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旗公安局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确保全旗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鄂托克前旗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中共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徐浩波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 勇 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 组 长:贾拥军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永军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栋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慕彦斌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斌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旗交管大队、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
(二)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1.工作职责
中共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旗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部署要求,紧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实现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和旗委“四区”建设目标,研究全旗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旗委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支部主题教育的具体指导,统筹推进各部门主题教育。
(4)贯彻落实《关于在全旗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从党中央明确的12个方面内容布局展开,从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入手,紧紧围绕制约我旗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基层反应强烈的痛点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领域或工作中提出的困难问题、短板弱项等,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结合所在部门、分管领域工作,根据需要到开展主题教育的部门调研,了解进展情况,做好指导,结合调研了解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5)加强工作联络指导,对各支部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工作统筹指导,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6)加强对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整治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各支部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7)总结运用主题教育中的有效做法和成果经验,吸收到政策制定、决策部署等工作中,推动主题教育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
(8)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网络、数字媒体、手机媒体等,全方位、多角度加强主题教育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注意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9)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抓好旗公安局工作落实。
(10)研究讨论其他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做好中央指导组、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委、旗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旗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旗局政工办主任苏小龙兼任办公室主任。
2.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或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部署要求,传达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局主题教育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局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就全局主题教育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和需讨论的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请组长审定,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属于重大问题的,向旗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报告。
(4)领导小组会议,在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按程序报批后,报旗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5)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6)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公文审批
(1)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印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审签,或由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审签。
(2)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印发的文件、主题教育专报、重要新闻稿件等,由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审签。
(3)主题教育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和计划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签。
(三)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旗公安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旗主题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旗公安局政工办主任苏小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材料组、学习实践组、调查研究组、建章立制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等6个工作组。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综合材料组(政务综合一室)
负责制定主题教育有关工作意见、通知,起草领导讲话、主持词、汇报材料、总结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学习实践组(机关党委)
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定相关学习方案、计划、通知,征订发放学习资料,举办读书班,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党性分析和民主生活会。编发简报,及时联络旗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领受任务,统筹任务推进、信息收集、情况反馈,综合协调主题教育旗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内文件流转、会议筹办、网站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调查研究组(改革调研室)
负责大兴调查研究工作,选准调研课题,制定调研方案、下发调研通知,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做好成果转化运用,及时总结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建章立制组(机关党委)
负责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通知,做好问题整改、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强化建章立制,及时总结提炼主题教育中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
5.宣传报道组(新闻宣传室)
负责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落实,对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反映旗局机关主题教育工作进展、特色亮点和经验成效,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挖掘、报道先进典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督导检查组(机关纪委)
负责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主题教育检查指导,督促旗局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成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