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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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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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陶伦南路陶伦市场北,邮编:016200,电话:0477-762435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旗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要求,聚焦市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心关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1条,其中财政预决算4条、机关简介1条、政策文件10条、食品抽检信息8条、在线访谈1条、食品安全监管15条、工作动态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暂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信息进行严格审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2024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内容等归集更新工作。二是依托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普及安全常识,宣传法规政策,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加大工作动态、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数据发布及时、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发布流程,持续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布受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1

行政强制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4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解读形式还可以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创新政务公开方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站发布、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努力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化、多样化、实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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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陶伦南路陶伦市场北,邮编:016200,电话:0477-762435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旗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要求,聚焦市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心关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1条,其中财政预决算4条、机关简介1条、政策文件10条、食品抽检信息8条、在线访谈1条、食品安全监管15条、工作动态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暂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信息进行严格审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2024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内容等归集更新工作。二是依托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普及安全常识,宣传法规政策,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加大工作动态、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数据发布及时、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发布流程,持续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布受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1

行政强制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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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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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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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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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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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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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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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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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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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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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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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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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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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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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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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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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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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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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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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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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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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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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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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解读形式还可以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创新政务公开方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站发布、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努力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化、多样化、实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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