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调查服务为民政工作“添翼”
来源:鄂前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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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鄂托克前旗民政局抢抓政策机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社会救助调查服务工作,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精准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服务对象的基本利益。

  三重保障,护航常态化工作接续。强化政策保障。2017年,鄂托克前旗民政局被上级民政部门确定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试点,围绕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流程、服务内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考核等方面制定了《鄂托克前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为推进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资金来源不超过中央、自治区和市级下拨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和2%的比例控制,从本级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中统筹安排所需匹配资金,项目开展5年来,自治区、市、旗三级共投入项目资金246万元,而且每年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强化人员保障。社会救助调查服务“从无到有”的起步阶段,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能力相对较弱,旗民政局大力孵化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发展,为其提供信息咨询、能力建设等孵化服务,成功孵化出壳智信社会调查服务中心,奠定了人员基础。

  三向管理,建立规范化运行体系。采取项目运行。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调查工作需求,将社会救助调查“打包”为项目,建立项目策划设定、资金管理、操作实施机制,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开采购服务,一事一购买、一年或多年一购买,有效解决了基层民政力量薄弱问题,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成功过渡。规范承接管理。督促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方严格执行入户调查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调查结果真实、准确,调查服务中心以第三方的形式到救助对象家庭中核实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收入情况等,形成专业化的调查结果,群众更易于接受,保证了核查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定向培养带动。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方进行全程业务指导,组织其及时吃透新政策、掌握新动态,并适当参与社会救助行政工作,熟悉财政民生服务系统、社会救助大数据共享平台操作,开展工作情况互动交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三维考评,形成闭环式监督机制。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在申请社会救助流程的初审和审批中,镇人民政府按照100%的入户率进行入户调查,旗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入户率进行抽查入户,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在享社会救助对象每年按照保障类别进行一年一次、两次、四次进行入户核查工作,旗民政局将不低于30%的抽查入户与社会救助调查服务监管融合进行,健全由民政局、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引进第三方评估。再购买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方工作成效、项目运行、社会影响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出具系统性评估报告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依据。开展满意度调查。设置量化满意度调查表,征询各镇民政经办人员、服务对象满意度,对于反馈意见及时反馈承接方整改提升,将多维度考评结果作为选择承接方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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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调查服务为民政工作“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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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5 08:55

  2017年以来,鄂托克前旗民政局抢抓政策机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社会救助调查服务工作,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精准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服务对象的基本利益。

  三重保障,护航常态化工作接续。强化政策保障。2017年,鄂托克前旗民政局被上级民政部门确定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试点,围绕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流程、服务内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考核等方面制定了《鄂托克前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为推进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资金来源不超过中央、自治区和市级下拨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和2%的比例控制,从本级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中统筹安排所需匹配资金,项目开展5年来,自治区、市、旗三级共投入项目资金246万元,而且每年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强化人员保障。社会救助调查服务“从无到有”的起步阶段,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能力相对较弱,旗民政局大力孵化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发展,为其提供信息咨询、能力建设等孵化服务,成功孵化出壳智信社会调查服务中心,奠定了人员基础。

  三向管理,建立规范化运行体系。采取项目运行。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调查工作需求,将社会救助调查“打包”为项目,建立项目策划设定、资金管理、操作实施机制,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开采购服务,一事一购买、一年或多年一购买,有效解决了基层民政力量薄弱问题,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成功过渡。规范承接管理。督促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方严格执行入户调查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调查结果真实、准确,调查服务中心以第三方的形式到救助对象家庭中核实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收入情况等,形成专业化的调查结果,群众更易于接受,保证了核查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定向培养带动。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方进行全程业务指导,组织其及时吃透新政策、掌握新动态,并适当参与社会救助行政工作,熟悉财政民生服务系统、社会救助大数据共享平台操作,开展工作情况互动交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三维考评,形成闭环式监督机制。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在申请社会救助流程的初审和审批中,镇人民政府按照100%的入户率进行入户调查,旗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入户率进行抽查入户,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在享社会救助对象每年按照保障类别进行一年一次、两次、四次进行入户核查工作,旗民政局将不低于30%的抽查入户与社会救助调查服务监管融合进行,健全由民政局、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引进第三方评估。再购买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方工作成效、项目运行、社会影响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出具系统性评估报告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依据。开展满意度调查。设置量化满意度调查表,征询各镇民政经办人员、服务对象满意度,对于反馈意见及时反馈承接方整改提升,将多维度考评结果作为选择承接方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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