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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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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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委、政府的领导下,财政局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增加财政透明度,以公开促改革,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现将我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组织领导情况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预算、国库股、农财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依据职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不断加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真正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等内容,在微信公众号鄂托克前旗财政局中设立便民查询栏,实现惠民补贴查询”“惠民补贴政策一键查询,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但因2023年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产生了行政诉讼情况,于2024年依法判决。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培训内容,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仍有待细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对各类财政信息和数据特点的分析,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实现财政业务与政务公开的有机融合。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系统建设,不断优化各类栏目设置及服务功能,使公众能够更加便捷的获取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我局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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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政府的领导下,财政局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增加财政透明度,以公开促改革,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现将我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组织领导情况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预算、国库股、农财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依据职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不断加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真正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等内容,在微信公众号鄂托克前旗财政局中设立便民查询栏,实现惠民补贴查询”“惠民补贴政策一键查询,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但因2023年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产生了行政诉讼情况,于2024年依法判决。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培训内容,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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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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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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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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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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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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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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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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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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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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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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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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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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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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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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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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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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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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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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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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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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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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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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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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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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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仍有待细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对各类财政信息和数据特点的分析,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实现财政业务与政务公开的有机融合。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系统建设,不断优化各类栏目设置及服务功能,使公众能够更加便捷的获取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我局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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