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文稿起草、办文办会、督查检查、蒙古文翻译、新闻发布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四)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五)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负责审核各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八)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九)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对自治区、市和旗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网站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十三)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四)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五)指导旗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旗地方志工作。
(十六)管理旗政务与数据管理局。
(十七)贯彻落实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旗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旗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向旗委、旗人民政府报送全旗重要问题的请示和报告。牵头或协助处理全旗重大涉外事务。
(十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协调全旗涉外业务和港、澳事务,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十九)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各级会议来文运转。负责全旗性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县处级领导和办公室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和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办。负责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保障和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及请休假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档案等工作。负责编报《政府领导每日工作动态》,拟订机关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完成好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承担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室
负责起草、审核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综合性会议材料及其他文字材料、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文稿。负责草拟以旗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协调联系各主管部门出具合法合规及可行性证明材料,为以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可靠依据及参考。负责对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以旗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负责常务副旗长、分管副旗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会务以及日常文字材料的素材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旗政府领导新闻报道稿的审核工作。负责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见、座谈、签约等相关会务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大事记的整理编发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和旗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和会议记录工作。负责自治区、市领导同志来鄂托克前旗视察调研中召开的汇报会、报告会、座谈会的会务工作,以及其他盟市、旗区领导来鄂托克前旗考察学习座谈会的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整理研究工作,为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负责收集整理可供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参考的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等各类重要信息和动态。协助做好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常务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联络、组织实施及有关服务工作。参加的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日常工作的预安排和会议、调研、会见、考察等政务活动的保障服务、调度推进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集体性政务活动的会务统筹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配合督查室做好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催办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旗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内外事活动。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负责旗长签名章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县处级领导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和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编报《政府领导每日工作动态》《政府领导公务活动预安排》。承担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来电、来信、来访件签收、送审以及转办、催办、反馈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类公务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室
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及旗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办的督查事项。负责督查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所拟定的行政措施、各项计划、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市长信箱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以及市长热线市民反映问题的督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旗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旗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对各镇、旗直各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对全旗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自治区、市、旗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编发《督查专报》、《督查通报》、《督查快报》和《督查简讯》,及时反馈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电室(翻译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级来文来电的收发运转、存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要公文运转管理、保密建设、机要交通等工作。负责以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的复核校对、印制分发、底稿归档和定期清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事物等档案的立卷、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字材料的印刷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的办理工作。负责《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分发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指导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做好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理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公室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用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蒙古文翻译服务工作。负责全旗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关党建和信息宣传室
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组织、统一战线等方面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党组会议及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驻村包联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文化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工青妇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安排机关各类活动。负责机关综合治理、新闻宣传工作、网络舆情、民族宗教及其他专项性、临时性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宣传工作,承担“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的运行与维护工作。拟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改革和考核室
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相关文件及文稿。组织拟订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对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负责调度、汇总和通报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承担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上级和旗级,对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各类考核工作。负责各级巡视巡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承担巡视巡查、审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日常调度、资料更新整理、整改情况上报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年度实绩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机关事务和财务管理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办公用品、自动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核算、缴交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公务车辆、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外事管理股
负责外事相关工作。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苏力迪东街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双喜 0477-7621200
一、职能职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文稿起草、办文办会、督查检查、蒙古文翻译、新闻发布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四)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五)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负责审核各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八)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九)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对自治区、市和旗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网站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十三)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四)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五)指导旗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旗地方志工作。
(十六)管理旗政务与数据管理局。
(十七)贯彻落实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旗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旗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向旗委、旗人民政府报送全旗重要问题的请示和报告。牵头或协助处理全旗重大涉外事务。
(十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协调全旗涉外业务和港、澳事务,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十九)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各级会议来文运转。负责全旗性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县处级领导和办公室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和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办。负责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保障和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及请休假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档案等工作。负责编报《政府领导每日工作动态》,拟订机关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完成好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承担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室
负责起草、审核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综合性会议材料及其他文字材料、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文稿。负责草拟以旗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协调联系各主管部门出具合法合规及可行性证明材料,为以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可靠依据及参考。负责对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以旗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负责常务副旗长、分管副旗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会务以及日常文字材料的素材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旗政府领导新闻报道稿的审核工作。负责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见、座谈、签约等相关会务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大事记的整理编发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和旗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和会议记录工作。负责自治区、市领导同志来鄂托克前旗视察调研中召开的汇报会、报告会、座谈会的会务工作,以及其他盟市、旗区领导来鄂托克前旗考察学习座谈会的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整理研究工作,为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负责收集整理可供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参考的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等各类重要信息和动态。协助做好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常务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联络、组织实施及有关服务工作。参加的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日常工作的预安排和会议、调研、会见、考察等政务活动的保障服务、调度推进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集体性政务活动的会务统筹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配合督查室做好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催办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旗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内外事活动。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负责旗长签名章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县处级领导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和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编报《政府领导每日工作动态》《政府领导公务活动预安排》。承担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来电、来信、来访件签收、送审以及转办、催办、反馈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类公务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室
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及旗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办的督查事项。负责督查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所拟定的行政措施、各项计划、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市长信箱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以及市长热线市民反映问题的督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旗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旗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对各镇、旗直各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对全旗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自治区、市、旗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编发《督查专报》、《督查通报》、《督查快报》和《督查简讯》,及时反馈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电室(翻译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级来文来电的收发运转、存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要公文运转管理、保密建设、机要交通等工作。负责以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的复核校对、印制分发、底稿归档和定期清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事物等档案的立卷、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字材料的印刷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的办理工作。负责《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分发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指导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做好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理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公室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用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蒙古文翻译服务工作。负责全旗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关党建和信息宣传室
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组织、统一战线等方面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党组会议及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驻村包联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文化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工青妇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安排机关各类活动。负责机关综合治理、新闻宣传工作、网络舆情、民族宗教及其他专项性、临时性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宣传工作,承担“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的运行与维护工作。拟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改革和考核室
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相关文件及文稿。组织拟订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对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负责调度、汇总和通报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承担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上级和旗级,对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各类考核工作。负责各级巡视巡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承担巡视巡查、审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日常调度、资料更新整理、整改情况上报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年度实绩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机关事务和财务管理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办公用品、自动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核算、缴交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公务车辆、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外事管理股
负责外事相关工作。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苏力迪东街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双喜 0477-76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