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双增长”,恩格尔系数低至27.6%
来源:鄂前旗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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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鄂托克前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四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调查队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旗统计局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精准有力,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双增长”,消费支出恢复态势向好。

  一、居民收支情况

  2023年,我旗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37元,同比增长5.7%,增速位列全市第一。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472元,同比增长5.0%,增速位列全市第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36元,位列全市第一,同比增长7.9%,位列全市第二。

  2023年,我旗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415元,同比增长25.9%,增速位列全市第二。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534元,同比增长21.6%,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729元,同比增长30.1%,增速位列全市第二。

  二、收支特点

  (一)农牧民四项收入增速呈现三高一低态势。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三项增速均高于可支配收入增速,经营净收入增速低于可支配收入增速。主要原因有,一是有工资的农牧民大多在村两委、企业任职,部分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利用农闲时间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较高,且招工企业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我旗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4361元,同比增长14.4%,高于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速6.5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贡献率超过四分之一。二是随着土地租金上涨,生态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类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农牧民财产、转移净收入均实现高速增长,分别达到12.2%、16.1%,两项收入共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2.4%。三是作为农牧业大旗,2023年,我旗农村牧区常住居民经营净收入2028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72.1%。但受饲草料、种子价格上涨,牲畜、农作物价格低迷影响,农牧民经营成本不断增加,经营净收入持续压缩,同比承压增长5.5%,低于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速2.4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结构“疫后”特征明显,八类消费支出均实现双数增长。以城镇居民为例,疫情过后,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分别增长19.5%、19.5%、24.0%、24.8%、18.7%、29.0%、25.0%、21.5%。非耐用消费品占比下降0.6个百分点,耐用品持续升级换代,服务消费占比上升0.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不断升级。

  (三)城乡居民虽富裕但发展不均衡。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2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24%,均达到最富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01,较上年同期缩小0.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不断缩小。

  三、政策建议

  2023年,我旗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有所缩小,收入分配也得到了改善,但是如何进一步落实各项居民增收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充分挖掘消费需求潜力,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下一步,全旗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推动农牧民增收。立足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着眼经济发展大局,对农牧民收入“四驾马车”中最重要的两驾:“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采取针对性措施,拓宽增收渠道,强化稳岗政策,提高农牧民就业技能,稳定工资水平。

  二是围绕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由出售“原字号”产品向出售制成品转变,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扩大收入范围。

  三是加力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引导居民继续释放消费潜力,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想方设法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保持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势头,持续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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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双增长”,恩格尔系数低至27.6%
来源:鄂前旗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6:14

  2023年是鄂托克前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四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调查队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旗统计局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精准有力,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双增长”,消费支出恢复态势向好。

  一、居民收支情况

  2023年,我旗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37元,同比增长5.7%,增速位列全市第一。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472元,同比增长5.0%,增速位列全市第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36元,位列全市第一,同比增长7.9%,位列全市第二。

  2023年,我旗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415元,同比增长25.9%,增速位列全市第二。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534元,同比增长21.6%,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729元,同比增长30.1%,增速位列全市第二。

  二、收支特点

  (一)农牧民四项收入增速呈现三高一低态势。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三项增速均高于可支配收入增速,经营净收入增速低于可支配收入增速。主要原因有,一是有工资的农牧民大多在村两委、企业任职,部分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利用农闲时间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较高,且招工企业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我旗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4361元,同比增长14.4%,高于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速6.5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贡献率超过四分之一。二是随着土地租金上涨,生态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类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农牧民财产、转移净收入均实现高速增长,分别达到12.2%、16.1%,两项收入共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2.4%。三是作为农牧业大旗,2023年,我旗农村牧区常住居民经营净收入2028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72.1%。但受饲草料、种子价格上涨,牲畜、农作物价格低迷影响,农牧民经营成本不断增加,经营净收入持续压缩,同比承压增长5.5%,低于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速2.4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结构“疫后”特征明显,八类消费支出均实现双数增长。以城镇居民为例,疫情过后,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分别增长19.5%、19.5%、24.0%、24.8%、18.7%、29.0%、25.0%、21.5%。非耐用消费品占比下降0.6个百分点,耐用品持续升级换代,服务消费占比上升0.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不断升级。

  (三)城乡居民虽富裕但发展不均衡。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2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24%,均达到最富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01,较上年同期缩小0.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不断缩小。

  三、政策建议

  2023年,我旗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有所缩小,收入分配也得到了改善,但是如何进一步落实各项居民增收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充分挖掘消费需求潜力,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下一步,全旗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推动农牧民增收。立足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着眼经济发展大局,对农牧民收入“四驾马车”中最重要的两驾:“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采取针对性措施,拓宽增收渠道,强化稳岗政策,提高农牧民就业技能,稳定工资水平。

  二是围绕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由出售“原字号”产品向出售制成品转变,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扩大收入范围。

  三是加力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引导居民继续释放消费潜力,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想方设法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保持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势头,持续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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