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鄂托克前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托克前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
鄂托克前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有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鄂尔多斯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牧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 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引导农牧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公职人员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
(二)补贴依据。原则上为鄂托克前旗境内确权耕地(包括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的应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
(三)不予补贴的情况。对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按照《鄂托克前旗严厉打击破坏林草地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涉及到的林草整改图斑不予补贴。
(四)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
(五)补贴标准。2025年下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895.69万元,补贴标准根据本年下达补贴资金总量结合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嘎查村登记公示,镇初核汇总公示、市旗农牧部门抽查核验”的程序,对补贴面积进行核实,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
1.嘎查村级登记。嘎查村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牧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牧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嘎查村签字盖章,将登记到户的补贴面积上报各镇。
2.各镇初核。各镇对嘎查村上报的农牧户和面积情况进行核实,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镇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2)、嘎查村会议记录、公示照片、承诺书、嘎查村补贴面积统计表(附 件3)签字盖章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财政局和农牧和水利局,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二)部门确认。旗财政局、农牧和水利局加强对各镇上报的补贴面积以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核查,重点对补贴地块合法性、补贴地块地膜回收情况以及补贴发放清册等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镇政府重新核实、公示。加强补贴数据核实对比,组织开展抽查。及时更新规范“一卡通”账户信息,进行身份核实和生存认证,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防止出现已故人员领取补贴等违规情况。加强年度间、对象间补贴金额的比对,对数额较大、差额较大的对象要重点分析、核实研判,防止代领、骗取和套取补贴。
(三)拨付补贴资金。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厅关于创新惠农惠 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 文件要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提级发放,由市财政部门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旗农牧和水利局和财政局按照“随时完成、随时上报”的原则,于6月 1日前将审核的补贴发放清册或支付申请上报至市财政局,市财政部门根据审核上报的补贴发放清册或支付申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
四、明确责任分工
(一)各镇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补贴项目的落实执行,严禁对不符合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具体负责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面积核实、补贴发放清册审核录入及可能引发纠纷矛盾问题的解决等工作。
(二)旗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监管,监督“一卡通”使用管 理,严禁代领补贴资金。一旦发现上述行为,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旗农牧和水利局按照相关规定,联合财政部门制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测算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和面积抽查等 工 作 。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镇要组织嘎查村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按时完成。要充分认识落实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做好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在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旗财政局和农牧和水利局。
(二)及时印发实施方案。旗财政局、农牧和水利局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并印发各镇执行。补贴资金力争于6月底前发放完成,并及时将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三)加强补贴监管工作。旗财政局、农牧和水利局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做好数据采集、审核等工作,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各镇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 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嘎查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在春播前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公示栏、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减少矛盾。各镇要设立政策咨询咨询电话,及时做好农民的咨询和答疑,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1.承诺书
2.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3.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