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下达我旗2023年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350万元(鄂财农指〔2023〕178号)、3月25日下达我旗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5万元(鄂财农指〔2023〕192号)、3月27日下达我旗2023年自治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820万元(鄂财农指〔2023〕196号)。根据自治区及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际情况,经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全面实施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自治区下达我旗财政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鄂托克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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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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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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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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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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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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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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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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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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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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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为2023年4月6日-4月15日,公示10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477-7626044(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招其镇陶伦街55号
邮箱:eqqczj@126.com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