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 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 级 事 项 |
三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 定 群 体 |
||||||||||
财政预算公开 |
预算 公开 |
|
部门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办公室 |
|
决算 公开 |
|
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办公室 |
|
|
信息公开 |
政务 工作 |
|
发布工作进展、集中学习、安全检查、价格监测、经济运行、会议活动等重要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办公室 |
|
政策 公开 |
|
发布的法规政策和重大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国民经济与国防动员股 |
|
|
价格收费政策 |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价格收费管理与监审认证股 |
|
|
工作总结报告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 |
第二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之前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办公室 |
|
|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 |
|
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办公室 |
|
|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
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行政审批股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
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行政审批股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 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 级 事 项 |
三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 定 群 体 |
||||||||||
财政预算公开 |
预算 公开 |
|
部门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办公室 |
|
决算 公开 |
|
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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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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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 |
政务 工作 |
|
发布工作进展、集中学习、安全检查、价格监测、经济运行、会议活动等重要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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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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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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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法规政策和重大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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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与国防动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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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收费政策 |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价格收费管理与监审认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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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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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 |
第二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之前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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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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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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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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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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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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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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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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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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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
行政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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