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及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际情况,经旗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全面实施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市级下达我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9日——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477-7626487(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通讯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新区大街(农牧和水利局4楼)
邮箱:eqqfpb@sina.com
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