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
前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前政办发〔2020〕8号 2020年2月21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20〕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布仁其木格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吕耀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尤俊宝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尤建兵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融办主任
刘树国 旗统计局局长
布音都仁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双喜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彩虹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小平 旗公安局副局长
苏雅拉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许广亮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乌仁花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吉雅图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阿登嘎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全喜 旗民政局副局长
邵海金 旗司法局副局长
吴宝泉 旗财政局副局长
薛金娜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冒万胜 旗农牧局副局长
罗志军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 彦 旗统计局副局长
乌 拉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孝兵 旗人武部政工科负责人
谢佳佳 旗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春明 武警鄂托克前旗中队中队长
孙建平 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鄂托克前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旗统计局副局长高彦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旗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旗委宣传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宣传,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工作;旗发改委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涉及普查设备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对入园企业职工的普查宣传工作,以及入园企业职工的普查登记工作;旗教体局负责协调对在校学生的普查宣传工作,以及在校学生的普查登记工作;旗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助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并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旗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记录;旗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普查制图所需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旗住建局负责协调城管、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旗卫健委负责制定有利于开展普查的相关政策,以及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普查登记和宣传动员等工作。各镇接通知后,要在2月底前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本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