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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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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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

对象

 

 

责任科室

 

 

对应职责

一级事项

三级事项

财政预算公开

预算

公开

 

部门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法规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决算

公开

 

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法规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信息公开

政务

工作

 

发布工作进展、集中学习、安全检查、价格监测、经济运行、会议活动等重要工作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政策

公开

 

发布的法规政策和重大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国民经济与国防动员股

 

 

价格收费政策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价格收费管理与监审认证股

 

工作总结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法规

 

每年131日之前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

 

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审批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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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

对象

 

 

责任科室

 

 

对应职责

一级事项

三级事项

财政预算公开

预算

公开

 

部门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法规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决算

公开

 

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法规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信息公开

政务

工作

 

发布工作进展、集中学习、安全检查、价格监测、经济运行、会议活动等重要工作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政策

公开

 

发布的法规政策和重大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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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与国防动员股

 

 

价格收费政策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价格收费管理与监审认证股

 

工作总结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法规

 

每年131日之前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

 

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办公室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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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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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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