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城川镇委员会城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2701 | 发文字号 | 城党字〔202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城川镇 | 信息分类 | 乡镇文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
概述 | 中共城川镇委员会城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城川镇委员会
城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视频会、中央一号文件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视频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拓展提高“三清一改”行动内容,着力培养农牧民群众健康卫生习惯,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整治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持之以恒推动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不断取得新进展,以干净、整洁、有序、和谐、美丽的村容村貌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基本原则
以“建设美丽乡村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针对各嘎查村社区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牧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促进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强化,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边 杰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热德那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乌荣花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蕾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娜木恒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特日格勒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茜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白 璐 镇政府副镇长
王 震 镇政府副镇长
罗彦鹏 镇政府副镇长
李 刚 镇政府副镇长
张彦慧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哈斯吉日嘎拉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锦贤 镇副科级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整治组,分别为人居环境检查组、人居环境整治组、人居环境督察组。人居环境检查组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督查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组负责对环境整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人居环境督察组主要负责对全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干部工作作风、干部作为、实施进度、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人居环境检查组
组 长:李 刚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康海飞 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阿勒素 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负责集中排查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口、沿路沿线、嘎查村社区阵地、农牧户庭院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建筑垃圾。检查柴堆、土堆、草堆、粪堆、垃圾堆“五堆”问题,保障农村牧区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提升。
(二)人居环境整治组
组 长:李锦贤 镇副科级领导
成 员:高锦文 城川派出所所长
李吉日嘎拉 城川交警中队队长
负责对农村牧区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集中清理和打击农村牧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堆乱倒”行为。全面拆除、清理违章搭建的工棚、板房、遮阳棚等临时建筑物及村庄内各类残垣断壁。规范宣传栏设置,集中清理破旧广告和其他影响美观的设施。全面清理、规范镇村临街商铺店外经营,规范集贸市场等经营秩序。
(三)人居环境督察组
组 长:张 蕾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泓彬 镇纪检监察室主任
呼 日 镇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负责督查各嘎查村、社区及驻地企事业单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不作为、认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诫勉谈话等。
四、工作具体举措
(一)继续坚持一个核心、四抓到底、六项考核的“一四六”工作模式,全力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革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着力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并每天将环境整治的照片及村庄清洁行动主要量化指标情况统计调度表及时汇总上报于镇乡村振兴办(阿勒素15048706961)。
(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对违反《条例》要求的,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
(三)镇党群服务中心要发动全镇党员积极投身到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当中,结合人居环境工作开展示范引领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个人家庭环境整治的同时,带动周边农牧户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四)镇基层党的建设办要在“城川发布”设立专栏,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嘎查村社区”“闩整人家”“美丽庭院”“好婆婆”“好媳妇”“最美网格员”等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广大农牧民向典型学习、向标杆看齐,使“闩整”“美丽”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同时设立曝光栏,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对整改不力的“钉子户”进行曝光。
(五)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纪检监察室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要随机组织暗访、随时通报,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攻坚行动结束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每季度检查一次,通报一次。在检查成绩汇总的基础上,确定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排名。
五、考核结果应用
镇党委、镇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乡村振兴办依照《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理考评方案》(城政发〔2019〕43)号文件,有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对工作被动、进展缓慢、长效管理不落实的嘎查村、社区及其包村部门,以督查简报、通报等形式,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工作特别被动,群众反映强烈,导致在年终量化考核中不合格的嘎查村、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二)广泛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巩固成果运用。建立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治理、道路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关键。各村要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附件:2022年农村牧区村庄清洁及疫情防控开展情况调度表
标题 | 中共城川镇委员会城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2701 | 发文字号 | 城党字〔202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城川镇 | 信息分类 | 乡镇文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
概述 | 中共城川镇委员会城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城川镇委员会
城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城川镇2022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视频会、中央一号文件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视频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拓展提高“三清一改”行动内容,着力培养农牧民群众健康卫生习惯,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整治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持之以恒推动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不断取得新进展,以干净、整洁、有序、和谐、美丽的村容村貌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基本原则
以“建设美丽乡村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针对各嘎查村社区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牧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促进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强化,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边 杰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热德那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乌荣花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蕾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娜木恒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特日格勒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茜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白 璐 镇政府副镇长
王 震 镇政府副镇长
罗彦鹏 镇政府副镇长
李 刚 镇政府副镇长
张彦慧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哈斯吉日嘎拉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锦贤 镇副科级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整治组,分别为人居环境检查组、人居环境整治组、人居环境督察组。人居环境检查组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督查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组负责对环境整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人居环境督察组主要负责对全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干部工作作风、干部作为、实施进度、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人居环境检查组
组 长:李 刚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康海飞 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阿勒素 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负责集中排查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口、沿路沿线、嘎查村社区阵地、农牧户庭院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建筑垃圾。检查柴堆、土堆、草堆、粪堆、垃圾堆“五堆”问题,保障农村牧区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提升。
(二)人居环境整治组
组 长:李锦贤 镇副科级领导
成 员:高锦文 城川派出所所长
李吉日嘎拉 城川交警中队队长
负责对农村牧区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集中清理和打击农村牧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堆乱倒”行为。全面拆除、清理违章搭建的工棚、板房、遮阳棚等临时建筑物及村庄内各类残垣断壁。规范宣传栏设置,集中清理破旧广告和其他影响美观的设施。全面清理、规范镇村临街商铺店外经营,规范集贸市场等经营秩序。
(三)人居环境督察组
组 长:张 蕾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泓彬 镇纪检监察室主任
呼 日 镇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负责督查各嘎查村、社区及驻地企事业单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不作为、认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诫勉谈话等。
四、工作具体举措
(一)继续坚持一个核心、四抓到底、六项考核的“一四六”工作模式,全力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革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着力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并每天将环境整治的照片及村庄清洁行动主要量化指标情况统计调度表及时汇总上报于镇乡村振兴办(阿勒素15048706961)。
(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对违反《条例》要求的,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
(三)镇党群服务中心要发动全镇党员积极投身到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当中,结合人居环境工作开展示范引领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个人家庭环境整治的同时,带动周边农牧户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四)镇基层党的建设办要在“城川发布”设立专栏,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嘎查村社区”“闩整人家”“美丽庭院”“好婆婆”“好媳妇”“最美网格员”等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广大农牧民向典型学习、向标杆看齐,使“闩整”“美丽”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同时设立曝光栏,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对整改不力的“钉子户”进行曝光。
(五)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纪检监察室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要随机组织暗访、随时通报,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攻坚行动结束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每季度检查一次,通报一次。在检查成绩汇总的基础上,确定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排名。
五、考核结果应用
镇党委、镇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乡村振兴办依照《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理考评方案》(城政发〔2019〕43)号文件,有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对工作被动、进展缓慢、长效管理不落实的嘎查村、社区及其包村部门,以督查简报、通报等形式,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工作特别被动,群众反映强烈,导致在年终量化考核中不合格的嘎查村、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二)广泛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巩固成果运用。建立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治理、道路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关键。各村要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附件:2022年农村牧区村庄清洁及疫情防控开展情况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