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鄂托克前旗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托克前旗审计局联系(电话:0477-76229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托克前旗审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旗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不断优化公开方式,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了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鄂托克前旗审计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四审核”制度。严格遵循“从拟稿到室负责人审核到局办公室核稿再到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最后到发文”的规范流程。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2条,全平台各网站编发信息4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服务质量。2024年全年,鄂托克前旗审计局未收到任何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请求,依申请公开渠道始终保持畅通、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专项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传工作。按要求开展专职人员保密意识与政务公开培训至少两次,对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发表、转载信息、图片严格实施“三审三校”制度,杜绝发布、转载不当言论、图片和视频,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第一时间发布有关审计相关重要文件政策等,提升平台传播力、影响力。同时逐步加强微信平台信息公开综合性建设,不断优化平台专栏栏目设置,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健全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责任股室,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明确了公开监督的范围、对象和方式,确保了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其次,我们加强了对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督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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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一,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解读不够精准、全面;其二,部分文件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流程不专业,格式不规范等业务问题;其三,信息公开的渠道协同性不足,不同平台之间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一致性难以保障,降低了信息传播的效率。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科学界定公开内容,正确把握公开范围,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做到真实准确公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积极参与旗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各公开渠道进行集中管控,实现信息“一次撰写、多平台发布”,并安排专人负责各渠道信息发布的监测与维护,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鄂托克前旗审计局
2025年1月7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鄂托克前旗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托克前旗审计局联系(电话:0477-76229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托克前旗审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旗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不断优化公开方式,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了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鄂托克前旗审计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四审核”制度。严格遵循“从拟稿到室负责人审核到局办公室核稿再到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最后到发文”的规范流程。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2条,全平台各网站编发信息4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服务质量。2024年全年,鄂托克前旗审计局未收到任何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请求,依申请公开渠道始终保持畅通、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专项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传工作。按要求开展专职人员保密意识与政务公开培训至少两次,对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发表、转载信息、图片严格实施“三审三校”制度,杜绝发布、转载不当言论、图片和视频,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第一时间发布有关审计相关重要文件政策等,提升平台传播力、影响力。同时逐步加强微信平台信息公开综合性建设,不断优化平台专栏栏目设置,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健全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责任股室,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明确了公开监督的范围、对象和方式,确保了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其次,我们加强了对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督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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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一,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解读不够精准、全面;其二,部分文件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流程不专业,格式不规范等业务问题;其三,信息公开的渠道协同性不足,不同平台之间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一致性难以保障,降低了信息传播的效率。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科学界定公开内容,正确把握公开范围,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做到真实准确公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积极参与旗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各公开渠道进行集中管控,实现信息“一次撰写、多平台发布”,并安排专人负责各渠道信息发布的监测与维护,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鄂托克前旗审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