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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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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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围绕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社会关切,严格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切实增强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政务公开透明度,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现编制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托鄂托克前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息38条;政策性文件6篇,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相关内容。在政府部门网站指定位置和单位政务局务公开栏,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

(二)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接到政务舆情和依申请公开事件。

(三)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线上通过多媒体平台发布原创视频24篇,信息193篇,其中被市级、旗级平台采纳53篇、自治区级平台采纳1篇、被国家级平台采纳9,制作发布环保宣传MV1个、完成网评转发745条,评论66,朋友圈转发142条,总计转发评论95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2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36条,官方抖音发布视频50个,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178条,累计阅读量98000次。按要求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4次,完成新闻通稿发布4次;完成约稿任务4条,按月完成政府新媒体任务整改并上报。

(四)组织保障情况。我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直接推进调度把关,办公室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及时推进信息的公开、发布等工作。并统筹做好对需依法公开的文件及信息均进行分类,按照制度流程审批,按时公开。同时,做好政府网站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工作的内容维护、保障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营和提供必要保障。

(五)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及评议,2024年,未接到涉及我局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结合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将提高政务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公众能提供更加真实、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同时,我们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和网格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的质量。二是加强公众参与和信任度。我们将更加注重公众的参与和建议,建立更加有效的互动机制,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我们也将注重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的的讨论和沟通,建立更加合理、有效和服务的质量,更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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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围绕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社会关切,严格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切实增强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政务公开透明度,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现编制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托鄂托克前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息38条;政策性文件6篇,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相关内容。在政府部门网站指定位置和单位政务局务公开栏,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

(二)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接到政务舆情和依申请公开事件。

(三)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线上通过多媒体平台发布原创视频24篇,信息193篇,其中被市级、旗级平台采纳53篇、自治区级平台采纳1篇、被国家级平台采纳9,制作发布环保宣传MV1个、完成网评转发745条,评论66,朋友圈转发142条,总计转发评论95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2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36条,官方抖音发布视频50个,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178条,累计阅读量98000次。按要求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4次,完成新闻通稿发布4次;完成约稿任务4条,按月完成政府新媒体任务整改并上报。

(四)组织保障情况。我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直接推进调度把关,办公室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及时推进信息的公开、发布等工作。并统筹做好对需依法公开的文件及信息均进行分类,按照制度流程审批,按时公开。同时,做好政府网站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工作的内容维护、保障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营和提供必要保障。

(五)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及评议,2024年,未接到涉及我局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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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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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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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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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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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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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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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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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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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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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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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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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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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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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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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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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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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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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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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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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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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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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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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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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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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结合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将提高政务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公众能提供更加真实、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同时,我们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和网格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的质量。二是加强公众参与和信任度。我们将更加注重公众的参与和建议,建立更加有效的互动机制,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我们也将注重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的的讨论和沟通,建立更加合理、有效和服务的质量,更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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