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调整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决策,及时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聚焦系统观念,抓好业务管理。打通“宏观管理+部门管理”的双向管理通道。检察长和检委会掌握业务动态、查找问题、研判改进工作,凸显“核心”作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具体检察业务切实把关,通过部门例会、联席会议等途径精准把控案件定性及法律文书格式内容,做到自我管理,充分保障办案质效。
聚焦程序实体,抓实案件管理。案管部门实质化开展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专门管理”工作,以“口头提醒、书面预警、个案评价、类案通报”等机制做到日审核、日反馈、日整改、日清零,不断压紧压实办案人员规范、完整填录案件信息责任,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准确。
聚焦质效目标,抓牢质量管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一方面通过个案自查、业务部门检查、案管部门评查等方式,重点围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实体认定是否准确、定性处理是否适当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面、常态化“质检”,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另一方面是形成“准确明责、实时督责、严格追责”管理闭环,推动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带电长牙”。(撰稿:李柄呈)
最高检调整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决策,及时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聚焦系统观念,抓好业务管理。打通“宏观管理+部门管理”的双向管理通道。检察长和检委会掌握业务动态、查找问题、研判改进工作,凸显“核心”作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具体检察业务切实把关,通过部门例会、联席会议等途径精准把控案件定性及法律文书格式内容,做到自我管理,充分保障办案质效。
聚焦程序实体,抓实案件管理。案管部门实质化开展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专门管理”工作,以“口头提醒、书面预警、个案评价、类案通报”等机制做到日审核、日反馈、日整改、日清零,不断压紧压实办案人员规范、完整填录案件信息责任,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准确。
聚焦质效目标,抓牢质量管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一方面通过个案自查、业务部门检查、案管部门评查等方式,重点围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实体认定是否准确、定性处理是否适当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面、常态化“质检”,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另一方面是形成“准确明责、实时督责、严格追责”管理闭环,推动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带电长牙”。(撰稿:李柄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