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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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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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77-7628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旗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总体布局当中,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保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

(一)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四审核”制度,设置专人做好重要信息收集、汇总、上传工作,加强专职人员保密意识及政务公开培训,严格管控微信工作群、新浪微博及微信公众号,严禁发布、转载不当言论、图片和视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43条,编发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按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拟稿室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发文”的流程,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绝不外泄,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工作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办公室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监督检查重点,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人员保密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积极参与旗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科学界定公开内容,正确把握公开范围,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做到真实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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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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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77-7628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旗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总体布局当中,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保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

(一)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四审核”制度,设置专人做好重要信息收集、汇总、上传工作,加强专职人员保密意识及政务公开培训,严格管控微信工作群、新浪微博及微信公众号,严禁发布、转载不当言论、图片和视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43条,编发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按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拟稿室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发文”的流程,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绝不外泄,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工作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办公室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监督检查重点,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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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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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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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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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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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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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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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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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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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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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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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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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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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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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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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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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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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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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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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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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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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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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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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人员保密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积极参与旗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科学界定公开内容,正确把握公开范围,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做到真实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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