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调整自治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7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92号)等文件要求,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属于旗公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吴 云 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都日斯哈拉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成 员:尤建兵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额尔登毕力格 敖镇人民政府镇长
巴音孟克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热德那 城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春华 昂素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双喜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树元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布仁巴雅尔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哈 达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贾向兵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王建平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吕勋映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秦友国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边子文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奇 军 旗水利局局长
奇阿日并 旗农牧局局长
陈 昭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树国 旗统计局局长
秦岭峰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阿拉腾乌拉 旗能源局局长
冯日升 旗气象局副局长
吴振祥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应急管理局局长孙树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振祥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