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3884 | 发文字号 | 鄂前环评字〔2016〕02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1月27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 | 信息分类 | 其他单位文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日期 | 2016年01月27日 |
概述 | 关于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前环评字〔2016〕02号
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毛盖图嘎查,项目建设内容为输气管线5.08km,建设管线及线路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本项目施工期仅为天然气输气管线的铺设,无其他地面建筑物,管线铺设作业带宽6m,临时占地为30480㎡,项目建成后管线全部进行恢复,无永久占地。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我局研究同意本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同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土方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并设置遮盖,不准乱倒,装卸、清理、装运土方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出现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时,要捆扎封闭严密,防止遗洒飞扬,对裸露干燥的泥土适当洒水,抑制施工过程扬尘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应注重水土保持,最大限度降低对土壤的破坏,降低水土流失。
2、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线路应该尽量避开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盥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
3、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做好施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规范操作。施工过程中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用于附近低洼处填补,弃土不外运,并加强弃土处的植被恢复。
4、管道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使工程对土壤养分的影响降至最小,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施工结束后对沿管线土地适当灌溉并及时恢复原土地利用性质,以加快土壤结构修复,减少对土地的影响。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与植被采取保护与恢复措施;科学施工,严格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以尽一早结束施工过程,减少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6、建设单位须建立有效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机制,认真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7、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7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报批版)及批复文件送至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我局委托旗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该项目从批准之日5年之内有效,如果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7日
标题 | 关于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3884 | 发文字号 | 鄂前环评字〔2016〕02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1月27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 | 信息分类 | 其他单位文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日期 | 2016年01月27日 |
概述 | 关于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前环评字〔2016〕02号
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2015年渤海钻探第二批、第三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毛盖图嘎查,项目建设内容为输气管线5.08km,建设管线及线路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本项目施工期仅为天然气输气管线的铺设,无其他地面建筑物,管线铺设作业带宽6m,临时占地为30480㎡,项目建成后管线全部进行恢复,无永久占地。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我局研究同意本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同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土方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并设置遮盖,不准乱倒,装卸、清理、装运土方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出现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时,要捆扎封闭严密,防止遗洒飞扬,对裸露干燥的泥土适当洒水,抑制施工过程扬尘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应注重水土保持,最大限度降低对土壤的破坏,降低水土流失。
2、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线路应该尽量避开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盥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
3、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做好施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规范操作。施工过程中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用于附近低洼处填补,弃土不外运,并加强弃土处的植被恢复。
4、管道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使工程对土壤养分的影响降至最小,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施工结束后对沿管线土地适当灌溉并及时恢复原土地利用性质,以加快土壤结构修复,减少对土地的影响。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与植被采取保护与恢复措施;科学施工,严格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以尽一早结束施工过程,减少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6、建设单位须建立有效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机制,认真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7、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7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报批版)及批复文件送至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我局委托旗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该项目从批准之日5年之内有效,如果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