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坚持围绕“扩资源、强保障、提质量”的发展目标,聚力“抓队伍、建机制、塑内涵”,着力破解难题,尽力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4年1月,通过旗级自评、市级初核、自治区级评估、国家级认定的督导评估的程序,正式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9个旗区之一。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机制。鄂托克前旗以“教育怎么支持都不为过”的坚决态度,按照“党政推动到位、资金保障到位、部门协作到位、教师履职到位、社会支持到位”的“五到位”要求,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高位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教育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了“1234”管理模式,即“一核引领”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难题,“二元融合”营造学前教育良好发展生态,“三位一体”构建学前教育新型管理模式,“四建并举”提升学前教育普惠优质水平,通过“1234”管理模式的实施,更大程度激发了每一所幼儿园的发展内驱力,推进全旗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健全教师人才保障机制。鄂托克前旗把教师队伍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推进落实。近三年招引补充学前教育教师231名,教师持证上岗率和定期注册率均达到100%,实行“三严政策”,即“严把入口关,严格持证上岗”“严把专业关,强化业务培训”“严把师德关,抓实师德建设”,配齐配强“两教一保”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定期注册率均达到100%。配套出台《教师培训实效检测办法》,形成“导、带、修、评”四步培训方式、五研探索等研训模式,教师每年培训课时达72节以上,引领带动公办幼儿园同步研训、协同发展。出台“尊师重教措施12条”“教师减负措施14条”,从待遇保障、人文关怀、专业发展、权益维护等方面予以保障,让教师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保教工作中,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更加专业、周到的服务。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增量工程确保“有园上”。将幼儿园建设纳入《鄂托克前旗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启动实施“教育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在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00元/年·人的基础上,2021年和2022年分别增加投入879.6万元和512.9万元。统筹城乡规划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多种途径,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按照人口规模和空间规划布局,新建了第七幼儿园,改扩建上海庙第二幼儿园,新增普惠性学位720个。全旗幼儿园建筑面积、幼儿活动用房面积、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分别达到18.23㎡、14.74㎡和19.27㎡,生均图书达到10本以上。全面满足未来5年3—6岁适应人口入学需求。
四是创新学前教育教学模式。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常态化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家校联动。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推进“幼小衔接”攻坚行动,健全幼儿园课程评价体系,将学前教育“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列入重点发展指标,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估,逐步形成了“行政保障、教研支持、名园领衔、携手共进”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