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622 发文字号: 鄂前政发〔2023〕14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政办及政府文件;农、林、牧、水经济、农村牧区 公开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4622
  • 发文字号
  • 鄂前政发〔2023〕14号
  • 公文状态
  • 正常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办及政府文件;农、林、牧、水经济、农村牧区
  • 公开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鄂托克前旗2023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前旗2023年布鲁氏菌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以及自治区关于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防治机制,加强我旗布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方针,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布病疫情上升态势,为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健康鄂托克前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通过采取因地制宜、人畜同步、分类管理、统筹推进的防控策略,加强动物免疫、检疫监管、宣传干预、主动监测、规范诊疗、强化管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形成适合我旗实际的布病综合防治模式。到2023年底,全旗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达到自治区布病防控标准种畜场、养殖场(户)全部得到净化。人间布病发病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急性期布病患者的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治愈率达到85%以上宣传教育的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行为干预的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重点职业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退出自治区布病防控重点旗区。

二、实施步骤

实施分阶段的防控策略,扎实开展各阶段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年度防控目标。

第一阶段:430日前完成畜间布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1031日前完成畜间布病检测及阳性畜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

第三阶段:1130日前完成畜间布病新老疫点消毒灭源工作;

第四阶段:1231日前完成畜间布病软件整理,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畜间布病防控措施

1.加强监测排查。深入开展布病监测整旗推进工作,确保旗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全面检测各镇加强全旗180名防疫员(敖镇42名、城川镇65名、上海庙镇31名、昂素镇42)管理,做好采样、送检、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等工作,每月组织开展畜间布病流调调查,充分利用动物养殖基础信息、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数据、深挖信息的内在联系,对辖区内疫情动态和疫病流行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按要求在春秋集中免疫的同时加强集中抽样监测,年内完成种畜场、养殖场(户)监测全覆盖,发现阳性动物,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处置。

2.加强调运监管。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加强对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充分发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北大池指定通道以及11个报检点作用,严禁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流动。进一步完善布病风险评估管理,明确调运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布病阳性动物的贩卖和流通。凡是从外省进入我区的牲畜须附有相关检测报告,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

3.加强消毒灭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的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重点布病新老疫点及牲畜圈舍、用具、卧盘、活动场地等集中消毒,列出具体时间表,规范消毒程序有效消灭传染源。指导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及时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消毒,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4.加强布病净化。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以种畜场和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全旗布病净化工作,全面提升养殖环节布病防控能力和布病综合防控水平。

(二)人间布病防控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采取传统宣传和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广泛宣传布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以镇为单位,宣传教育要达到全覆盖。针对从事牲畜养殖、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重点职业人群,采取集中培训教育或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全旗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有疑似布病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旗人民医院)就诊,进行规范化诊断治疗,减少因诊治延误而导致慢性化的发生。

2.实施行为干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农牧民养殖户开展布病健康干预,发放行为干预包,在生产活动中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切断布病传播途径。建立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在上岗前进行健康体检和危险行为的干预,切实改变农牧民人畜共舍、徒手接羔、饮用或食用生乳及未熟肉食、接触污染物不洗手进食等不良生活习惯。建立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开展健康监护,减少布病感染机会。

3.开展监测检测。按照《全国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要求,在规范开展布病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数量。2023年调查重点职业从业人员1000人,血清学检测500人份。针对重点职业人群,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以分析不同人群的风险因素、感染途径、知晓情况和流行趋势。

4.强化诊疗管理。充分发挥旗疾控中心、定点医院和基层卫生院三级防治网络优势,推进“防、治、管”三位一体无缝衔接。加强急性期布病患者诊断、报告管理,全旗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疑似布病患者后,要及时转诊到旗人民医院或疾控中心进行确诊。对确诊的布病患者,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旗人民医院对确诊的布病患者要按照国家新版《布鲁氏菌病诊疗及防控手册》推荐的治疗原则和方案进行规范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慢性化率。旗疾控中心要指导基层卫生院落实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跟踪随访和督导用药等措施。

5.提高医保水平。定点医疗机构(旗人民医院)加强能力建设,改善诊疗条件,完善布病实验室检查项目,为布病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将布病患者纳入门诊特慢病管理范畴,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旗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布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各镇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巩固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及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免疫监测、消毒灭源、调运监管等防控工作。农牧、卫健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等管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保障经费投入。在市级以上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足额资金保障布病防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每年要根据疫情状况和防治工作需求,足额预算申请布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布病监测流调、疫情处置、消毒灭源人员培训、实验室设备试剂及防护用品补充、效果调查评估等工作。充分利用市级以上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做好奶牛两病净化、落实强制扑杀补贴政策,将奶牛、肉牛和肉羊布病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联防联控。农牧和卫健部门要积极与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强化疫情会商、信息沟通、措施联动。实行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建立疫情联合调查和处置机制,定期对布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四)提升技术支撑。农牧部门要组建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健全布病防控专家咨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分析评估,研究提出措施对策。组建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和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防治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加强督导评估。农牧和卫健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布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要对全旗布病防控工作每年开展1次综合评估,抽查各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全旗通报。

 

附件:1.鄂托克前旗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畜间布病监测流程图

      3.人感染布病诊治流程


附件1

 

鄂托克前旗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成立鄂托克前旗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 杨颖新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尤建庆           人民政府副旗长

冯春花           人民政府副旗长

  员:许广亮            旗农牧局局长

思宝东           旗财政局局长

孙树元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富云           旗卫健委主任

高兆伟          敖勒召其镇镇长

巴音吉日嘎拉    上海庙镇镇长

乌宁其            城川镇镇长

                昂素镇镇长

阿古拉          旗农牧局副局长

王仁成        旗疾控中心主任

娜顺其木格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中畜间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广亮同志兼任人间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何富云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事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旗卫健委负责人间布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布鲁氏菌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旗财政局负责布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旗农畜产品市场监管,严防未检疫畜产品进入市场

旗农牧局负责制定畜间布病防控方案,开展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净化、消灭等技术工作,做好业务督查、技术指导绩效考核物资供应,资金筹措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布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布病宣传,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和溯源工作,同时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辖区内布病采样、送检、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等工作保障监测按时间节点完成,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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