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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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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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发布《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etkqq.gov.cn)向社会公布。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2241288

二、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开发区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类文稿286条,转载类366条。涉及机构设置、计划规划、数据发布、监管、财政预决算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开发区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网上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凡属要公开的信息,专人审核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开发区加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落实专人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了转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

作为评价各内设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严格信息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不分内设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微信公众号微博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

开发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报告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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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发布《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etkqq.gov.cn)向社会公布。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2241288

二、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开发区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类文稿286条,转载类366条。涉及机构设置、计划规划、数据发布、监管、财政预决算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开发区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网上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凡属要公开的信息,专人审核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开发区加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落实专人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了转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

作为评价各内设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严格信息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不分内设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微信公众号微博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

开发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报告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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