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政务公开 |
机构信息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明确、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 |
|
2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明确、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 |
||
3 |
相关制度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明确、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 |
|||
4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编制及发布年度报告 |
|||
5 |
规章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编制、公开及更新相关文件 |
||
6 |
政策解读 |
对于旗农牧和水利局发布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平台 |
√ |
|
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编制、解读及公开相关内容 |
||
7 |
由旗农牧和水利局出具的可公开的各类涉农、涉牧、涉水规划和投资建设计划 |
名称、批复文件、印发单位、时间和主要内容、农牧和水利投资建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组织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和建设 |
||
8 |
预决算情况 |
预算、决算有关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计财股、各二级单位 |
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公开 |
||
9 |
权责清单 |
旗农牧和水利部门行政权力(依申请类)事项清单 |
行政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更新 公开旗区权责清单 |
|
10 |
行政行为 |
十公示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备案、行政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日内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信用鄂尔多斯市官网 其他 |
√ |
|
相关处室局及中心 |
更新、公开相关信息 |
|
11 |
水旱 灾害防御 |
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
水旱灾害预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水库、淤地坝责任人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更新、公开相关信息 |
|
12 |
其他信息 |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事项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平台 其他 |
√ |
|
各股室、二级单位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政务公开 |
机构信息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明确、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 |
|
2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明确、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 |
||
3 |
相关制度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明确、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 |
|||
4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编制及发布年度报告 |
|||
5 |
规章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编制、公开及更新相关文件 |
||
6 |
政策解读 |
对于旗农牧和水利局发布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平台 |
√ |
|
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编制、解读及公开相关内容 |
||
7 |
由旗农牧和水利局出具的可公开的各类涉农、涉牧、涉水规划和投资建设计划 |
名称、批复文件、印发单位、时间和主要内容、农牧和水利投资建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组织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和建设 |
||
8 |
预决算情况 |
预算、决算有关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计财股、各二级单位 |
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公开 |
||
9 |
权责清单 |
旗农牧和水利部门行政权力(依申请类)事项清单 |
行政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
更新 公开旗区权责清单 |
|
10 |
行政行为 |
十公示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备案、行政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日内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信用鄂尔多斯市官网 其他 |
√ |
|
相关处室局及中心 |
更新、公开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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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旱 灾害防御 |
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
水旱灾害预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水库、淤地坝责任人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更新、公开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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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信息 |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事项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平台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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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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