汇聚第三方平台、物流企业和政府机构开放的物流信息资源,推动全旗物流信息互通共享。


(二)推动数字产业化蓬勃发展。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1.发展大数据核心产业。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建设,依托重点数据存储基地,带动数据清洗、数据集成、数据交换等数据预处理服务发展,培育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安全保护及可视化大数据服务产业。采用文本挖掘、有偿购买、自愿提供、传感采集等方式拓展政府数据采集渠道,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探索大数据交易,鼓励数据创新应用,深入挖掘大数据价值。

2.培育大数据关联产业。依托创新创业基地、电子商务基地、星创天地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引导大数据上下游产业加速聚集,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格局。依托大数据中心,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海量存储设备、高性能计算机、网络设备、智能终端、数据采集产品及大数据一体机等大数据硬件产品制造业。培育软件设计产业,依托数据中心汇聚的海量数据资源,重点发展大型通用海量数据管理软件、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数据可视化软件、非结构数据处理软就等软件产品。发展物联网基础产业,加快发展嵌入式软件、网络服务、传感网智能管理等物联网服务业,重点开发一批典型行业和领域测控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设备运行维护、远程监测诊断等服务,打造物联网核心产业集群。

3.谋划前沿信息产业。聚焦5G领域和关联产业,实施5G产业培育和商业化服务,拉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产值提升。加快引进区块链技术,推动区块链在证照办理、资质认定、资金流动、监督管理等场景的应用。积极开展语音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智能测控、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支持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智能联网汽车、智能家居等产业发展。


第四节  打造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完善数据运行框架,建设城市大脑,构建城市体征指标体系。推进政府履职协同高效,全面优化政府管理流程,建立多部门间扁平化管理模式,形成整体化数字政府

(一)提升政务高效协同能力。规范全旗政务网络基础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数据一体化、业务流程优质化、政务服务高效化。

1.规范全旗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使用。按照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建成市到旗1Gbps双链路连接,旗到镇不低于100Mbps的链路连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新建业务专网,已经建成的非涉密政务专网并入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有序推进政务骨干网和接入网络带宽扩容,升级网络支撑IPv6接入,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

2.全面推动政务业务系统整合。整合分散、独立的内部信息系统,定期清理与实际业务流程脱节、功能可被替代的信息系统,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信息系统。基于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加快推动旗直各部门专业业务系统与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行业数据和社会数据向公共信息平台汇聚,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共享。推动政府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教育、医疗、交通、通信等公共服务单位信息系统横向集成,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报告反馈。

3.构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办事流程,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导向,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整合旗直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强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专栏10 数字政府协同能力提升工程

敖镇政务城域网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统一标准,建设覆盖全敖镇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及部分社会视频资源的政务城域网,互联网、政务网、业务网专网三网并行,实现城域范围内各政府部门横向信息共享,同时满足公安、城管、交管等部门的光缆传输需求,打造政务大数据高速通道。

政务云平台建设。建设全旗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为全旗各级政府部门按需提供云计算基础服务,包括提供虚拟机和存储服务、机位托管和机柜托管、综合展示服务、安全服务等。

数字化平台培育创建工程。依托i前旗”APP,全面整合旗内分散自建的APP,完善“百项”便民双语综合服务,突出高频服务、特色服务、本地服务和掌上服务功能,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实时办理,实现信息服务随时看、办事服务掌上查、便民服务指尖办、互动服务随时问、个人服务贴身行,逐步让群众在移动端“下载一次、办全部事”。


(二)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以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引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

1.推进平安鄂前旗建设。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智慧警务站、智慧社区警务室和智慧公安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图像识别、图文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治安防控领域的深度应用。推进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建设,按照GB/T28181-2016标准,整合各单位重点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促进设施互联互通和图像数据集成应用同时,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运维管理机制,必要时引入社会化专业力量维护管理视频资源,提高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的专业化水平,全面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全域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系统规范化建设、大数据应用与创新社会治理融合发展。全面推广智慧警务、移动警务应用。

2.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突出预防为主,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持续提升源头防控、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救援装备和实战能力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围绕自然灾害监测、城市安全监测、行业领域生产安全监测、区域风险隐患监测、应急救援现场实时动态监测等应用需求,健全完善多种感知设备科学布局的先进物联感知体系,实现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位行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动态监测。完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提高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多部门应急管理数据共享开放,强化综合搜索、图像比对、语音识别、地图服务、知识图谱等功能应用,提高应急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能力。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非政府机构及个人有序协作深度参与的社会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专栏11 公共安全保障建设工程

智慧警务云平台。依托大数据中心,完善警务云平台,扩大数据资源存储容量,增加计算能力,为大数据计算,视频结构化,人脸识别计算提供支撑,满足各业务警种系统建设虚拟机需求。推动技侦平台、PGIS平台、警务综合平台、公路治安检查平台、危管物品等公安局现有系统整合上云,整合业务数据,提升警务效能。

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依托数字鄂尔多斯智能运行中枢,以雪亮工程等重点工程为切入点,加大社会资源的联网力度,建设全旗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为全旗各部门提供视频调阅、视频分析、视频应用集成等一体化视频服务。

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工程。重点推进煤矿、危险化学品、地震、水利、地质灾害、草原等重点领域和灾害点现场感知网络建设,接入消防、地震、水旱、地灾、草原、道路、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感知信息,依托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及时发布能力和高效处置水平。

建设智慧消防工程。打造以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支撑的智慧消防指挥平台,更新升级消防救援队伍指挥中心软硬件,实时掌握全旗公共消防设施、道路交通、油水电气等输送管网、气象、水文、重要建筑、化工企业等涉及应急救援指挥的数据信息,实现智能研判、科学指挥、提前布防。


(三)加强数字化协调监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实现服务供给精准化、个性化、便捷化,形成效能监督完整链条。促进智慧监管多元共治,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多元化监管方式,推动权力流程数据化、公开化、透明化,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1.推进“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监管建设任务要求,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全旗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程序,推动政务服务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构建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中心,建立大数据综合分析、监管分析预警、监督数据推送反馈、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等系统的重点应用,构建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为政府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和大数据监管决策支持,推动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

2.健全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依托公共信用服务平台,汇聚企业生产经营、流通、金融、税务等数据以及个人金融、消费、行政服务等数据,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主体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机构组织和个人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商事服务等领域应用。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搭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企业失信举报机制建设力度,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企业透明公开公示。

3.推动智慧党建和公检法协同化建设。创新全旗智慧党建建设,以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导,以网上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党建大数据分析为主要手段,建成功能完备、技术先进、高效管用、安全可靠、辅助决策的党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逐步推进党建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提升公检法一体化协同能力,搭建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专网间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提升执政为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升级改造,形成统一的智慧监察体系。

4.加快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启动数字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新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推动园区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培育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示范性数字园区建设,基础设施数字化普及率达到40%。加快支撑工业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型智能网关应用。加快推进企业上云平台,重点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得到广泛应用。支持以煤炭、煤电等传统产业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40%。构建园区管理与服务平台体系,提升园区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专栏12 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程。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全旗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程序,推动政务服务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依托现有信息化基础,强化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支撑,构建统一的大数据支撑平台、应用体系和分析系统,包括市场监管大数据、一体化综合协同门户、审评审批平台、行政执法平台、风险评价和监测平台、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平台、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等。

智慧党建平台。运用云、网、端等新基础设施和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政法综治、统一战线五位一体的大党建综合业务平台,支持各系统接入,推动各部门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实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智慧化管理、智慧化应用、智慧化服务和智慧化决策。

创新数字园区建设。全面推进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启动数字园区建设,升级园区信息基础设施,鼓励新兴技术在园区的应用,提高园区智慧化水平。

 

第五节  创新数字社会建设新实践

 

围绕社会信用、公共安全、生态治理、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发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在资源整合、部门协同、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核心优势,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加快形成高效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旗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建设,构建更加广泛的信息采集、更加便利的信息共享、更加多元的服务主体和更加精准的信用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构建诚信鄂前旗体系。

1.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平台。完善全旗社会信息数据库建设,汇聚生产经营、流通、金融、税务、交通、电子商务等数据,建立完善涵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良好信息的社会信用库,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大数据征信系统中的应用,实现与自治区、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纵向全面贯通以及与各部门、各行业互联互通。

2.深入开展信用大数据应用。加强政府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息主体,提供政务服务绿色通道、行政办事容缺受理和优先服务等便利,对信用状况不良的信息主体,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服务窗口、平台网站、移动终端等方式向社会提供便捷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建立健全信用评分评级体系,推动信用评分评级在公共交通、就医、教育、住房、金融等领域应用,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基础电信运营商等搭建开放式第三方社会信用大数据征信服务平台,开展大数据征信服务。

专栏1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完善旗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市纵向贯通以及各部门、各行业横向互联互通,构建全旗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体系。

社会信用信息应用工程。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通过服务窗口、平台网站、移动终端等方式向社会提供便捷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基础电信运营商等搭建开放式第三方社会信用大数据征信服务平台,开展大数据征信服务。


(二)提升数字生态治理水平。践行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发展理念,推进生态环保建设,实现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治理、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预警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

1.构建智慧生态监测与治理体系。整合山、水、林、田、湖、草及矿产资源数据,统一纳入自然资源大数据库,建设统一的自然资源治理支撑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点位布局,广泛开展生态监测物联网应用。推广数字草原3S技术广泛应用,采用短期禁牧、以草定畜、大型喷灌补水等措施,快速恢复生态植被。加快北斗卫星技术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水资源监测和水土保持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提升全旗生态环境预警、决策分析、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指挥、灾情评估等数字化水平。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探索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健全完善绿色发展体系。

2.提升智慧环保监管治理能力。依托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强化全旗重点企业排放监管。坚持源头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煤化工、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规范水资源监管应用。严格实施土地分类管理,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加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声等环境质量监测。

3.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引导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简约适度、节能低碳的绿色出行和健康生活方式。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完善节能、节水、节约的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结构性、工程性节能降耗,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重点耗能领域,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切实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


专栏14 数字生态治理提升工程

智慧水利建设工程。采集完善全旗取用水户基础数据信息,汇聚全旗水利水保工程矢量化图斑和项目基础信息,动态掌握全旗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推进统一的水资源审批监管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和规范审批事项,实现水资源管理向动态管理、精细管理、定量管理和科学管理转变。

天、地、空一体化生态资源感知监测预警网络。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实现林地确权到户,精准识别每一户农牧民林地情况。在全旗重点区域架设红外高清智能摄像头,360度实时监看和记录林草资源的情况,对选定范围内的人员、车辆进行实时识别、定位和跟踪,对违法放牧、非法开垦、森林草原破坏等违法问题都可进行实时监测,也可实现林草资源火灾情况监测。同时,利用无人机开展现场勘测,打点,采集数据,实时传输,在线上进行勘察比对,分析林地草原发生的变化。

环保大数据平台。接入环境监测网络数据,整合环境数据中心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污染在线监测信息系统、环境应急管理系统、环境质量监控系统、生态环境恢复系统、矿山生态管理系统、机动车尾气管理检测系统等系统数据,实现环境信息全要素、全天候、实时化、精细化在线监控管理和大数据挖掘分析。


(三)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

1.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大力支持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产业升级应用,加快建设数字新基建,充分释放城市基础设施效能,汇聚整合城市数据资源,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发展模式,实现对城市治理的精准分析、整体研判、协同指挥、科学治理,促进城市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

2.健全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建立综合管控、低碳绿色的交通运行体系。加强自适应交通信号灯、路边停车感知等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打造综合交通一体化管控中心,推动交通、公安、气象等数据汇聚融合和共享应用,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预警、舆情监测、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调度指挥等支撑能力。推进车联网、5G、北斗导航、卫星通信等信息网络部署应用,构建多网融合的交通网络传输体系。推动交通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通过APP、微信、微博等服务渠道,提供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智能停车、定制交通、联网联程售票等智能交通服务。

3.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智慧化设施配备,深入推进社区智慧警务+”智慧小区建设,加强视频监控设备、自助服务终端、传感器等基础设施统筹部署。提升智慧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升级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形成社区层级人口、法人、房屋、事件等基础信息资源的追踪,全面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智慧社区主题数据库,推进社区数据采集、政务服务、基层党建、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住房租赁、协商自治等各项业务的统一平台管理、一体化服务,实现基础数据统一采集分类上报。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投资和运营,在健康医疗、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特殊人群关爱服务、社区安防、电子商务、社区物流等领域,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

4.推动市政建设管理精细化。推进多规合一在市政建设的协同发展,整合城市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政务部门城市管理相关数据,建设城市管理主题库,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智能化水平。采集完善管网管线、灯杆井盖、园林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建设城管市政设施信息图层。推行规建管智能一体化模式,在规划阶段线上整合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规范要求,形成并联审批和智能决策的规划体系;在建设阶段追踪工程施工、监管、备案等环节,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在运行管理阶段基于城市智能运行中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聚焦水、电、气、管网等城市生命线,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智能化,有序推进电表、水表、燃气表、智慧照明等智能化改造。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将现实城市从物理端映射到数字端,打造展现多维城市空间的数字平台。

专栏15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智慧鄂前旗大脑。将数据作为城市大脑的核心资源,加快城市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形成城市智能运行的数据底座。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进城市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实现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建立健全各领域算法模型,提高智能感知、分析、运行和处置能力。有序推进城市公共数据开放,吸引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建设优良的城市大脑开发生态。聚焦惠民服务、公共安全、精准治理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应用。

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基于全旗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整合政府资源、社会公共资源等各类信息,完善全旗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面向全旗政府管理、社会生活提供统一的地图和空间位置信息服务。

数字孪生城市试点工程。以敖镇为重点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信息管理中枢,在此基础上完善数字孪生城市模型,推动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模拟运行、交互反馈、全域全时监测,发挥辅助决策作用。

智能交通运行监测平台。基于公共信息平台,接入跨部门、跨地区的路网交通相关数据,通过提取处理、数据整合、数据联合分析等,生成路网运行监测的核心指标数据结果,实现对路网交通运行状态、车辆运行状态等路网运行信息的监测与管理。

 

第六节  普惠数字民生服务新生活

 

围绕医疗养老、社保就业、教育体育、扶贫救济等重点民生领域,发挥数字化保障支撑作用,通过资源整合、渠道多样、模式创新等,破解资源不均衡、不充分难题,形成均等普惠、优质便捷的数字民生格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全面提升智慧医养水平。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健康服务新模式,推进“健康鄂前旗”医疗养老信息化新业态发展。

1.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探索建设智慧医院、远程诊疗中心,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便民服务。大力推动医共体建设,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全覆盖,努力实现农牧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镇,大病基本不出旗的目标。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跨区域的5G智慧远程医疗应用场景,实现远程会诊、远程手术、远程急救指导。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汇聚医疗、养老、民政等卫生健康大数据,探索开展健康状况分析、疾病预防、个性化推荐等大数据应用服务。

2.完善智慧医疗保障服务。构建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支撑体系。拓展互联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标准化的业务服务、价格与采购、政策服务、知识服务、档案服务、消息服务、数据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线上及线下公共服务。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一站式结算,依托国家医保标准化体系和集约化平台,建立横向、纵向共享通道,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医保与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构建医保专题数据库和医保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医保数据交互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医保大数据的聚合贯通、深度挖掘及在线应用提升医保一体化经办、便捷化服务、智能化监管和科学化决策能力。

3.加快推广智慧养老服务。依托旗蒙医综合医院医疗资源,积极探索和深入开展阿吉泰健康养生园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促进深度融合。实施智慧养老机构创建工程,重点建设集呼叫救助、生活照料、健康管理、远程看护、电子商城一体化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以社会养老和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框架,有效利用大数据智慧平台,链接涵盖城市到农村,机构到家庭、老年公寓、护理院、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城乡医养网络,满足老年人综合性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智慧养老机构,引导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创建智慧养老机构。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对接。推进智慧养老院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周期管理体系。

专栏16 智慧医养水平提升工程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依托人口库,建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全面取消就诊卡,实现看病就医一码通,实现网上预约挂号、诊间缴费、健康档案调阅、诊疗信息查询、就诊咨询、健康教育知识获取等功能。

智慧医院建设。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实现医院预约挂号、药品管理、费用支付、诊间结算等功能,提升医院医疗服务水平。选取旗医院,开展远程医疗和远程会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会诊、康复支持等功能。

医保大数据平台。依托卫生信息平台和三级卫生网络,建立与医疗服务相衔接、与医疗保险相适应、与医保基金监管相协调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数据库,建设医保大数据平台,使所有医疗服务信息全程可追溯,并实现医疗费用即时即报。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快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建设,培育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开发健康管理类智能终端设备、便携式(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产品,满足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智慧化健康养老需求。


(二)提升智慧教育文化服务。加强数字化基础建设,全面构建优质、协调、均衡的教育品质,展示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稳步推进数字教育、数字文化繁荣发展。

1.完善智慧教育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覆盖全旗的教育基础设施,构建技术先进、安全稳定、扩展性强、无线网络覆盖的数字校园网络环境,支持建设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智能图书馆等人工智能教育基础设施。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和全面覆盖,完成与公安、教育部门的监控平台实时对接,强化校园安全防控水平。完善教育基础数据库,推进教育决策和管理信息化、教育内容资源均等化,提升政府教育决策、管理和服务公共服务水平。

2.增加智慧教育供给。推广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网络课堂等模式,支持中小学校建设录直播教室,推进名校优质教育资源跨学校、跨区域共享。推广慕课在线服务,汇聚各方力量提供精品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达成优质的个性化学习体验,满足学习者、教学者和管理者的个性化需求。深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整合各类数字化教育资源,打造兼具广度、高度和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支持和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打造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新型教育服务监管制度。

3.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型。提高公共文化管理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逐步形成内容丰富、技术先进、覆盖城乡、传播快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整合全旗文化资源和服务信息,建设数字文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PC端、移动端进行全媒体推送,线上为居民提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服务。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场馆的数字化升级,建设无线网络、安全监控、业务管理和数字体验互动等系统,提升数字服务供给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进广电网络基本工程服务入户工程、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扩大实施区域。推进互联网+传统文化建设,利用城市形象短视频、全息投影、拼接投影、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全旗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的宣传推广,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提升交互体验。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线上推广蒙古族刺绣、民族手工艺品等民俗特色文化,开发研发具有特色的文创产品,推进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


专栏17 数字教育文化服务工程

智慧教育。开展数字校园建设,推进各类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实现各级教育应用、数据和用户互联互通。发展互动教育、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服务,培育数字教育新业态。充分利用自治区、市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我旗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全面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

数字文化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建设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通过PC端、移动端进行全媒体推送,为居民提供无所不在的文化服务。


(三)完善数字化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社保、就业、扶贫等领域数字化建设,运用数字技术提升社会保障现代化水平。

1.推进智慧社保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智慧社保平台,打通社保相关业务系统,整合社保、就业、劳动维权等板块涉及的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养老登记、单位用工备案等业务服务入口,面向各类社会主体提供一站式社保服务。积极推广12333”公共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信息登记、社保卡挂失和密码修改、在线预约、备案登记等人社服务。拓展移动端、自助终端、短信、微信等多种服务渠道,逐步实现各渠道一体化管理与高效衔接。健全完善社保业务基础数据库,通过信息比对、调查摸底、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加快梳理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流程,依托一站式网上政府服务平台,推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面上网,面向居民提供个人信息查询、社会保障卡、就业服务、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查询、办事表格下载、业务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结果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社保服务模式。

2.完善智慧就业服务体系。整合热线、微信等服务平台,拓展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多元化就业信息发布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项目开发、就业指导、投融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就业服务,积极培育构建创业创新发展生态体系。建设覆盖全旗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体系,实时采集、发布就业需求和失业预警信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服务公共资源,积极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加强专业化教育服务机构和人才团队合作与引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辅导、创业培训讲座、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职业测评等就业创业服务。

3.完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构建旗、镇、村三级互联互通的扶贫信息网络,完善扶贫信息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信息管理。建设完善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库,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帮扶资源合理配置、帮扶过程监测监督、帮扶结果评估反馈的扶贫业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精准扶贫,实现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工作记录等业务信息真实可靠、随时可查

专栏18 数字社保体系提升工程

智慧社保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保信息查询、社保待遇发放、社保缴费、医保及时结算等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

就业创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采集全旗就业创业相关数据,建设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全旗人才优惠政策、就业政策等信息,扩大就业信息发布体系覆盖面,利用大数据精准投放就业信息,精准匹配企业用人需求和公众就业需求。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全旗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实施重大工程。推进鄂托克前旗云智创数据产业公司运营管理,在旗大数据中心的组织指导下,负责数字鄂托克前旗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及已建成的数字鄂托克前旗项目的运维管理,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建立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委员会,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宏观决策、项目策划、招商引资、政策研究等提供支撑。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加强规划指导,完善配套政策,探索构建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成立相应推进组织和机构,制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加快推动本地数字经济发展。

 

第二节  完善数字治理体系

 

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行业秩序、贸易交易等方面的创新改革,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谋划、项目实施、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等体制机制。制定完善适应数字经济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快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既要规范、更要放活的治理理念,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破除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合理束缚和隐性壁垒,为数字经济企业、平台落地发展和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研究出台数据资源相关管理办法和条例,建立数据开放、数据资源确权、产权保护、数据交易、隐私保护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引导数据有序流通。

 

第三节  畅通投资融资渠道

 

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数字经济相关专项资金,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相关专项资金,推动设立鄂托克前旗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面向数字经济发展设立专项贷款和产业基金,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审批放贷、贷款利率、期限、额度等问题上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倾斜。提升风险投资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运用各类金融手段盘活数字经济发展的各类经营性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带动和扩大增量投资。

 

第四节  打造数字人才队伍

 

瞄准我旗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未来方向,建立数字人才需求目录和数据库,将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纳入鄂托克前旗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坚持需求导向、市场导向,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围绕重大研发任务和基地平台建设,柔性引进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与自治区、市级高校、培训机构培养数字经济领域专业人才的步伐,加强数字经济职业培训,提高人才的数字技能。支持职业中学面向数字经济领域,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和专业课程设置,探索多元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加快培养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技术、虚拟现实等领域紧缺人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加大对党政干部、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数字经济专题培训,提升数字化转型的领导。

 

第五节  创新扶持政策举措

 

全面梳理现有数字经济相关支持政策,在对实施效果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发展新需求,以数据经济为统领,通过整合、修改、新增等方式进行完善,引导数字经济健康高效发展。加强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用地保障,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全旗重大项目库。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发挥信息化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作用,集中支持5G、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重大专项资金支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各项税收扶持政策。细化落实专项融资等激励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第六节  加强评估考核管理

 

开展符合数字鄂托克前旗特点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估评价体系研究,探索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方法,定期发布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评估报告。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旗直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各地各部门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建立政府、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公众有效协同、多元共治的治理机制,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七节  深化对外合作交流

 

鼓励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各部门制定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旗内数字经济优势企业参与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的领军型企业。深化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四川、重庆、贵州等数字经济发展先进地区的合作,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推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多领域智慧应用的合作,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共用。鼓励旗内企业与国内外相关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建设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公共服务云平台,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转化,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及服务能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鼓励相关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建设。


专栏9 数字产业化培育建设工程

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研发一批与煤炭、羊绒、红色培训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选取一批重点企业,率先开展一批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逐步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设备增值服务等产业链全流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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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鄂托克前旗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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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5 08:32

                       目录 

 言 

第一章..................................基础与形势1 

  第一节................................发展现状1 

  第二节................................存在问题3 

  第三节................................面临形势5 

第二章....................................总体要求6 

  第一节................................指导思想6 

  第二节................................基本原则7 

  第三节................................战略定位8 

  第四节................................整体框架9 

  第五节...............................发展目标11 

第三章...................................主要任务14 

  第一节.......................完善基础支撑体系14 

  第二节........................加强数据资源管理4 

  第三节..................培植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8 

  第四节.................打造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18 

  第五节.................创新数字社会建设新实践24 

  第六节.................普惠数字民生服务新生活30 

第四章...................................保障措施37 

  第一节.......................强化组织协调机制37 

  第二节.......................完善数字治理体系37 

  第三节.......................畅通投资融资渠道38 

  第四节.......................打造数字人才队伍39 

  第五节.......................创新扶持政策举措39 

  第六节.......................加强评估考核管理40 

  第七节...........................深化对外合作41 

  

    

  建设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握数字中国建设新趋势、新要求,以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数字内蒙古建设,作为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鄂尔多斯市委、人民政府将建设数字鄂尔多斯作为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加快新时代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数字鄂托克前旗是新时代鄂托克前旗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形成适应数字经济、智慧社会需要的智能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数据驱动、融合发展、共创分享的新经济形态,创造更多更智能的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方式,走出新时代鄂托克前旗转型发展的新路,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相关战略部署和《数字内蒙古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参考《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升级基础设施,积极布局数字经济,不断推进数字政府、信息惠民建设,为全面开启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宽带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稳步增强。全旗出口总带宽达到128G,固定宽带接入用户3.33万户,固定电话用户0.9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4.2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00%,行政村光纤通达68个嘎查(村),通达率为100%。共建成4G基站654个、5G基站46个,4G基站共享率46.37%。全旗接入电子政务外网部门95个、接入行政村1个。大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可提供784核的计算能力和2.45TB内存、160TB存储能力,云安全系统以及专网和互联网光纤接入能力不断提升。

(二)数据资源整合初见成效。数据资源整合初见成效。搭建全旗人口库、法人库、宏观经济库、地理信息库、城市部件库5大信息资源库,初步搭建建设农牧业、红色研学等特色的专题数据库,为全旗产业发展应用、数据分析决策提供信息基础。率先启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通过对接鄂尔多斯市公共信息平台,初步构建市、旗两级联动的公共信息平台及基础数据库,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数据的汇聚、共享和交换,为“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了平台和数据支撑。截至目前,梳理编制资源目录超过360余条、指标项5100余条,接入数据114万余条。

(三)产业数字融合步伐加快。全旗农牧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耕地节水灌溉率超过90%,科技普及率高达70%。积极探索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启动建设全区首个乡村振兴战略指挥平台,构建从农资供应到农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都放到线上统筹、指导、调控的现代农牧业发展模式,20209月,入选国家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旗县。

(四)现代化治理水平逐步提高。建成视频监控总计约10966路,城市公共区域覆盖率超过80%,有效发挥视频监管效率和监管准确度。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智慧政务112+N平台已经全面上线运行,加快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形成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与政民互动的一体化的一张网,多终端服务格局。培育了一批优秀的信息化应用,智慧党建工程获得全国基层党建优秀案例,智慧网格”APP及智慧喇叭云广播荣获全国智慧警务创新案例。基于“3S”的草原监管技术、牲畜自动化放牧和管理技术、节能环保型设施农业技术等民间研发专利得到推广和应用。

(五)信息惠民成效加快显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全力打造六个一政务服务新模式,54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网上办理事项达351项,其中,35个事项实现零跑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启动建设,建成集预约挂号、支付、查询、家庭医生等服务于一体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上线全旗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i前旗手机APP,全面汇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产业服务资源,打通政府服务百姓的总入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掌上办事平台。教育、旅游、社保、社区等领域数字化建设不断推进,数字社会惠民水平显著提升。

(六)创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大力推进全社会创业创新,被中国科协命名为“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旗,全旗共申请国家专利166项,推广使用12项。成立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1家,自治区认定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建成企业研发中心和研究所4家,科技研发基地1个,认定国家级星创天地试点单位1家,自治区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各2家,创新创业要素集聚效应显现。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全旗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数字经济、智慧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在信息化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仍存在不少差距。

(一)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全旗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与WIFI覆盖率有待加强。农村牧区通讯仍存盲点,部分自然村尚无4G网络覆盖,甚至仅通过2G网络实现通信,个别嘎查村政务外网尚未覆盖。标准化机房承载业务较为分散,数据中心影响力不足。

(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仍不到位。各部门信息化系统仍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等现象,个别部门内部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缺乏有效整合和集约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程度不高,数据资源规模、质量和流通程度均亟待提升,大数据分析对管理决策的支撑能力不足。

(三)智慧化创新应用深度不够。在政务管理、社会治理、平安城市、综合应急、民生服务等方面,尚未形成全面的、覆盖生产和生活的智慧化创新应用体系。创新应用体系建设和数字城市的应用落地,存在巨大差距,未来任重道远。

(四)数字经济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数字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基础不够牢、产业不够强等问题。缺少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工作机构、扶持政策。相对于数字乡村试点建设,第二、第三产业方面缺少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产学研协同能力较弱,缺乏具有领军作用的平台型企业,高端人才缺乏。

(五)缺乏体系化建设的顶层规划与统一管控。统筹协调及保障支撑体系不完善,尚未形成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管理的格局,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法规建设滞后,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

 

第三节  面临形势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世界各国引领全面创新、构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当前,全球已进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加快了这一进程,数字化发展已成为各国重塑全球竞争力、谋求竞争新优势的共同选择。

建设数字内蒙古数字鄂尔多斯数字鄂托克前旗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各地数字化建设方兴未艾。特别是进入疫情时代后,数字新基建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新支点,线上业态成为新增长点。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将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也将迎来外部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撑,为我旗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提供思路、路径和模式借鉴。

建设数字鄂托克前旗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加快建设数字鄂托克前旗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引领、数据驱动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统筹推进设施新型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精细化、区域协同化。加快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发展数字经济、线上经济,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推进全旗“乡村振兴样板区、红色文化传承区、区域合作示范区、双碳实践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数字鄂托克前旗总体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合理部署建设任务,有序安排建设进度。全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业务协同和大数据资源共享,夯实数字化基础设施和相关资源共建、共用、共享。

(二)技术先进,创新发展。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形成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发挥政府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的示范作用,探索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

(三)面向应用,注重实效。将实际应用作为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有工程规划与系统建设必须遵从实用性原则。探索以用兴产、以产促用良性互促发展模式,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四)安全保障,自主可控。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泛在互联、集约共享、融合智能、安全可靠的数字基础支撑体系。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保障工作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确保网络、应用和数据的安全。

(五)需求导向,惠及民生。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牵引,利用新技术、新思路和新模式,着力提升数字化惠民服务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立足发展实际,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将鄂托克前旗建设成为数字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城镇多点布局、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的数字化文明示范城镇,打造新时代鄂托克前旗智慧城市新名片

(一)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旗。充分发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机遇,统筹开展数字乡村规划设计、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建设、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完善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等内容。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切实将试点建设推向示范推广,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建设理念,提供一整套可复制、能推广的鄂前旗经验。

(二)西北地区数字政府和智慧社会新型区。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以新型数字鄂托克前旗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大数据在宏观决策、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用数据分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全区“数字园区”发展试验区。围绕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园区创新发展。支持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建设智慧能源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新能源、电网设备制造融合发展,开展数字化转型试验示范。推动数据资源存储开发和创新应用,加快数字金融、人工智能、信息服务等产业集聚,形成完善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链条。

(四)全市数字经济转型发展先行旗。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和体制机制,以大数据产业为转型支撑,聚合数据、技术、人才等要素,强化数据驱动赋能,推动大数据相关技术与资源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体系。


第四节  整体框架


按照“1144”的总体思路构建数字鄂托克前旗任务框架体系。“1”即瞄准发展数字新科技,建设数字鄂托克前旗这一核心目标。“1”即基于大数据中心打造一个统一的核心数字化支撑体系。“4”即建设数字基座体系工程、数据资源体系工程、城市智脑体系工程、指挥中心体系工程四大技术体系工程。4即实现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民生四个方面数字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