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IRA032/2024-01750 | 发文字号 | 便函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牧领域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执行此项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
2024年3月26日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结合实际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统筹制定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能联合检查的尽量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
二、局属相关单位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需要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局办公室汇总形成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局属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抽查工作做好安排,确保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时完成。
四、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工作要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照抽查计划实施。在完成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标题 |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IRA032/2024-01750 | 发文字号 | 便函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牧领域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执行此项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
2024年3月26日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结合实际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统筹制定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能联合检查的尽量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
二、局属相关单位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需要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局办公室汇总形成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局属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抽查工作做好安排,确保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时完成。
四、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工作要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照抽查计划实施。在完成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