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树立督察工作权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提出了“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促进全院工作规范发展”的工作要求,成立由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检务督察工作小组,敢碰硬、不留情,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党组领导、上下协调、部门配合”的督察体制,构建“一体化”大督察格局。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建立政治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与衔接机制。在检察业务方面,要求办案程序合法,执行办案纪律严明到位,案件质量切实保证,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细致到位;在队伍管理方面要求严格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上级院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给检察人员带上“紧箍咒”,守住规矩底线,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设。
完善制度,明确目标,规范检务督察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加强规范化管理,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对20余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清理、修订和完善,健全完善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制度》等机关规范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把督察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评先选优紧密挂钩,奖罚分明,增强检务督察刚性和实效。二是灵活运用方法。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职能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规范着装、办案管理、公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进行督察。三是加强内外联动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检察办案活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联系实际,灵活运用,扎实推进检务督察。一是加强纪律作风督察。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密防范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二是加强办案检务督察。督察组紧紧抓住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在出庭公诉方面,检务督察人员跟踪出庭过程,从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出庭规范方面进行现场督察,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提高公诉人员整体形象和素质。在12309接待工作中,要求接待室制度健全,设施到位,接待人员着装规范,对来访群众热情周到,语言文明,杜绝冷硬横推,展示检察机关“窗口”形象。三是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执行。用好线上“重大事项填报系统”,院领导带头积极填报,部门负责人监督检察人员填报,健全完善月通报、季公开、年报告制度,不断扩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为干预过问案情筑起一道“防火墙”。(撰稿:李鹏飞)
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树立督察工作权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提出了“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促进全院工作规范发展”的工作要求,成立由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检务督察工作小组,敢碰硬、不留情,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党组领导、上下协调、部门配合”的督察体制,构建“一体化”大督察格局。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建立政治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与衔接机制。在检察业务方面,要求办案程序合法,执行办案纪律严明到位,案件质量切实保证,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细致到位;在队伍管理方面要求严格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上级院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给检察人员带上“紧箍咒”,守住规矩底线,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设。
完善制度,明确目标,规范检务督察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加强规范化管理,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对20余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清理、修订和完善,健全完善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制度》等机关规范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把督察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评先选优紧密挂钩,奖罚分明,增强检务督察刚性和实效。二是灵活运用方法。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职能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规范着装、办案管理、公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进行督察。三是加强内外联动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检察办案活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联系实际,灵活运用,扎实推进检务督察。一是加强纪律作风督察。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密防范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二是加强办案检务督察。督察组紧紧抓住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在出庭公诉方面,检务督察人员跟踪出庭过程,从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出庭规范方面进行现场督察,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提高公诉人员整体形象和素质。在12309接待工作中,要求接待室制度健全,设施到位,接待人员着装规范,对来访群众热情周到,语言文明,杜绝冷硬横推,展示检察机关“窗口”形象。三是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执行。用好线上“重大事项填报系统”,院领导带头积极填报,部门负责人监督检察人员填报,健全完善月通报、季公开、年报告制度,不断扩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为干预过问案情筑起一道“防火墙”。(撰稿: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