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下达我旗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1万元(鄂财农指〔2023〕157号)。根据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际情况,经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全面实施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市本级下达我旗财政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鄂托克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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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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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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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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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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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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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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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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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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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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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勒召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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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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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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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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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为2023年4月6日-4月15日,公示10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477-7626044(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招其镇陶伦街55号
邮箱:eqqczj@126.com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