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IRA047/2024-01674 发文字号 鄂前减灾委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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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

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旗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鄂托克前旗气象台2024年03月15日12时43分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我旗境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旗减灾委办公室提醒: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和短临预报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有关成员单位要多渠道将预警信息发布,提醒各单位及广大群众采取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提醒群众注意出行安全,减速慢行。

三、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住建、农牧、林草、文旅、应急、能源、供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对各类临时建筑、建筑外墙保温、外立面幕墙装饰、房屋顶冠、户外广告牌(屏)、危旧房屋、工棚、电线杆、树木、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及重点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要加强企业变电场所、物料仓库的安全管理,提前采取措施防范大风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做好临时搭建物、建筑工棚、设施农业等防风加固工作。

四、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住建、应急、能源、供电等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各类室外施工作业安全排查检查,紧盯深基坑、高边坡、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关键部位,对户外施工、吊装作业、地下施工作业等不能保障安全的作业活动,要及时采取临时停工等措施,避免操作失误、引发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

五、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林草等部门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加强嘎查(村)、社区及农牧民安全知识普及,严管野外火源。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综合执法、公路收费站、邮政、物流、快递、煤炭等经营管理单位对过往或管理的车辆人员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管控措施,严禁丢弃烟蒂、火煤等火种,解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六、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联系畅通、履职尽责。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畅通报送渠道,做到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迟报、漏报。旗人武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类应急力量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等准备工作,提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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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IRA047/2024-01674 发文字号 鄂前减灾委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公开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次

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旗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鄂托克前旗气象台2024年03月15日12时43分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我旗境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旗减灾委办公室提醒: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和短临预报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有关成员单位要多渠道将预警信息发布,提醒各单位及广大群众采取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提醒群众注意出行安全,减速慢行。

三、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住建、农牧、林草、文旅、应急、能源、供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对各类临时建筑、建筑外墙保温、外立面幕墙装饰、房屋顶冠、户外广告牌(屏)、危旧房屋、工棚、电线杆、树木、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及重点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要加强企业变电场所、物料仓库的安全管理,提前采取措施防范大风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做好临时搭建物、建筑工棚、设施农业等防风加固工作。

四、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住建、应急、能源、供电等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各类室外施工作业安全排查检查,紧盯深基坑、高边坡、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关键部位,对户外施工、吊装作业、地下施工作业等不能保障安全的作业活动,要及时采取临时停工等措施,避免操作失误、引发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

五、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林草等部门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加强嘎查(村)、社区及农牧民安全知识普及,严管野外火源。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综合执法、公路收费站、邮政、物流、快递、煤炭等经营管理单位对过往或管理的车辆人员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管控措施,严禁丢弃烟蒂、火煤等火种,解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六、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联系畅通、履职尽责。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畅通报送渠道,做到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迟报、漏报。旗人武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类应急力量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等准备工作,提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鄂托克前旗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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