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2019改版 > 信息公开 > 解读回应

关于《鄂托克前旗“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旗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09:23

    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鄂府办发〔2022155号),制定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四水四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落实空间规划严守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生态红线,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水量配置和提高用水效率,把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之内,保障生活用水满足生态用水,节约生产用水,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从而保障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的总体思路

以《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水节约〔2021263)、《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水资发〔2019138)等为指导,立足旗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权衡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要求,确定2025旗分水源、分行业水量控制指标及城、地、人、产发展控制规模,通过深度节水控水挖掘节水潜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鄂托克前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方案》制定过程

《方案》在《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编制,并多轮征求旗属各有关部门、各镇、经济开发区的意见。2023515日旗水利局组织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202362日,经旗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基本情况、规模与布局方案指导原则、实施措施和保障措施等5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为:

 (一)基本情况。介绍了鄂托克前旗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用水状况,分析了现状用水水平、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规模与布局方案。基于四定水量约束和协调分析,提出了分水源分行业取水总量、结构、规模控制的要求;识别了水资源与人口发展、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和城镇发展相互制约动态依存关系,提出了水资源刚性约束下的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空间和用水效率范围。

指导原则坚持全面节约、低耗发展,量水而行、高效利用,统筹管理、科学配置保障刚需、均衡协调的基本原则

(四)主要实施措施。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水控水、加强地下水保护、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节水意识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6方面提出落实四水四定具体实施措施。

    (五)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多元投融资体制、加强科技支撑、抓紧落实实施和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等5方面保障本方案落实落地 
 
 
        四水四定政策解读.pdf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