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3〕7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4〕85号)以及《鄂托克前旗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鄂前政办发〔 2015〕10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稳定就业创业无住房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不同群体的实际以及我旗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公示的原则,将分配对象、分配房源(房屋坐落及房号)、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通过张贴公告、媒体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开,本次线上分配邀请纪委、公证部门全程参与,确保线上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全部为上海庙镇保障性安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共46套。
三、分配对象及条件
1.我旗申请公租房意向为上海庙镇的住房困难家庭。
2.经“三审三公示”通过的新增及轮候家庭。
四、分配程序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用实物配租办法(指政府向住房困难且符合申请条件并经批准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分配方式: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本次分配采用手机端线上摇号分配。
摇号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09:30至10:30,共1个小时。
摇号使用软件:参与摇号人员需在个人手机端下载i前旗APP,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
摇号登录地址:手机端登录i前旗APP,进入首页鄂托克前旗公租房摇号配租。
注意事项:
1.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将提前通知参与摇号人员做好摇号相关事宜。
2.参与摇号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用手机登录摇号系统,若因个人原因未摇号将视为放弃本次分配。
五、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摇号结果申请人与鄂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合同》。凭租赁合同到上海庙镇保障性安居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签订协议地址:敖镇综合办公楼239(住房保障室)
物业公司地址:上海庙镇伊金霍洛家园小区物业、锦绣华庭小区物业。
大暖公司地址:上海庙镇昌能供热公司。
六、分配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1.承租户应按年度向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服从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定期缴纳入住后的租金、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2.公共租赁住房的水、电、暖、天燃气等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达到投入使用条件,入住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户担负。
3.上海庙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为2元/月·平方米(如有变动及时告知用户),房屋权属政府所有,住户不得进行交易、互换、抵押、转租或改变用途等其他行为。
4.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会同民政、残联和社区等相关单位组成入户调查工作组,不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进行调查了解。承租户如有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它住房,或经济状况有明显改善,不再符合相应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腾退承租房屋,逾期不腾退的,按照市场价格收缴租金。
七、此方案由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5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3〕7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4〕85号)以及《鄂托克前旗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鄂前政办发〔 2015〕10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稳定就业创业无住房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不同群体的实际以及我旗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公示的原则,将分配对象、分配房源(房屋坐落及房号)、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通过张贴公告、媒体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开,本次线上分配邀请纪委、公证部门全程参与,确保线上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全部为上海庙镇保障性安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共46套。
三、分配对象及条件
1.我旗申请公租房意向为上海庙镇的住房困难家庭。
2.经“三审三公示”通过的新增及轮候家庭。
四、分配程序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用实物配租办法(指政府向住房困难且符合申请条件并经批准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分配方式: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本次分配采用手机端线上摇号分配。
摇号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09:30至10:30,共1个小时。
摇号使用软件:参与摇号人员需在个人手机端下载i前旗APP,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
摇号登录地址:手机端登录i前旗APP,进入首页鄂托克前旗公租房摇号配租。
注意事项:
1.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将提前通知参与摇号人员做好摇号相关事宜。
2.参与摇号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用手机登录摇号系统,若因个人原因未摇号将视为放弃本次分配。
五、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摇号结果申请人与鄂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合同》。凭租赁合同到上海庙镇保障性安居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签订协议地址:敖镇综合办公楼239(住房保障室)
物业公司地址:上海庙镇伊金霍洛家园小区物业、锦绣华庭小区物业。
大暖公司地址:上海庙镇昌能供热公司。
六、分配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1.承租户应按年度向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服从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定期缴纳入住后的租金、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2.公共租赁住房的水、电、暖、天燃气等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达到投入使用条件,入住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户担负。
3.上海庙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为2元/月·平方米(如有变动及时告知用户),房屋权属政府所有,住户不得进行交易、互换、抵押、转租或改变用途等其他行为。
4.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会同民政、残联和社区等相关单位组成入户调查工作组,不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进行调查了解。承租户如有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它住房,或经济状况有明显改善,不再符合相应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腾退承租房屋,逾期不腾退的,按照市场价格收缴租金。
七、此方案由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