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敖勒召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1208 | 发文字号 | 敖新疫指发〔2022〕4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 信息分类 | 乡镇文件;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概述 | 敖勒召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
敖勒召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我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抓住当前全镇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进一步加强全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各项准备,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敖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健全多渠道信息来源,建立多触点预警机制和风险研判机制,以核酸检测为手段,以加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为措施,确保疫情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专业医疗救治队伍为骨干,其他防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的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机制。
(四)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根据风险研判,在对人群进行防控的同时,也要做好冷链食品、进口食品的检测。加大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确保有序有效有力应对新冠肺炎、鼠疫和其他传染病疫情。
(五)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各项防控工作。依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防控策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总结行之有效的治疗技术和药物,实施多学科联合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国家“指挥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做好较长时间应对新冠肺炎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紧完善同新的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做到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二)加强监测预警,快速有效处置疫情
1.加强人群监测。
(1)医疗机构监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段地卫生院要严格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接诊的所有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住院病例进行鉴别筛查和监测,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常规监测,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做好疫情报告,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嘎查村社区监测。各嘎查村社区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机构、物业,网格员等,主动巡查搜索,对纳入嘎查村社区管理的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的查询监测,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
(3)家庭和个人监测。加强对公众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要主动向各嘎查村社区申报。
(4)公共场所体温监测。要严格执行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体温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5)联合监测。要联合开展监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配合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及时截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名单,限时落地查人,并做好健康码管理使用。
2.快速预警响应。定期汇总分析人群监测和环境监测数据,综合研判疫情风险及其他地区疫情的关联性,动态评估疫情态势和传播风险,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并根据需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发现病例或密切接触者进入我镇的,要立即联系相关省市旗区协查并采取管控措施。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程序,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
3.隔离医学观察。如发生疫情,在坚持“应隔尽隔”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间隔离。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要根据疫情研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经评估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社区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对隔高医学观察人员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服务“六个到位”;要为无症状感染者和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第一时间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
(三)做好应对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人员队伍准备。要分类组建疫情研判、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心理疏导等队伍。每个嘎查村社区3至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加入。按照每个嘎查村社区3至5人标准,负责环境消毒杀虫工作。
2.集中隔离场所准备。要根据不同疫情规模,按照确诊病例1:100的比例,确定隔离人员规模,提前签约具备隔离条件的宾馆、饭店,准备足够的、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社区服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至少准备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要做好隔离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和防护指导,隔离设施符合标准,管理符合要求。
3.防控物资储备。卫健室要按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和防控物资储备,结合我镇实际建立防护装备、消杀用品和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和内部支援机制。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确保疫情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链畅通。
4.心理疏导服务准备。各嘎查村社区要组织心理专干、专业社工、网格员、民政专干、助残员、人民调解员、物业公司等组成基层服务团队。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所在嘎查村社区安排一名“两委”成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工作,设置一名心理专干,按照每名心理专干配备1至2名心理咨询师或社工的标准组建社区小分队。
(四)科学精准防控,有效提升救治能力
1.人居环境整治。要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厅、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2.努力实现多病共防。继续加大鼠疫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通过需方补助、纳入医保等方式,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腮腺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努力实现免费接种,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医疗挤兑。加强鼠疫和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在蒙医师、中医师指导下采取蒙医药、中医药干预措施。
(五)精准分区分级,有序有效应对。
1.划定防控区域。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要求,根据疫情科学划分、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切小切细防控单元,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等)。划定防控区域后,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2.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
(1)应急监测。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暴露场所和单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环境及相关生产和交易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对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人群、疑似病例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管理和核酸、抗体扩大检测。如感染来源不明及疫情有扩散趋势时,及时启动中、高风险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和诊治。
(2)风险预警。根据自治区、市、旗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中高风险的防控区域及疫点疫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及时预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果断处置,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3.低风险地区防控措施。实施“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策略,认真落实以下防控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救医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客运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都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5)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等,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4.中风险地区防控措施。在落实低风险地区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第二版)》要求,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流调,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2)防控区域划定。将病例发生地所在嘎查村社区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地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防控区域,当发生散发病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病区或自然村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区和其周边相邻较近的自然村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自然村)和与其周边相邻近的自然村划定为疫点。
(3)人员流动管理。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中风险地区人员要减少外出和聚集。
(4)嘎查村社区管理。有疫情的嘎查村社区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码或健康证明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
(5)隔离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按疫情涉及人群数量和专家组意见,启动隔离场所运行,负责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5.高风险地区防控措施。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嘎查村社区扩大到镇区,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嘎查村社区,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旗”,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嘎查村社区管理。有疫情的镇区所有小区实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4)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的镇区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采取关闭全镇所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措施。
(5)隔离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规模的隔离点。
(6)公共交通管理。有疫情的镇区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出行;其他区域公共交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全镇所辖所有公共交通停运的措施。
(六)做好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应急预案》,动态确定风险等级,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着重做好入境人员管控工作,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按照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精准防控的原则,全面加强我旗入镜人员转运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排查追踪和管理、病毒核酸检测和患者救治等工作,保障人员转运无缝对接,实现从“省门”到“家门”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对完成远端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具备封闭转运管理条件、居家隔离条件(有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并能进行社区精准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入境人员在入境口岸接受海关核酸检测后,在入境地集中隔离7天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第5天),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居家隔离7天,并于居家隔离期满14天后自愿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形势,加强地区间、部门间联防联控,做好信息沟通和协查通报工作,严防因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加大疫情防控工作投入力度,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各嘎查村社区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演练、大排查,及时发现漏洞,补短板、堵漏洞,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日常工作能力,确保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效果。
(三)建立应急支援。要立足实际,保证在发生重大疫情时,援助力量及时到位。
(四)落实联防联控。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主动担当、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畅通各沟通渠道,加强网上网下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发现早、处置准。
(五)加强督查指导。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督查指导,严格落实“五有三严”(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将新冠肺炎防控准备落实情况纳入纪检和督查范围,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标题 | 敖勒召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1208 | 发文字号 | 敖新疫指发〔2022〕4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 信息分类 | 乡镇文件;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开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概述 | 敖勒召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
敖勒召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我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抓住当前全镇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进一步加强全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各项准备,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敖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健全多渠道信息来源,建立多触点预警机制和风险研判机制,以核酸检测为手段,以加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为措施,确保疫情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专业医疗救治队伍为骨干,其他防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的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机制。
(四)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根据风险研判,在对人群进行防控的同时,也要做好冷链食品、进口食品的检测。加大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确保有序有效有力应对新冠肺炎、鼠疫和其他传染病疫情。
(五)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各项防控工作。依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防控策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总结行之有效的治疗技术和药物,实施多学科联合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国家“指挥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做好较长时间应对新冠肺炎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紧完善同新的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做到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二)加强监测预警,快速有效处置疫情
1.加强人群监测。
(1)医疗机构监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段地卫生院要严格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接诊的所有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住院病例进行鉴别筛查和监测,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常规监测,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做好疫情报告,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嘎查村社区监测。各嘎查村社区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机构、物业,网格员等,主动巡查搜索,对纳入嘎查村社区管理的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的查询监测,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
(3)家庭和个人监测。加强对公众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要主动向各嘎查村社区申报。
(4)公共场所体温监测。要严格执行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体温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5)联合监测。要联合开展监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配合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及时截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名单,限时落地查人,并做好健康码管理使用。
2.快速预警响应。定期汇总分析人群监测和环境监测数据,综合研判疫情风险及其他地区疫情的关联性,动态评估疫情态势和传播风险,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并根据需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发现病例或密切接触者进入我镇的,要立即联系相关省市旗区协查并采取管控措施。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程序,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
3.隔离医学观察。如发生疫情,在坚持“应隔尽隔”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间隔离。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要根据疫情研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经评估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社区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对隔高医学观察人员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服务“六个到位”;要为无症状感染者和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第一时间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
(三)做好应对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人员队伍准备。要分类组建疫情研判、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心理疏导等队伍。每个嘎查村社区3至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加入。按照每个嘎查村社区3至5人标准,负责环境消毒杀虫工作。
2.集中隔离场所准备。要根据不同疫情规模,按照确诊病例1:100的比例,确定隔离人员规模,提前签约具备隔离条件的宾馆、饭店,准备足够的、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社区服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至少准备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要做好隔离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和防护指导,隔离设施符合标准,管理符合要求。
3.防控物资储备。卫健室要按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和防控物资储备,结合我镇实际建立防护装备、消杀用品和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和内部支援机制。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确保疫情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链畅通。
4.心理疏导服务准备。各嘎查村社区要组织心理专干、专业社工、网格员、民政专干、助残员、人民调解员、物业公司等组成基层服务团队。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所在嘎查村社区安排一名“两委”成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工作,设置一名心理专干,按照每名心理专干配备1至2名心理咨询师或社工的标准组建社区小分队。
(四)科学精准防控,有效提升救治能力
1.人居环境整治。要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厅、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2.努力实现多病共防。继续加大鼠疫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通过需方补助、纳入医保等方式,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腮腺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努力实现免费接种,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医疗挤兑。加强鼠疫和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在蒙医师、中医师指导下采取蒙医药、中医药干预措施。
(五)精准分区分级,有序有效应对。
1.划定防控区域。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要求,根据疫情科学划分、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切小切细防控单元,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等)。划定防控区域后,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2.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
(1)应急监测。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暴露场所和单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环境及相关生产和交易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对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人群、疑似病例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管理和核酸、抗体扩大检测。如感染来源不明及疫情有扩散趋势时,及时启动中、高风险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和诊治。
(2)风险预警。根据自治区、市、旗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中高风险的防控区域及疫点疫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及时预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果断处置,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3.低风险地区防控措施。实施“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策略,认真落实以下防控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救医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客运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都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5)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等,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4.中风险地区防控措施。在落实低风险地区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第二版)》要求,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流调,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2)防控区域划定。将病例发生地所在嘎查村社区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地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防控区域,当发生散发病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病区或自然村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区和其周边相邻较近的自然村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自然村)和与其周边相邻近的自然村划定为疫点。
(3)人员流动管理。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中风险地区人员要减少外出和聚集。
(4)嘎查村社区管理。有疫情的嘎查村社区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码或健康证明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
(5)隔离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按疫情涉及人群数量和专家组意见,启动隔离场所运行,负责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5.高风险地区防控措施。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嘎查村社区扩大到镇区,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嘎查村社区,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旗”,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嘎查村社区管理。有疫情的镇区所有小区实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4)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的镇区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采取关闭全镇所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措施。
(5)隔离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规模的隔离点。
(6)公共交通管理。有疫情的镇区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出行;其他区域公共交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全镇所辖所有公共交通停运的措施。
(六)做好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应急预案》,动态确定风险等级,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着重做好入境人员管控工作,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按照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精准防控的原则,全面加强我旗入镜人员转运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排查追踪和管理、病毒核酸检测和患者救治等工作,保障人员转运无缝对接,实现从“省门”到“家门”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对完成远端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具备封闭转运管理条件、居家隔离条件(有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并能进行社区精准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入境人员在入境口岸接受海关核酸检测后,在入境地集中隔离7天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第5天),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居家隔离7天,并于居家隔离期满14天后自愿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形势,加强地区间、部门间联防联控,做好信息沟通和协查通报工作,严防因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加大疫情防控工作投入力度,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各嘎查村社区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演练、大排查,及时发现漏洞,补短板、堵漏洞,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日常工作能力,确保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效果。
(三)建立应急支援。要立足实际,保证在发生重大疫情时,援助力量及时到位。
(四)落实联防联控。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主动担当、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畅通各沟通渠道,加强网上网下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发现早、处置准。
(五)加强督查指导。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督查指导,严格落实“五有三严”(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将新冠肺炎防控准备落实情况纳入纪检和督查范围,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