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我旗印发了《鄂托克前旗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切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意义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指导思想,坚决执行旗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和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引导全社会守信践诺,调动诚信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以“四区”建设为抓手,全力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实现全市“三个四”工作目标,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奋进鄂前旗”提供良好诚信社会环境,结合我旗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并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4〕21号)并结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和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文件基本框架、内容及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举措等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对我旗诚信建设工程提出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信用体系建设等五大板块,细化为34个具体行动和72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第三部分:围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工作保障举措。
本《实施方案》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将诚信建设工程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推进,对标《鄂托克前旗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监督,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制。成立全旗诚信建设工程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组建“1+4”工作架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形势,把握工作进度,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调动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诚信鄂前旗”建设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扎实有序开展。
(二)形成工作合力,压紧压实责任。该方案调动各方力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形成一盘棋思想,主动靠前,全力以赴,有所作为。各单位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诚信建设工作,切实把“诚信鄂前旗” 建设工作列入自身职能范畴。加强诚信建设工程的基础性保障,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 财力,压实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有效利用“12345”“12388”等行政投诉热线及网站、公众号、App等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建全诚信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失信问题线索的获取渠道。
(三)大力宣传,营造社会诚信氛围。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信用宣传月、诚信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把党委和政府大抓诚信建设、下决心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体现出来,激发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强大活力。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和宣传诚实守信典型,开展先进行业、地区的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树立社会诚信榜样。为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我旗印发了《鄂托克前旗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切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意义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指导思想,坚决执行旗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和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引导全社会守信践诺,调动诚信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以“四区”建设为抓手,全力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实现全市“三个四”工作目标,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奋进鄂前旗”提供良好诚信社会环境,结合我旗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并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4〕21号)并结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和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文件基本框架、内容及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举措等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对我旗诚信建设工程提出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信用体系建设等五大板块,细化为34个具体行动和72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第三部分:围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工作保障举措。
本《实施方案》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将诚信建设工程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推进,对标《鄂托克前旗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监督,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制。成立全旗诚信建设工程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组建“1+4”工作架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形势,把握工作进度,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调动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诚信鄂前旗”建设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扎实有序开展。
(二)形成工作合力,压紧压实责任。该方案调动各方力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形成一盘棋思想,主动靠前,全力以赴,有所作为。各单位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诚信建设工作,切实把“诚信鄂前旗” 建设工作列入自身职能范畴。加强诚信建设工程的基础性保障,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 财力,压实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有效利用“12345”“12388”等行政投诉热线及网站、公众号、App等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建全诚信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失信问题线索的获取渠道。
(三)大力宣传,营造社会诚信氛围。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信用宣传月、诚信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把党委和政府大抓诚信建设、下决心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体现出来,激发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强大活力。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和宣传诚实守信典型,开展先进行业、地区的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树立社会诚信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