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592 发文字号 鄂前汛办发〔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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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警信息,预计4日至8日,我旗将出现大范围降雨,局地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对流性天气;期间风力较大,气温有所下降。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期,降雨频繁,局地雨势较强,需做好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工作,加强防御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城乡内涝、农田渍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提醒广大居民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高警惕,减少户外活动,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降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做好渗、漏等防范措施,尽可能留在安全场所暂避,行驶车辆绕开积水路段,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对流天气和大风过程,加强防御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城乡内涝、农田渍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提前做好以下防范工作,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处置快速高效,全力以赴保障安全平稳度汛:

一是要加强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和短临预报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和住建、交通、农牧和水利、公安等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醒采取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是要加强防范应对。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保持警觉,要督促辖区内建筑工地从严从细落实防汛防范应对措施,持续开展防汛关键期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等设施设备,提醒建筑安全责任人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气象信息,根据汛情必要时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确保建筑领域内无灾害事故的发生;各镇要提前安排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前清淤疏通排水管道,做好泵站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应急排水措施,完善低洼地带预警、标示牌和转移避险方案,紧盯在建工地、城镇低洼内涝地带,做好镇区内涝防御,保障城镇安全顺畅运行,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结合天气预报及时停止开挖,抓紧回填,同时做好围挡封闭工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能源、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文旅、公安、农牧和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旅游景区、中小河流洪水、涉水路面、桥下涵洞等的监测、巡查和预警工作,严防因强降雨、大风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农牧和水利部门要指导做好暴雨、大风等天气对农作物生长影响的防范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通信、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故障,做好通信、电力、水、燃气的供应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等。

三是要加强应急联动。应急管理、气象、农牧和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等有关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共享雨情、水情调度信息,强化叫应机制落实,一旦出现险情灾情确保第一时间叫醒基层防汛责任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上报信息。

四是做好灾情处置应对。各镇、农牧和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易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过路人员、车辆的管控力度,采取果断措施阻止群众冒险涉水,对可能因灾受困人员及时转移避险;出现强降雨、发生重大汛情险情时,上游地区主动通报下游受影响地区,及时提醒防灾避险。

五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农牧和水利、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消防等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接报灾情后,立即向旗委总值班(0477-7624111)旗政府总值班室(0477-7621210)报告情况(2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通报旗防办值班室(0477-7626371)。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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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592 发文字号 鄂前汛办发〔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 公开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做好汛期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警信息,预计4日至8日,我旗将出现大范围降雨,局地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对流性天气;期间风力较大,气温有所下降。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期,降雨频繁,局地雨势较强,需做好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工作,加强防御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城乡内涝、农田渍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提醒广大居民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高警惕,减少户外活动,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降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做好渗、漏等防范措施,尽可能留在安全场所暂避,行驶车辆绕开积水路段,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对流天气和大风过程,加强防御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城乡内涝、农田渍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提前做好以下防范工作,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处置快速高效,全力以赴保障安全平稳度汛:

一是要加强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和短临预报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和住建、交通、农牧和水利、公安等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醒采取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是要加强防范应对。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保持警觉,要督促辖区内建筑工地从严从细落实防汛防范应对措施,持续开展防汛关键期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等设施设备,提醒建筑安全责任人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气象信息,根据汛情必要时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确保建筑领域内无灾害事故的发生;各镇要提前安排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前清淤疏通排水管道,做好泵站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应急排水措施,完善低洼地带预警、标示牌和转移避险方案,紧盯在建工地、城镇低洼内涝地带,做好镇区内涝防御,保障城镇安全顺畅运行,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结合天气预报及时停止开挖,抓紧回填,同时做好围挡封闭工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能源、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文旅、公安、农牧和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旅游景区、中小河流洪水、涉水路面、桥下涵洞等的监测、巡查和预警工作,严防因强降雨、大风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农牧和水利部门要指导做好暴雨、大风等天气对农作物生长影响的防范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通信、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故障,做好通信、电力、水、燃气的供应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等。

三是要加强应急联动。应急管理、气象、农牧和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等有关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共享雨情、水情调度信息,强化叫应机制落实,一旦出现险情灾情确保第一时间叫醒基层防汛责任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上报信息。

四是做好灾情处置应对。各镇、农牧和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易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过路人员、车辆的管控力度,采取果断措施阻止群众冒险涉水,对可能因灾受困人员及时转移避险;出现强降雨、发生重大汛情险情时,上游地区主动通报下游受影响地区,及时提醒防灾避险。

五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农牧和水利、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消防等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接报灾情后,立即向旗委总值班(0477-7624111)旗政府总值班室(0477-7621210)报告情况(2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通报旗防办值班室(0477-7626371)。

 

 

              鄂托克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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