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271 发文字号 鄂前建发〔2025〕5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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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股室(中心),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切实加强全旗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旗房屋市政工程开好局、起好步,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品质,现就开复工和2025年工程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防范


开工复工初期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段人员和机械设备尚未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牵头召开开复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大起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应扎实做好项目复工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一”(召开一次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制定一份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监督责任,要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具体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监督整改,确保复工前整改到位,对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各项目必须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置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各项安全隐患,细化措施、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三)持续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充分吸取每年开复工时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各开复工项目务必先行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之后再进行现场整理和卫生清扫等工作,严禁个人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统筹协调,共同检查规范安全行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开工、复工报告制度。工程项目符合个必须”后,方可向住建局提出开复工申请,一是复工方案必须切实可行;二是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三是人员培训交底必须到位四是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必须到位五是开复工报审程序必须到位。

二、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深入推进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学习《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照方案中持续推进的任务,逐项梳理,细化措施,将责任落到实处;施工单位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应每月带队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对重大隐患实行动态管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加强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应用。所有新开工项目必须接入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将接入智慧工地监管系统作为项目开工条件,任何项目不得以无网络、无信号作为不接入监管系统的理由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智慧工地建设项目。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使用机制,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规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必须严格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人员伤亡限额不得低于每人80万元、事故预防服务费不得低于保费的20%,施工单位要与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工作

(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参建单位应深入学习研究《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等新标准、新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履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监测、验收等要求;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禁止限制条件,提前制定防范措施,杜绝重大隐患的发生。

(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我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范要点及告知书》要求,对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模板支撑、安全防护等编制符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方案采取防护措施,监理单位应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逐项验收,确保符合要求后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同一隐患问题多次发生;结合《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鄂托克前旗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明确动火等级划分、操作规程、审批管理、防火要求等内容,持续规范动火作业管控。有效避免动火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机械安装及检测单位的管理,严查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行为,安装及检测单位进场必须履行报验手续。

(六)加强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新开工项目必须全面使用盘扣式脚手架及阻燃性密目网,禁止使用手动吊篮和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继续做好电梯洞口预留钢筋网片防护工作,推行窗户等临边洞口预留安全绳系挂点、脚手架体与结构间防护等安全措施,逐步提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提升实体安全防护水平。

(七)抓好“安全日志”和检查记录制度。开复工项目应执行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双记录机制,对包括岗前教育、危大工程、现场高风险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履职、在岗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详实记录,确保“安全日志”填写规范及时、内容真实完整。安全员及监理人员必须配备检查记录仪,留存检查影像资料。

(八)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新开工项目必须制定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施工便道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开挖或拆除作业100%湿法、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作要求;施工现场要设置建筑垃圾分类池、按规定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备案、转运、登记等工作,并将建筑垃圾转运至敖镇建筑垃圾消纳场。

三、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一)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告知》的要求,履行验槽、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等职责,确保组织、程序、人员等符合规范要求,对按照要求需要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的项目,竣工验收前消防工程应施工完成、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出具。严格执行“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做到授权真实、资 格符合、档案齐全、责任主体与项目负责人信息永久公示。

(二)抓严抓实原材料、隐蔽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清单,见证取样样品采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单必须附现场取样影像资料,现场必须配备标养室或标养箱,两强试块不允许由商混站养护。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材料进场的验收,对现场取样和送检过程负责,每次送检见证人必须到达检测机构,严禁先使用后检测的行为。对原材料取样、施工试验、隐蔽验收工作推行举牌验收制度,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工序检查验收,确保工序经验收合格,资料与实体进度同步,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工程质量检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必须将检测费用列入工程工程概算并单独列支,并和检测机构签订合同,对非建设单位委托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等专项资质和其他需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业务,不得跨盟市委托。监理单位应当对委托的检测项目、必检参数、代表批量等进行审查,应当能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不得违规减少应当委托的检测项目、必检参数和检测数量。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范围和取得的检测参数范围内规范开展检测活动,对不符合收样和复检等要求的,严禁收样检测、严禁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等行为。

)加强预拌混凝土及砂浆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充分考察混凝土企业生产及质量管理能力,确保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符合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及监理单位应加强预拌混凝土进场、检测、验收、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对原材料、配合比等进行试验、配制全旗范围内的新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

)规范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对变更的内容,由设计单位及时出具变更通知单,对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勘察设计重大变更审查管理办法》所列情


形或涉及消防变更的情况应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严禁无正式变更文件擅自施工。对需进行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六)加强施工工艺,提升工程品质。参建单位应以“好房子”建设为目标,以质量标准化为引领,提升设计水平、加强材料选用,强化质量交底和施工工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执行样板引路制度在屋面防水、外墙保温、门窗安装等方面制定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加强细部和外网施工质量管控,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以上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务必严格执行,确保全旗复工和新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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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271 发文字号 鄂前建发〔2025〕5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公开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切实加强全旗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旗房屋市政工程开好局、起好步,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品质,现就开复工和2025年工程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防范


开工复工初期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段人员和机械设备尚未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牵头召开开复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大起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应扎实做好项目复工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一”(召开一次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制定一份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监督责任,要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具体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监督整改,确保复工前整改到位,对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各项目必须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置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各项安全隐患,细化措施、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三)持续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充分吸取每年开复工时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各开复工项目务必先行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之后再进行现场整理和卫生清扫等工作,严禁个人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统筹协调,共同检查规范安全行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开工、复工报告制度。工程项目符合个必须”后,方可向住建局提出开复工申请,一是复工方案必须切实可行;二是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三是人员培训交底必须到位四是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必须到位五是开复工报审程序必须到位。

二、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深入推进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学习《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照方案中持续推进的任务,逐项梳理,细化措施,将责任落到实处;施工单位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应每月带队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对重大隐患实行动态管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加强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应用。所有新开工项目必须接入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将接入智慧工地监管系统作为项目开工条件,任何项目不得以无网络、无信号作为不接入监管系统的理由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智慧工地建设项目。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使用机制,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规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必须严格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人员伤亡限额不得低于每人80万元、事故预防服务费不得低于保费的20%,施工单位要与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工作

(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参建单位应深入学习研究《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等新标准、新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履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监测、验收等要求;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禁止限制条件,提前制定防范措施,杜绝重大隐患的发生。

(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我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范要点及告知书》要求,对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模板支撑、安全防护等编制符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方案采取防护措施,监理单位应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逐项验收,确保符合要求后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同一隐患问题多次发生;结合《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鄂托克前旗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明确动火等级划分、操作规程、审批管理、防火要求等内容,持续规范动火作业管控。有效避免动火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机械安装及检测单位的管理,严查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行为,安装及检测单位进场必须履行报验手续。

(六)加强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新开工项目必须全面使用盘扣式脚手架及阻燃性密目网,禁止使用手动吊篮和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继续做好电梯洞口预留钢筋网片防护工作,推行窗户等临边洞口预留安全绳系挂点、脚手架体与结构间防护等安全措施,逐步提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提升实体安全防护水平。

(七)抓好“安全日志”和检查记录制度。开复工项目应执行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双记录机制,对包括岗前教育、危大工程、现场高风险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履职、在岗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详实记录,确保“安全日志”填写规范及时、内容真实完整。安全员及监理人员必须配备检查记录仪,留存检查影像资料。

(八)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新开工项目必须制定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施工便道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开挖或拆除作业100%湿法、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作要求;施工现场要设置建筑垃圾分类池、按规定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备案、转运、登记等工作,并将建筑垃圾转运至敖镇建筑垃圾消纳场。

三、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一)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告知》的要求,履行验槽、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等职责,确保组织、程序、人员等符合规范要求,对按照要求需要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的项目,竣工验收前消防工程应施工完成、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出具。严格执行“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做到授权真实、资 格符合、档案齐全、责任主体与项目负责人信息永久公示。

(二)抓严抓实原材料、隐蔽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清单,见证取样样品采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单必须附现场取样影像资料,现场必须配备标养室或标养箱,两强试块不允许由商混站养护。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材料进场的验收,对现场取样和送检过程负责,每次送检见证人必须到达检测机构,严禁先使用后检测的行为。对原材料取样、施工试验、隐蔽验收工作推行举牌验收制度,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工序检查验收,确保工序经验收合格,资料与实体进度同步,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工程质量检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必须将检测费用列入工程工程概算并单独列支,并和检测机构签订合同,对非建设单位委托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等专项资质和其他需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业务,不得跨盟市委托。监理单位应当对委托的检测项目、必检参数、代表批量等进行审查,应当能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不得违规减少应当委托的检测项目、必检参数和检测数量。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范围和取得的检测参数范围内规范开展检测活动,对不符合收样和复检等要求的,严禁收样检测、严禁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等行为。

)加强预拌混凝土及砂浆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充分考察混凝土企业生产及质量管理能力,确保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符合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及监理单位应加强预拌混凝土进场、检测、验收、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对原材料、配合比等进行试验、配制全旗范围内的新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

)规范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对变更的内容,由设计单位及时出具变更通知单,对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勘察设计重大变更审查管理办法》所列情


形或涉及消防变更的情况应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严禁无正式变更文件擅自施工。对需进行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六)加强施工工艺,提升工程品质。参建单位应以“好房子”建设为目标,以质量标准化为引领,提升设计水平、加强材料选用,强化质量交底和施工工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执行样板引路制度在屋面防水、外墙保温、门窗安装等方面制定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加强细部和外网施工质量管控,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以上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务必严格执行,确保全旗复工和新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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