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3516 | 发文字号 | 鄂前政办发〔2022〕94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办及政府文件;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4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40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颖新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邱 林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尤建庆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魏振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施 慧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杨继强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段志强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石 君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柳天才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娜 亚 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镇长
巴音吉日嘎拉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乌宁奇 城川镇人民政府代镇长
王 伟 昂素镇人民政府代镇长
赵 帅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 渊 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智超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阿日贡高娃 旗工商联主席
薛照幸 旗发改委主任
郜 伟 旗教体局局长
王双喜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米海云 旗司法局局长
思宝东 旗财政局局长
卢建飞 旗人社局局长
张 富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树国 旗住建局局长
热 希 旗交通局局长
任 鹏 旗水利局局长
额尔登毕力格 旗农牧局党组书记
何富云 旗卫健委主任
冯春花 旗审计局局长
孙树元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世海 旗能源局局长
梁建军 旗林草局局长
孟克毕力格 旗信访局局长
杨 栋 旗公安局副局长
(暂空) 旗国资委主任
高 睿 旗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金前 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海东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薛承河 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高兆伟 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巴雅尔 人民银行鄂托克前旗中心支行行长
陈 栋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鄂托克前监管组主任
席海英 鄂尔多斯市正腾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林军 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柳利军 内蒙古鄂西物流能源集团董事长
计 凯 惠民乡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赛音伊布格勒 鄂尔多斯市鹰骏建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研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全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制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配套文件;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设在旗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双喜同志兼任。负责旗清欠办的日常工作,做好全旗清理拖欠工作台账汇总和相关资料上报,指导督办全旗清欠工作及投诉举报,按时向上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理结果,负责与市清欠办的沟通协调,牵头建立全旗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
二、其它相关单位职责
(一)旗财政局。负责清理本级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做好本级政府及所属机构清欠工作,建立全旗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清欠台账,定期向市财政局上报全旗政府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报表,向旗清欠办提供全旗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数据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清理所监管旗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负责全旗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指导督办工作,建立全旗国有企业清欠台账,定期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全旗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报表,向旗清欠办提供全旗国有企业拖欠数据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其它相关单位及各镇。负责配合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今后,除旗主要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标题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3516 | 发文字号 | 鄂前政办发〔2022〕94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办及政府文件;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4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40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颖新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邱 林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尤建庆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魏振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施 慧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杨继强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段志强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石 君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柳天才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娜 亚 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镇长
巴音吉日嘎拉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乌宁奇 城川镇人民政府代镇长
王 伟 昂素镇人民政府代镇长
赵 帅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 渊 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智超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阿日贡高娃 旗工商联主席
薛照幸 旗发改委主任
郜 伟 旗教体局局长
王双喜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米海云 旗司法局局长
思宝东 旗财政局局长
卢建飞 旗人社局局长
张 富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树国 旗住建局局长
热 希 旗交通局局长
任 鹏 旗水利局局长
额尔登毕力格 旗农牧局党组书记
何富云 旗卫健委主任
冯春花 旗审计局局长
孙树元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世海 旗能源局局长
梁建军 旗林草局局长
孟克毕力格 旗信访局局长
杨 栋 旗公安局副局长
(暂空) 旗国资委主任
高 睿 旗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金前 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海东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薛承河 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高兆伟 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巴雅尔 人民银行鄂托克前旗中心支行行长
陈 栋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鄂托克前监管组主任
席海英 鄂尔多斯市正腾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林军 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柳利军 内蒙古鄂西物流能源集团董事长
计 凯 惠民乡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赛音伊布格勒 鄂尔多斯市鹰骏建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研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全旗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制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配套文件;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设在旗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双喜同志兼任。负责旗清欠办的日常工作,做好全旗清理拖欠工作台账汇总和相关资料上报,指导督办全旗清欠工作及投诉举报,按时向上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理结果,负责与市清欠办的沟通协调,牵头建立全旗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
二、其它相关单位职责
(一)旗财政局。负责清理本级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做好本级政府及所属机构清欠工作,建立全旗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清欠台账,定期向市财政局上报全旗政府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报表,向旗清欠办提供全旗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数据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清理所监管旗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负责全旗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指导督办工作,建立全旗国有企业清欠台账,定期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全旗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报表,向旗清欠办提供全旗国有企业拖欠数据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其它相关单位及各镇。负责配合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今后,除旗主要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