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审...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IRA033/2023-05671 | 发文字号 | 鄂前水许可〔2023〕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
一、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项目对原有中心水处理厂500m³/h反渗透装置进行达产达效改造,并对产生的高盐水进行分盐结晶处理。新建净化车间、膜浓缩处理车间和蒸发结晶车间。项目计划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6月完工。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方案和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是一个集中供水工程,本项目取水水源为长城一矿、长城二矿、长城五矿及长城六矿矿井疏干水,各煤矿达产后疏干水涌水量为528.6万m³/a,扣除各煤矿及选煤厂生产总取水量101.99万m³/a,考虑矿井疏干水涌水水处理损失率和输水损失率后,富余疏干水量供水量为405.27万m³/a,其中生活年供水量116.32万m³/a,生产年供水量为288.95万m³/a,供水对象为上海庙矿区企业生产及生活用水等。
生活用水供水项目和供水量分别是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一矿)29.35万m³/a,内蒙古上海庙矿区长城二号煤矿20.24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矿)17.87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矿)25.04万m³/a,中心选煤厂一期(3.00Mt/a)和二期(4.00Mt/a)工程3.26万m³/a,内蒙古呼铁新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铁路专用线项目0.65万m³/a,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西部铁路专用线焦化园站煤焦装卸项目0.23万m³/a,内蒙古呼铁新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铁路专用线集运站1.52万m³/a,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内蒙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基地(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租赁中心建设项目、联合车间建设项目、机电中心建设项目、修理中心建设项目)14.84万m³/a,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0.3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号煤矿选煤厂(1.50Mt/a)项目3.02万m³/a。
生产用水供水项目和供水量分别是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心选煤厂一期项目38.67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号煤矿选煤厂储煤棚项目2.96万m³/a,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西部铁路专用线焦化园站煤焦装卸项目5.60万m³/a,内蒙古呼铁新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铁路专用线集运站项目16.99万m³/a,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内蒙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基地(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租赁中心建设项目、联合车间建设项目、机电中心建设项目14.35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号选煤厂(1.50Mt/a)项目9.69万m³/a,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6万吨捣固焦、10万吨甲醇)项目26.32万m³/a,上海庙西部矿区煤矸石临时堆放场建设项目17.29万m³/a,内蒙古上海庙矿区长城二号煤矿30.00万m³/a,上海庙开发区绿化用水28.14万m³/a,国电电力上海庙煤基精细
化工园2×330MW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98.94万m³/a。
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审查认为,项目供水规模、工艺分析及相关参数选取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项目提出的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工程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水质分析标准。主要水质指标符合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影响分析。项目是集中供水工程,生活用水和污废水处理全部依托长城二号矿综合生活用水系统和综合生活污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疏干水通过调节池、滤池、净化水池、膜浓缩结晶系统处理,产生的固废全部回收利用,对外不设排污口。
六、项目取供水必须安装标准远程计量设施,接入鄂托克前旗监测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七、若该项目的取水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该项目属于供水工程,若该项目的供水性质、规模、地点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八、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水源取水和供水,同时需成立内部专职水务管理部门,加强项目的取水量和供水量管理,做好取水和供水台账的管理工作,不得违规超量供水。你公司加强取水水源的监测和保护,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用水要求。鄂托克前旗水利局与鄂托克前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上海庙镇综合执法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取水申请核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获得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实效。
附件:1.取水许可申请书
2.《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标题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审...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IRA033/2023-05671 | 发文字号 | 鄂前水许可〔2023〕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概述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关于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
一、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项目对原有中心水处理厂500m³/h反渗透装置进行达产达效改造,并对产生的高盐水进行分盐结晶处理。新建净化车间、膜浓缩处理车间和蒸发结晶车间。项目计划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6月完工。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方案和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是一个集中供水工程,本项目取水水源为长城一矿、长城二矿、长城五矿及长城六矿矿井疏干水,各煤矿达产后疏干水涌水量为528.6万m³/a,扣除各煤矿及选煤厂生产总取水量101.99万m³/a,考虑矿井疏干水涌水水处理损失率和输水损失率后,富余疏干水量供水量为405.27万m³/a,其中生活年供水量116.32万m³/a,生产年供水量为288.95万m³/a,供水对象为上海庙矿区企业生产及生活用水等。
生活用水供水项目和供水量分别是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一矿)29.35万m³/a,内蒙古上海庙矿区长城二号煤矿20.24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矿)17.87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矿)25.04万m³/a,中心选煤厂一期(3.00Mt/a)和二期(4.00Mt/a)工程3.26万m³/a,内蒙古呼铁新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铁路专用线项目0.65万m³/a,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西部铁路专用线焦化园站煤焦装卸项目0.23万m³/a,内蒙古呼铁新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铁路专用线集运站1.52万m³/a,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内蒙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基地(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租赁中心建设项目、联合车间建设项目、机电中心建设项目、修理中心建设项目)14.84万m³/a,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0.3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号煤矿选煤厂(1.50Mt/a)项目3.02万m³/a。
生产用水供水项目和供水量分别是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心选煤厂一期项目38.67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号煤矿选煤厂储煤棚项目2.96万m³/a,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西部铁路专用线焦化园站煤焦装卸项目5.60万m³/a,内蒙古呼铁新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铁路专用线集运站项目16.99万m³/a,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内蒙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基地(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租赁中心建设项目、联合车间建设项目、机电中心建设项目14.35万m³/a,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六号选煤厂(1.50Mt/a)项目9.69万m³/a,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6万吨捣固焦、10万吨甲醇)项目26.32万m³/a,上海庙西部矿区煤矸石临时堆放场建设项目17.29万m³/a,内蒙古上海庙矿区长城二号煤矿30.00万m³/a,上海庙开发区绿化用水28.14万m³/a,国电电力上海庙煤基精细
化工园2×330MW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98.94万m³/a。
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审查认为,项目供水规模、工艺分析及相关参数选取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项目提出的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工程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水质分析标准。主要水质指标符合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影响分析。项目是集中供水工程,生活用水和污废水处理全部依托长城二号矿综合生活用水系统和综合生活污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疏干水通过调节池、滤池、净化水池、膜浓缩结晶系统处理,产生的固废全部回收利用,对外不设排污口。
六、项目取供水必须安装标准远程计量设施,接入鄂托克前旗监测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七、若该项目的取水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该项目属于供水工程,若该项目的供水性质、规模、地点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八、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水源取水和供水,同时需成立内部专职水务管理部门,加强项目的取水量和供水量管理,做好取水和供水台账的管理工作,不得违规超量供水。你公司加强取水水源的监测和保护,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用水要求。鄂托克前旗水利局与鄂托克前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上海庙镇综合执法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取水申请核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获得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实效。
附件:1.取水许可申请书
2.《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