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平安有序的节日环境,决定开展“五一”劳动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二、检查形式
(一)各企业组织自查自纠。
(二)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各镇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要抓手,全面梳理分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持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要坚持全覆盖、零死角,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在“五一”假期前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特别是对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大、隐患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进行逐项检查排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水平。
(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时开展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突出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农村等重点路段,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格车站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二)公安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文旅局、教育局及各镇要加强对学校、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事故;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的力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三)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及各相关镇对各旅游景点重点地段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景区公路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排除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隐患。
(四)应急管理、公安、交通、交管等部门对危化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防止节日期间发生涉及到危化品方面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住建局及各相关镇对全旗的施工领域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危大工程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施工领域场所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六)市场监管局及有关部门对全旗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不断消除行业安全隐患。
(七)各镇、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林草针对春夏交替引起的沙尘、大风天气,对全旗的林场、草地、林带、绿化带、重点防火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八)各镇及农牧局要对农业机械作业进行检查,避免因农业机械作业带来的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九)住建局、燃气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要对全旗燃气使用重点部位以及民用燃气进行梳理检查,杜绝节日期间因燃气使用而发生的事故,确保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理念建设,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天气转暖,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部署,认真组织,加强安全理念建设,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检查做为强化基础,落实责任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各镇、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广泛宣传节假日期间各类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镇、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属地管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监管的行业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同时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早部署、早行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科学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形势,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严加管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精心组织检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
各镇、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组织足够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和危险设施的安全防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监管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资金、落实应急预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采取关停措施。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对检查结果负责,防止走过场。
(四)严格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自即日起至5月5日,各镇、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值班室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在状态。各镇、园区管委会要督促辖区内企业进一步落实厂级以上领导干部24小时驻厂带班、重点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镇、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救援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遇有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迅速予以上报,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等各类应急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应急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安委办随后将组织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不到位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检查走过场的部门,将进行通报。请各相关部门于2024年5月8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旗安委办。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