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肉...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14972 | 发文字号 | 鄂前水发〔2020〕47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肉食品加工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肉食品加工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通过技术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城区北侧,本工程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8°13′00.78″,东经107°27′43.80″。本工程建设规模为:牛羊、猪屠宰分割车间、冷库、冻结间及配套设施,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的生产能力。工程总投资4884.4万元,土建投资1154万元,主体工程已于2015年2月动工,并于2016年9月建成运行,总工期20个月。本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13.6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本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为8.88万m3,其中挖方4.44万m3,填方4.44万m3,挖填平衡,无弃方。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冬寒漫长,夏热短促,干旱少雨,风大沙多,蒸发强烈,日光充足。多年平均气温7.9℃。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60.6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2497.9mm。常年盛行风向为南风,其次是西风和东风,多年平均风速2.6m/s。年平均日照时数2958h;无霜期平均171d,最大冻土层深度1.54m。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风沙土、棕钙土,腐殖质含量为0.5%,表层有机质低,养分积累微弱。植被类型为干旱荒漠草原,植被覆盖度20%左右。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风力侵蚀为主,原地貌风力侵蚀模数6000t/km2·a,水力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应全部建成,满足水土保持验收的要求。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区地处生态脆弱区,工程建设中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植被扰动与损坏土地范围;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及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界定和评价。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方案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62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
四、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489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26吨。
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指定地点并进行防护,并尽可能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倾倒;加强施工临建场地遮盖、排水、洒水抑尘等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建设及运行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好施工扰动区完工后的土地整治与植物防护措施。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和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84.9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76.1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5.26万元,临时工程投资7.09万元,独立费用34.13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7.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7.76万元),基本预备费9.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15万元。
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计算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值: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3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35.08%。指标均达到了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要求的目标值。
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建设时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的监督检查。
(四)你单位在施工准备期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在工程建设期间,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该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在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六)你单位要在项目投入运行之前,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水土保持规范、标准、设计的要求,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标题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肉...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14972 | 发文字号 | 鄂前水发〔2020〕47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肉食品加工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鄂尔多斯市蒙力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肉食品加工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通过技术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城区北侧,本工程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8°13′00.78″,东经107°27′43.80″。本工程建设规模为:牛羊、猪屠宰分割车间、冷库、冻结间及配套设施,年屠宰5万口生猪、30万只羊、1万头牛的生产能力。工程总投资4884.4万元,土建投资1154万元,主体工程已于2015年2月动工,并于2016年9月建成运行,总工期20个月。本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13.6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本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为8.88万m3,其中挖方4.44万m3,填方4.44万m3,挖填平衡,无弃方。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冬寒漫长,夏热短促,干旱少雨,风大沙多,蒸发强烈,日光充足。多年平均气温7.9℃。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60.6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2497.9mm。常年盛行风向为南风,其次是西风和东风,多年平均风速2.6m/s。年平均日照时数2958h;无霜期平均171d,最大冻土层深度1.54m。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风沙土、棕钙土,腐殖质含量为0.5%,表层有机质低,养分积累微弱。植被类型为干旱荒漠草原,植被覆盖度20%左右。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风力侵蚀为主,原地貌风力侵蚀模数6000t/km2·a,水力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应全部建成,满足水土保持验收的要求。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区地处生态脆弱区,工程建设中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植被扰动与损坏土地范围;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及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界定和评价。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方案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62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
四、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489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26吨。
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指定地点并进行防护,并尽可能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倾倒;加强施工临建场地遮盖、排水、洒水抑尘等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建设及运行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好施工扰动区完工后的土地整治与植物防护措施。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和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84.9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76.1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5.26万元,临时工程投资7.09万元,独立费用34.13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7.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7.76万元),基本预备费9.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15万元。
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计算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值: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3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35.08%。指标均达到了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要求的目标值。
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建设时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的监督检查。
(四)你单位在施工准备期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在工程建设期间,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该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在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六)你单位要在项目投入运行之前,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水土保持规范、标准、设计的要求,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