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5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方案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IRA004/2025-02994 发文字号 上开党政办发〔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发文机关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概述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5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方案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5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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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旗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总体部署,为扎实做好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春季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引导和动员园区企业、群众积极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高质量完成义务植树和绿化任务,结合今年宣传主题“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中国”和开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25年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集中完成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在上海庙镇区至新能源发展项目区道路两侧,义务植树面积5万平米,共种植乔木3340株、常绿树木2740株、灌木428株、地被3000平米。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从2025427日开始至430日结束,共计4天。同时,各单位在完成春季义务植树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精神可适时安排雨季植树(8月—9月)和秋季植树(1011月)。各驻园企业根据所上报方案日期有序推进绿化工作。

(二)种植地点:上海庙镇区至新能源发展项目区道路两侧。

(三)参加人员:开发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园区企业、园区群众等适龄公民。

三、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

义务植树区树种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主要以樟子松、乔松、丝棉木、河北杨、香花槐、金叶榆、侧柏为主,结合义务植树区域生态实际,科学搭配,突出整体景观效果。

(二)苗木标准

阔叶乔木树种树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芽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土球的苗木,土球一律用营养钵包裹。

(三)苗木供应

苗木以使用本地苗木为主,就近调运。苗木检验、检疫服从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合格苗木不准用于绿化,禁止从疫区调苗。

(四)种植要求

1.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服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日期进行种植,种植时要在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技术要求布点、放线、整地、挖坑、栽植、支护、浇水等。

2.栽植时,成“品”字形,行列对齐,种植完成后行列形成直线,要求树木前后左右偏差不得大于10cm。栽植时确保根系舒展,覆土后踏实,扶正时确保根系与土壤紧密接触。

3.乔木苗木放于树穴内,土球上沿和根茎低于地面10cm,深度不得超过15cm,回填后围堰水穴,围堰时将苗木置于水穴正中心,成圆形,水穴高25cm,直径1.2m

4.凡种植不整齐,不在一条直线上的,全部返工重新栽植,因返工造成苗木损毁的,报督察组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此次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

(三)注重成效,各单位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栽一颗、活一颗,种植工具(铁锹、剪刀、手套)和交通运输工具自备,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

(四)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好此项义务植树活动。

(五)各驻园行政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组织实施,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和纪工委联合成立督查组,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配合,对本次义务植树工作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督查,并在种植完毕后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进行补植、补种,直至全部合格为止;对拒不参加义务劳动、未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六)各驻园企业、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告号、广播、电视、墙报、标语、信息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植树,使群众真正认识义务植树的义务性、法定性,切实增强全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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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5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方案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IRA004/2025-02994 发文字号 上开党政办发〔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发文机关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 公开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概述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5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方案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5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方案
   根据市、旗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总体部署,为扎实做好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春季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引导和动员园区企业、群众积极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高质量完成义务植树和绿化任务,结合今年宣传主题“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中国”和开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25年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集中完成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在上海庙镇区至新能源发展项目区道路两侧,义务植树面积5万平米,共种植乔木3340株、常绿树木2740株、灌木428株、地被3000平米。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从2025427日开始至430日结束,共计4天。同时,各单位在完成春季义务植树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精神可适时安排雨季植树(8月—9月)和秋季植树(1011月)。各驻园企业根据所上报方案日期有序推进绿化工作。

(二)种植地点:上海庙镇区至新能源发展项目区道路两侧。

(三)参加人员:开发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园区企业、园区群众等适龄公民。

三、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

义务植树区树种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主要以樟子松、乔松、丝棉木、河北杨、香花槐、金叶榆、侧柏为主,结合义务植树区域生态实际,科学搭配,突出整体景观效果。

(二)苗木标准

阔叶乔木树种树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芽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土球的苗木,土球一律用营养钵包裹。

(三)苗木供应

苗木以使用本地苗木为主,就近调运。苗木检验、检疫服从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合格苗木不准用于绿化,禁止从疫区调苗。

(四)种植要求

1.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服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日期进行种植,种植时要在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技术要求布点、放线、整地、挖坑、栽植、支护、浇水等。

2.栽植时,成“品”字形,行列对齐,种植完成后行列形成直线,要求树木前后左右偏差不得大于10cm。栽植时确保根系舒展,覆土后踏实,扶正时确保根系与土壤紧密接触。

3.乔木苗木放于树穴内,土球上沿和根茎低于地面10cm,深度不得超过15cm,回填后围堰水穴,围堰时将苗木置于水穴正中心,成圆形,水穴高25cm,直径1.2m

4.凡种植不整齐,不在一条直线上的,全部返工重新栽植,因返工造成苗木损毁的,报督察组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此次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

(三)注重成效,各单位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栽一颗、活一颗,种植工具(铁锹、剪刀、手套)和交通运输工具自备,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

(四)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好此项义务植树活动。

(五)各驻园行政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组织实施,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和纪工委联合成立督查组,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配合,对本次义务植树工作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督查,并在种植完毕后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进行补植、补种,直至全部合格为止;对拒不参加义务劳动、未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六)各驻园企业、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告号、广播、电视、墙报、标语、信息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植树,使群众真正认识义务植树的义务性、法定性,切实增强全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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