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鄂前旗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工作,深化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严把案件源头受理关、数据录入审核关、整改校正监督关,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安全。
“见人见案”抓责任,提升检察人员责任意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着重加强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2024版)》的学习认识,明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员额检察官数据填录的责任主体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责任,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案卡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由系统管理员将报表和案卡的查询权限按部门配置到部门负责人、内勤,各部门可实时通过案卡查询、报表核对及时发现案卡填录问题并予以纠正,做到立查立改。
“台账式管理”抓落实,提升业务数据填录规范。要求各检察人员在案件从受理到流转、从办理到结案、从监管到纠正等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填录标准,严格、规范、准确填录各项数据,杜绝漏填、错填、跨月更改等填录不规范情况的出现。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查询工作,同时,明确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数据的保密责任。对各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数据查询需求的,严格审核介绍信或书面申请函,经领导审批后,由第三检察部提供。
“问题导向”抓监督,提升监督结果运用质效。统计员按要求坚持在每个工作日审核案卡信息,发现案卡存在数据填录不正确、不规范情况,及时反馈至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进行补正或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承办人及时纠正。每月月初,对本院上月业务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案卡填录信息仍有问题的,进行全院通报。同时将业务数据填录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相挂钩,倒逼检察官加强数据质量意识,做到数据填录真实、准确、及时,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撰稿:高鹏)
为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鄂前旗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工作,深化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严把案件源头受理关、数据录入审核关、整改校正监督关,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安全。
“见人见案”抓责任,提升检察人员责任意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着重加强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2024版)》的学习认识,明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员额检察官数据填录的责任主体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责任,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案卡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由系统管理员将报表和案卡的查询权限按部门配置到部门负责人、内勤,各部门可实时通过案卡查询、报表核对及时发现案卡填录问题并予以纠正,做到立查立改。
“台账式管理”抓落实,提升业务数据填录规范。要求各检察人员在案件从受理到流转、从办理到结案、从监管到纠正等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填录标准,严格、规范、准确填录各项数据,杜绝漏填、错填、跨月更改等填录不规范情况的出现。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查询工作,同时,明确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数据的保密责任。对各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数据查询需求的,严格审核介绍信或书面申请函,经领导审批后,由第三检察部提供。
“问题导向”抓监督,提升监督结果运用质效。统计员按要求坚持在每个工作日审核案卡信息,发现案卡存在数据填录不正确、不规范情况,及时反馈至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进行补正或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承办人及时纠正。每月月初,对本院上月业务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案卡填录信息仍有问题的,进行全院通报。同时将业务数据填录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相挂钩,倒逼检察官加强数据质量意识,做到数据填录真实、准确、及时,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撰稿: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